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献给爱米丽的玫瑰》中黑奴角色
2015-07-17李雪芹
李雪芹
[摘要]《献给爱米丽的玫瑰》是美国南方作家福克纳的经典之作,本文从小说的格调和主题两个方面对黑奴托比的角色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托比;哥特;蓄奴制;南方传统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0-0182-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10-086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20世纪以来,美国南方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滋养了一批南方作家。他们的作品深深扎根于自己生活的南方环境。生于南方,成长于南方的福克纳就是这批作家群体的杰出代表,他将美国南方的传统、时代的兴衰、社会的变迁、民众的观念及生活方式的转变统统融入他的想象并加以改造,创作出了多部南方题材的小说。其短篇小说《献给爱米丽的玫瑰》是最早被译作中文的福克纳作品之一,问世以来被评论界从不同角度进行过解读。
在众多关于《献给爱米丽的玫瑰》的评论文章中,主人公爱米丽成为了关注的焦点。而小说中一个隐身于暗处的人物——黑人男仆托比却很少被批评界所提及。这个神秘人物在小说中始终是一个沉默的存在,其所从事的工作也极为琐碎单调,主要替爱米丽小姐打理这所老宅子,照顾她的起居,偶尔也外出购物。这位黑人男仆在整个故事情节发展的链条上似乎处于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然而笔者认为,从整个小说的格调和主题出发,托比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
《献给爱米丽的玫瑰》就情节而言无疑是一个惊悚故事,爱米丽小姐谋杀了自己的男友荷默?伯隆并藏尸于这座老宅中,多年来她一直与自己死去的情人相守相伴。这桩谋杀案直到小说的最后才被揭示出来,读者对这一结局感到意外之余,也觉得在情理之中。作者福克纳为了掩盖这样一个秘密,一方面在叙事上采用了一些技巧,比如倒叙与插叙的频繁使用,使得故事并非按照时间顺序有序展开,故事的连贯性和完整性时常被干扰。另一方面,福克纳在小说的叙述中为结局做了众多的铺垫。他浓墨重笔地渲染了一个哥特氛围浓厚的小说背景,使得读者在阅读中时常感受到压抑和不安。典型的例子包括小说中对于环境的描绘,例如:爱米丽小姐居住的老宅因年久失修而显得衰颓,房间里光线昏暗,“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她的卧室也被描绘成墓室一般,“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哥特格调的营造还包括对于人物外表的刻画,“她看上去像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死尸,肿胀发白。”“她那双凹陷在一脸隆起的肥肉之中,活像揉在一团生面中的两个小煤球似的眼睛不住地移动着,时而瞧瞧这张面孔,时而打量那张面孔。”爱米丽小姐的外形如僵尸一般令人毛骨悚然。阴森的场景、怪诞的人物,正是哥特格调的经典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中出现的黑人仆役托比也是福克纳精心布设的道具之一。他被安置在小说中起着烘托恐怖气氛的作用。
托比的身份在小说第一段就有所交代,“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一幢与世隔绝的房子,一个怪诞的主人,与他们相伴多年的仆人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当读者想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托比的线索戛然而止。当托比再次在小说中现身时,是福克纳使用倒叙的手法讲述多年前镇上居民因纳税问题而拜访爱米丽小姐。“那个上了年纪的黑人男仆把他们接待进阴暗的门厅,从那里再由楼梯上去,光线就更暗了。一股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空气阴湿而又不透气,这屋子长久没有人住了。”在托比的引导下,老宅子的内部环境一点点向镇上的居民展现开来,“黑人领他们到客厅里,里面摆设的笨重家具全都包着皮套子。黑人打开了一扇百叶窗,这时,便可看出皮套子已经坼裂;等他们坐了下来,大腿两边就有一阵灰尘冉冉上升,尘粒在那一缕阳光中缓缓旋转。”整个叙述过程中黑仆与客人之间既没有话语交流,也没有任何作为人的情感的显露。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压抑氛围始终笼罩着读者。同他的主人一样,托比显得怪癖和阴沉,犹如游荡的灵魂一般出入于如此晦暗阴森的宅院。“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还照旧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这是小说中唯一的对托比外貌的描写,但明显缺乏具体的外部形体或内在性格特征的说明。他徒有着人的外表,但缺乏人的话语,也缺失人格特征,平日所做的仅是机械性地开门、送客、拎着篮子购物。他和自己的主子一样,表现出来一种孤僻疏离的精神气质,将自己常年禁锢在封闭的空间里,阻断与外部世界的一切交流。他最后的消失也像谜一般。爱米丽小姐去世后,“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把她们请进来,……黑人随即不见了,他穿过屋子,走出后门,从此就不见踪影了。”结合小说第一部分里爱米丽呼叫托比送客的描写——“黑人应声而来”,托比的出现和最终离去都如同鬼魅般扑朔。应该说,对这一次要人物的塑造为小说的布景增添了诡异的气氛,符合小说整体的哥特格调。
