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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超期现象原因调查及对策分析

2015-07-20李春利赵莉

图书馆界 2015年1期
关键词:诚信

李春利++赵莉

[摘 要]通过对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超期现象以及惩罚措施的调研,提出了以培养读者诚信品格的超期惩罚措施。

[关键词]图书超期;惩罚措施;诚信

[中图分类号]G252.3[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5-6041(2015)01-0071-05

图书馆有义务保障读者对文献资源的公平使用权。对待超期还书的读者应采取什么措施,国内图书馆界众说纷纭,目前绝大多数高校图书馆还是选择超期罚款的措施。但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图书馆是否具有罚款资格引发了社会热议,一些图书馆逐渐采取以劳代罚、限制借阅权限等措施代替罚款。笔者认为,不论罚款还是其他名目的惩罚,仅会使读者对超期借阅行为变得心安理得,而丝毫无助于其诚信人格的培养。高校图书馆作为大学生的第二课堂,教育学生恪守诚信,责无旁贷。因此,图书馆应强化服务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以积极、包容的心态,润物无声地教化学生成长、成才,而不是一味以限制、惩罚为手段来消极地对待。本文针对此现象进行了调研,分析了造成借阅图书超期现象的原因,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 借阅图书超期现象调查及原因分析

1.1 借阅图书超期现象调查

通过大连工业大学图书馆汇文管理系统进行了调查,统计了2011—2013年图书馆科技图书借阅室和社科图书借阅室借阅图书人次和超期罚款人次,如表1所示。

大连工业大学图书馆图书借期为教师45天,学生30天,均可续借一次,续借期15天。由表1可以看出,尽管每年图书馆都在不断购买新书,藏书数量逐年增长,但三年来图书借阅人次却逐年减少,而超期读者所占比例却逐年增多,罚款人次占借阅人次的平均百分比由2011年的14%增加到2013年的16%。科技图书借阅室图书超期罚款人次明显高于社科图书借阅室,2013年被罚款人次已占借阅人次的20%。如此广泛存在的图书超期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图书馆功能的正常发挥。

据邱庆东[1]统计,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图书馆2005 年 3 月份外借读者 5 776 人次, 办理超期罚款有 592 次之多, 也达到10%以上。据郑丽君[2]调查统计,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每到期末图书超期率高达78%,罚款金额从几角到几十元,甚至一两百元。

由以上调研可知,目前高校读者借书超期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如果仅仅采取一罚了之的做法,极易引发读者对图书馆的不满,使本来就连年下降的图书借阅率更是雪上加霜,既不利于图书馆和谐环境的构建,也不利于对读者诚信人格的培养。

1.2 借阅图书超期原因分析

1.2.1 忘记还书日期导致图书超期。目前大部分高校图书馆馆藏图书都采用计算机管理。以大连工业大学图书馆为例,读者通过汇文管理系统中“我的图书馆”即可查到所借图书数量和应还日期。该系统可设置到期前5天提醒和超期图书提醒。只要读者将自己的常用邮箱填入系统中,系统会自动发邮件提醒。有超期图书后,系统会自动每隔一天发一封邮件提醒读者及时还书。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读者忘记还书日期,导致借阅图书超期。尽管每年图书馆都向新生详细介绍了系统提醒功能,但绝大部分学生因缺乏重视并没有将自己的常用邮箱输入系统,收不到图书超期提醒的邮件,导致借阅图书经常超期,而图书馆又没有超期读者的联系方式,只能任其超期。有的读者大一借的书直到毕业时才归还,罚款金额可达上百元,对没有经济能力的学生来说是不小的数字。这一罚款,可能会让他们对图书馆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他们将来走上社会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而这种现象每年在毕业季都会频繁出现。还有读者借阅证丢失,没有及时挂失,被他人拾到借书不还,最终既赔超期罚款又赔书,不仅影响了图书的流通率和利用率,也使自己在经济和声誉上蒙受损失。

