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美:目标内涵与对策措施
2015-07-22李宁宁
李宁宁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期间,提出要把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为最新定位,如何在经济强的同时实现环境美,则是江苏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江苏是资源环境约束型省份,尽管环境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但经济迅猛发展与城市迅速扩张,使资源环境承受着日益沉重的压力,可以说,江苏是全国资源环境压力最突出的省份之一。
江苏环境美的目标内涵
作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目标之一,环境美对江苏的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
环境美要求环境管理目标导向的根本转变。江苏环境管理实现了从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使常规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持续下降,但与此同时,环境质量的恶化也是不争的事实。环境美要求江苏的环境管理目标导向进一步转变,从追求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更严格的环境质量控制方向转变,由污染控制为目标的导向模式向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导向模式转变。这意味着不仅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以控制,还要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到环境容量容许的范围之内;不仅要对常规污染物的排放加以控制,还要把新型污染物纳入控制范围;不仅要重视工业污染,还要重视来自于农业的面源污染;不仅要治理生产性的污染,还要治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污染;不仅要治污减排,还要强化生态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强化生态服务功能。
环境美的目标内涵。江苏省委十二届九次会议对“环境美”做了形象阐述:有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努力实现城市融入自然、现代融入村庄,让人们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江苏的自然之美与人文之美、传统之美与现代之美交相辉映,让诗画美景展现在江苏大地,让人民拥有美好的生活家园。从生态环境的角度而言,环境美,首先应是环境清洁,看不到暴露垃圾、黑臭河流;其次应是环境质量好,大气、水、土、人居环境等质量有显著的改善和提升,宜居乐居;再次就是污染排放少、浓度低、稳定达标,单位国土面积污染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第四应是生态环境优,青山绿水,生物多样,生态系统维持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改善;最后应是群众认同度高,对环境质量的改善认同度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满意。
环境美的总体目标。结合江苏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体系,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设置以下几方面的指标:空气清新: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的比例达72%,也就是要达到262个蓝天;水质清澈:地表水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左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城乡河道全部消除黑臭;土壤清洁:农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达90%,污染土壤修复率达50%;生态良好: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的22%,林木覆盖率达24%,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9%;环境基础设施完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群众认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江苏建设环境美的对策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一要完善环保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围绕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补偿、环境承载力与生态红线、排污许可和排污总量控制等进行立法;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并加大对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使偷排罚款金额高于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包括政治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内的严密责任体系。建立严格的环境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明确界定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以及赔偿程序等。探索建立环境损害赔偿的公益诉讼制度,在法院设立专门性的环境损害赔偿审判庭。在各项法规中,应明确执行者及其责任,对行政不为者追究责任。二要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明确环境标准的法律地位,使之具有法律依据,提高环境标准的强制性和可行性。三要建立以环境目标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弱化GDP考核,加大环境质量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的分量,把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与任用的重要指标之一。
强化制度执行体系。从行政管理层面来看,目前环境保护部门隶属于各地政府,容易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冲动所绑架,而且环境管理职能分散在各部门,导致种种体制性内耗,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因此,江苏可以率先在这两个方面先行改革,一是将各级环保部门从地方政府剥离出来,实行垂直领导,二是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监管职能整合到环境保护部门,从而建立起统一保护和修复、独立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同时,以环境保护部门为主,在统一技术规范与标准、统一规划和布局的前提下,整合各部门环境监测和信息网络,建立统一服务于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环境监测和信息网络平台。此外,长期以来环境制度一直面临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困境,再好的环境制度如果离开了严格的执法,就难以发挥其保护环境的作用。除了要保障环境监督与执法的独立性以外,还应强化执法者的责任意识与执法能力,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违法事件加以追究,使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实行。
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治本之策。从江苏的实际出发,关键是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经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重点督促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电力等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产业的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在区域层面,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鼓励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实行产业链招商,园区内部企业之间互换产品和副产品,加快建设生态工业园和ISO14000示范区。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生产和消费、理念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市、区)。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标准。切实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对排污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或者环境质量出现下降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倡导生活方式绿色化。培育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念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约资源、法律法规及其相关伦理道德的宣传、教育与培训,让每一个人明白自己的行为对于环境的影响,知道对于环境自己所负有的责任,建立起生态意识、生态道德与生态责任感;开展多种形式环境知识教育活动,让人们学会如何让生活方式绿色化,减少生活中的浪费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将节约资源、重复使用、分类回收等绿色理念贯穿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响应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生活;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如对分类垃圾和不分类垃圾实行不同的清洁费收取标准,向一次性筷子的销售者征收资源补偿费等,鼓励、引导人们自觉地节约资源,参与分类回收。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黄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