小说表面上像是一起爱情悲剧,但是究其实质则是美国内战后南北双方背景迥异所形成的悲剧。爱米丽小姐与来自北方的小伙荷默·伯隆本质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一个是因循守旧的南方没落贵族小姐,一个是奔放不羁且崇尚自由的北方青年,由此注定了他们的爱情是不可能有结果的。而扭曲的爱情观主导了爱米丽,孤傲而偏执的她认定自己即使无法留住男友的心,也要留住他的肉体。于是,她购买砒霜谋杀了自己的男友。荷默·伯隆的死并非简单呈现为单一角色的自然消亡。结合文章的主题,他的死应当承载着更多的象征意义。小说中他的出场是这样的,“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洪亮,……没有多少时候,全镇的人他都认识了。随便什么时候人们要是在广场上的什么地方听见呵呵大笑的声音,荷默·伯隆肯定是在人群的中心。过了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爱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那辆黄轮车配上从马房中挑出的栗色辕马,十分相称。”生活中一贯自恃清高而又冷漠自负的爱米丽小姐居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伯隆。伯隆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个人魅力象征着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爱米丽被他强烈吸引,以至于放下自己的贵族身份并准备屈尊嫁给这个北方佬,则象征着北方的现代文明充满着勃勃生机,轻易地击败了南方的保守没落的传统。没落贵族并不愿抛弃即将被工业大潮所吞噬的南方家园,他们死守南方旧有传统和生活方式。变革转型之际的南方社会必然经历种种震荡,而伯隆之死则可解读为南方顽固势力挣扎抗争的结果。endprint
爱米丽小姐作为顽固势力的代表,直接实施了谋杀。可以肯定地说,托比对整个谋杀过程心知肚明,甚至他本人也有充当凶案同谋的嫌疑,因为小说第四章中交代:“一位邻居亲眼看见那个黑人在一天黄昏时分打开厨房门让他进去了。”这桩血腥的谋杀被深藏在幽宅中长达数年没有被发现,可以说,没有托比的全力配合,如此长时间笃守这样一桩骇人听闻的秘密是难以想象的。托比在小说中始终装聋作哑,不与外人交流,也许就是一种刻意掩饰的方式。
作为奴隶,托比从属于他的主人。他对于爱米丽的命令和吩咐一向都是无条件地服从。小说第一部分里,爱米丽对镇上居民代表提出让她缴税的提议不厌其烦,招呼托比送客,“黑人应声而来。……她就这样把他们连人带马地打败了”。爱米丽的父亲死后,托比一直毫无怨言地服侍和陪伴她,“她居处周围唯一的生命迹象就是那个黑人男子拎着一个篮子出出进进,当年他还是个青年。”女主人精神上呈现出一种气质上的病态,怪癖而又孤傲,与镇上的居民多年来老死不相往来。只有托比能默默容忍她的脾气,尽心伺候她。“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托比从青年到老态龙钟的暮年,始终在为格里尔逊家族付出,他是那个时代南方残存的蓄奴制背景下众多黑人奴隶生存状态的真实写照。尽管南北战争后美国政府推行了众多旨在改善黑人地位和生存状况的法案,然而美国南方的黑人依旧饱受奴役和歧视,小说里托比沉默的本质就是他的话语权被剥夺。“他跟谁也不说话,恐怕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似乎由于长久不用变得嘶哑了。”他的失语与由历史传统所造成的社会语境不无关系。南方社会存在着大量和托比境遇一样的黑人群体,他们没有自由人的身份。作为奴隶,他们的存在价值仅仅是为主人提供低廉的劳动力,因此他们不需要发出声音,不需要有独立的人格和自我意识。南方传统已然使得他们认同了自己的生存地位。
爱米丽看护着她的宅子,与情人的尸体相伴打发了余生。可以想象,尸体会使她产生征服情人的臆想,甚至产生某种南方征服北方的幻觉。腐朽的老宅无疑象征着没落的南方旧制度和生活方式;托比忠实地守护着爱米丽小姐,伺候着格里尔逊家族的唯一继承者。在老宅这个封闭环境下,与时代格格不入的贵族一一奴隶二元社会体制依然顽固维系着。托比穷其一生来恪守南方传统。爱米丽小姐死了,正如小说开端所说“一个纪念碑倒下了”。托比也必然陷入了身份的困惑,他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他的悄然离去预示着蓄奴制的最终消亡,南方传统已走到了尽头。
小说《献给爱米丽的玫瑰》自问世以来,便以其深刻的主题、隽永的意味和独到的创作技法成为不朽佳作。作品本身固然有着引人人胜的故事情节,而在情节叙述中反复穿插的对于环境、人物形象等哥特风格的渲染,才真正使得小说充满戏剧性的张力。黑人托比看似无足轻重,然而在大师福克纳笔下,他被设置为一个有着人类外表的道具。对他的描写似乎漫不经心,却达到了营造小说哥特格调的目的,让读者在阅读中始终体会到丝丝不安和紧张。另外,如何看待南方传统是小说无可回避的主题。作家深刻认识到,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无法阻挡的。在时代发生巨变的历史背景下,爱米丽小姐和托比主仆二人却依然因循守旧,在他们固守的老宅子中维系着与时代格格不入的蓄奴制传统,守护着南方没落的旧制度,他们也只能成为那个远去时代的殉葬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