1.2.2 故意超期。超期读者大部分都只超期一月以内,尽管有些读者收到了提醒邮件,但由于各种原因任意超期,直至有时间才来归还,不在乎罚款。长此以往容易让读者养成明知故犯的恶劣习惯,没有意识到超期借阅图书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也是自己不守信用的体现。

通过表1可以看出,大连工业大学科技图书借阅室借阅图书超期现象要比社科图书借阅室严重,最高罚款人次占借阅人次百分比已达到20%,而社科图书借阅室尽管借阅册数几乎是科技图书借阅室的2倍,但最高罚款人次占借阅人次百分比最高仅为14%。其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专业图书或考试用书一个月时间读者无法看完,即使续借一次也仅有45天,由于怕归还后再也借不到或嫌麻烦,所以任由所借图书超期。

2 国内外图书馆对借阅图书超期现象的惩罚措施

2.1 国外图书馆对超期现象的惩罚措施调研

在美国,没有读者对大学图书馆的图书超期罚款资格提出质疑。大学图书馆的罚款制度既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也没有相关的行政命令,都是由图书馆各自独立制定并报请学校后执行,不征求读者意见[3]。

韩宇、朱伟丽[4]和李梅军[5]对国外几所大学图书馆借阅图书超期罚款政策进行了调查统计,见表2。

墨尔本大学图书馆普通文献借期28天,可续借4次,最长借期可达到近5个月超期罚款每天5元。本校学生每学期享有 15元用于交付超期罚款的额度。学校直接将 15元打入学生证,如果本学期被罚金额超过 15元, 本人必须付清罚款之后才能继续借书。所有图书, 单册最高罚款额为 15元[5]

由表2可以看出,国外大学图书馆除了个别学校对教师借书无超期罚款外,其余均实行超期罚款,只是对普通文献的超期罚款分为一般超期罚款和催还文献超期罚款。催还文献是指读者所借的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为了不耽误其他读者使用,只要有预约,图书馆就要催还。对催还的图书,罚款金额大幅度提高,每天罚款1~3美元。罚金的提高,也使读者每当收到催还信息都能及时归还图书。国外有的大学图书馆不仅有最高罚款限额,还对超期一定天数的图书自动视为丢失。对这些图书图书馆会再次购买补充馆藏,读者需要缴纳购买图书的金额、手续费以及最高超期罚款金额。

从表2还可以看出,美国大学图书馆对每位读者都留下了详细的联系方式,一旦有读者预约图书,马上就可以联系到借阅图书的人。如果发出通知催还而读者未按时归还,超期罚款则成倍增长。这有效地利用了经济杠杆的作用,保证了图书的正常流通。

2.2 国内图书馆对超期现象的惩罚措施调研

笔者通过网页查询了国内10所高校图书馆的超期罚款政策,结果如表3所示。

中山大学图书馆自2014年4月23日起,持校园卡借书的读者外借册数无上限、预约册数无上限。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不超过30天,应还书籍如有他人预约,则不能续借逾期 30 天以内读者需温习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 并通过测试题 30 题, 同时恢复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逾期30~60 天需通过测试题 50 题, 在读者借阅逾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天之后恢复提供外借服务。逾期60~90 天 读者需通过测试100 题, 在读者借阅逾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天之后恢复提供外借服务;逾期超过90~180 天,读者通过测试题 100 题, 在读者借阅逾期天数的相同天数之后恢复提供外借服务。逾期超过30 天,累计达 3 次,1年内停止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逾期超过180天,启用相关行政或法律程序追讨图书

由表3可以看出,所调查的十所高校图书馆,除复旦大学图书馆、同济大学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不实行超期罚款外,其他均实行超期罚款,每天005~0.2元不等。三所不罚款的高校图书馆对借阅图书超期的读者采取取消借书权限的惩罚措施,甚至公布名单,上报所属院系。对这种做法笔者不敢苟同。目前,学生爱看书的本来就不多,每年图书借阅率直线下降,我们应该不断采取措施吸引读者来图书馆博览群书,而不应打击读者借书的积极性,限制他们看书的权利。

