非公经济组织“隐身”党员问题应予以关注
2015-07-22代锋
非公经济组织“隐身”党员问题应予以关注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组工干部。近年来,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我们注意到,一些党员流动到企业后,出于这样那样的考虑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党员身份或不愿意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游离于原所在地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之外。探究部分党员“隐身”的原因,我认为,其一,部分党员的身份意识和先锋意识淡化;其二,部分党员的工作不够稳定,对非公企业归属感不强;其三,部分党员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缺乏认同感,尤其在一些家族特征鲜明、家长制管理的非公企业中更为突出。
近些年,非公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党员向其流动趋势明显,关注党员“隐身”现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为此,我借贵刊一角提几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一是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需要更细、更严。尤其对县域内流动的党员,所属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职责,保持经常联系,尽量动员其正常参加本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对确实不方便参加本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的,要主动通报其所在企业党组织,确保其就地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其他活动,在所在企业发挥党员作用;建立企业活动档案和双向评价机制,信息互联互通,让党员无法“隐身”,从而避免出现教育管理的“真空”和“盲区”。
二是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步伐需要加快。既要应建尽建扩大“两个覆盖”,又要纠正重建轻管的问题,抓好跟进指导培训,使非公企业党组织能够规范正常运行;要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增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向心力,增强流动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其自觉向党组织靠拢,自觉亮明身份,推动企业发展。
三是正视当前部分党员的思想滑坡、信仰蜕变等问题,稳妥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对人在党内、心在党外,组织观念、党性观念确实淡薄,已经丧失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员,通过自退、劝退、清退等适宜方式让其离开党员队伍,使党在“瘦身”中得以强健躯体,队伍得到纯化,结构得到优化。
依兰县委组织部代锋
编后话:部分党员“隐身”现象是个老问题,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这一问题尤为值得关注。这几年,虽然各地也在研究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但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建议各级组织部门、党工委、党组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探索出更多贴近实际、切实可行的举措,让“口袋党员”落户安家、“隐形”党员现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