3 以培养诚信为主的图书超期惩罚措施

国外高校图书馆虽然大多进行超期罚款,但均设置了最高罚款限额,具有人性化的一面,特别是墨尔本大学图书馆,每学期还为学生提供15澳元的免罚额度,目的在于提醒那些偶尔忘记还书的读者引起注意, 但不必为此缴纳罚款。而我国高校图书馆尽管罚款数额不大,但由于没有最高限额,每年都有不少学生被罚款上百元,既不利于对学生的教育,也影响了图书馆的公益形象。尽管有些高校图书馆采取了不罚款的措施,但对学生来说限制其借书权利不仅打击了他们阅读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对他们进行诚信教育。如何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培养读者养成良好习惯,既教育学生信守承诺,又指导他们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已成为高校图书馆人正在面临的课题。

3.1 打造图书馆与读者的沟通平台

通过汇文系统对读者新领的图书证进行限制,只有将读者本人的常用联系方式如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填入系统中,并通过邮箱激活验证后,图书证才能正式使用。这样就保证了图书馆可以及时通过邮件提醒读者有即将到期的图书以及已经超期的图书需要处理,对借书超期时间长的读者还可以电话催还,尽量避免产生高额罚款。

有了与读者的沟通方式,每年还可以对当年没有借书记录的同学及时发邮件提醒或推送新书信息,将更多潜在读者拉进图书馆的大门,引导他们博览群书,增长才干。

3.2 保留超期罚款政策,提出图书证分级制

为了更好地教育读者,图书超期罚款因其操作简单易行值得保留,但不应仅仅是一罚了之,而是对读者的图书证进行分级。具体方法为:

对一年内超期罚款累计超过五次的读者,其图书证降级为“诚信缺失图书证”,借书册数减少2册,并不可续借。这一措施可以使读者对超期次数有所顾虑,不再因超期罚款少而随意超期。

对一年内借书十次以上且没有超期罚款记录的读者,其图书证自动升级为“诚信图书证”,可借图书的册数是普通图书证的两倍,借书时间也延长一倍,并可多续借一次,让诚实守信者得到实惠。

每年借书达百本以上且没有超期罚款的读者将被授予为优秀读者,其图书证自动升级为“优秀图书证”,借阅图书没有册数限制、时间限制,只要图书没有被预约即可借阅。同时,对优秀读者每年颁发奖品,以资鼓励。

各个级别的图书证使用期一年,每年在“世界读书日”时根据前一年的借书记录重新确定每个人的图书证级别,重新评比,重新定级,让人人讲诚信的良好风气在校园里扎根,让学生通过借阅图书这一小事,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

3.3 延长借书时间,限定最高罚款额度

通过表2和表3的比较,可以看出国外图书馆图书借期大部分比国内长。因此,应延长借期到一个季度,让读者充分利用图书资源,保证读者对专业图书也能正常使用完再归还。

通过以上措施,不仅可以让读者感到诚信光荣、违约可耻,还能引导读者养成多借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还可以减少由于超期罚款给图书馆带来的负面影响,让更多爱书的人都能爱上图书馆。

[参考文献]

[1] 邱庆东.高校图书馆有关借书期限及逾期还书的规定问题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17):139.

[2] 郑丽君.高校图书馆图书超期罚款的思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2(1):201—204,209.

[3] 顾 健.对中美大学图书馆罚款制度的再认识[J].图书馆建设,2010(1):92—95.

[4] 韩 宇,朱伟丽.中美著名大学图书馆“超期罚款”政策比较及思考[J].图书情报工作,2008(2):129—131,107.

[5] 李梅军.墨尔本大学图书馆读者服务细节及启示[J].图书馆杂志,2011(4):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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