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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追偿信息反哺,出口企业风控受益

2015-07-13吴磊

进出口经理人 2015年7期
关键词:信保买方货物

吴磊

在国际贸易实务过程中,通过资信调查了解买方基本信息,让出口企业能够及时、详细并客观地掌握目标客户资信状况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与此同时,中国信保在处理理赔追偿案件的实践中,发现海外追偿渠道反馈的调查信息在跟踪交易风险、交易风险点梳理和归纳、不良买家监控和识别等方面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一起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说明中国信保海外追偿渠道信息反馈的重要性,同时梳理和总结相关交易中的风险点,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案例

2013年年底,河北省一家纺织品出口企业A公司通过广交会结识了一家希腊买方B公司。双方通过协商订下一笔金额为4.8万美元出口机钩床单的贸易合同。由于是首次交易,被保险人采取了风险相对较低的即期付款交单(DP)的支付方式。在货物尚未到港时,B公司告知A公司称其当前资金紧张,要求将支付方式变更为承兑交单(DA),并要求提货后50天付款。这等于变相要求A公司先将货权放给B公司,同时延长账期。A公司将该情况向中国信保进行了通报。A公司认为交易金额不大,同时感觉到B公司态度诚恳,欲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而为B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

案件减损及处理

恰在此时,中国信保得到海外追偿渠道的反馈,追偿渠道在办理涉及希腊买家的案件时,发现存在11起案件,涉案买方的贸易名称相似,经营地点相近甚至为同一地点;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些希腊企业彼此之间存在业务往来,系同一吉卜赛家族对外设立的多家公司。这11家买方集中向中国的出口企业进行采购,中国信保已陆续接到8个省份的出口企业针对上述买方的报损,总计涉案金额超过120万美元。中国信保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合,发现相关案件的案情较为相似,即案件项下交易原有支付方式均为DP,后买方要求将支付方式更改为DA或OA,在提取货物之后拖欠货款。同时中国信保海外渠道反馈称这些买方在提货后相互转移资产。面对追讨,这些公司的态度恶劣,回复追讨的口径也完全一致,即拒绝和解,且明确表示不怕对其提起诉讼。基于上述追讨和调查结果,中国信保的海外渠道判断上述案件项下的债务人很可能互相勾结,蓄意诈骗,案件所涉的吉卜赛家族为贸易诈骗团伙,不排除该团伙在诈骗行为屡屡得手的情况下继续行骗的可能。

在得知此情况后,中国信保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出口企业汇总并发布了《买方风险提示单》的预警信息,将海外追偿渠道律师反馈的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这一系列名称相似买方的名单进行了公布。本案项下希腊B公司的贸易名称和经营地址即同《买方风险提示单》中公布的信息相似,本案基本案情也同《风险提示单》中所述情况相同,由此中国信保认定本案项下买方B公司同《买方风险提示单》中所述涉嫌集团欺诈的吉卜赛家族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并将B公司的欺诈嫌疑及时告知A公司。A公司也及时对原有的放货给B公司的货物处理方案给予了否定。由于该出运产品为机钩床单,属于专门为B公司定制的产品,产品上带有B公司名称的商标,且该产品属于高档家居装饰品,并非日用必需消费品,颜色、花纹和风格等具有很强的人群针对性,尺寸规格也较为特殊,A公司多方联系以转卖相关货物,最终法国A公司以2.7万美元的价格购买此笔货物。 在转卖完成后,中国信保就案件项下A公司转卖货物的差价损失及二次转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损失进行了赔付。由于中国信保海外渠道及时的信息反馈,避免了案件项下货物款项的全损。

更为可喜的是,在中国信保相关信息的整合下,涉案存在关联关系的欺诈买方名单不断扩充,最终扩展为18个买方。同时多家中国出口企业及时收到了中国信保发送的《买方风险提示单》,原计划的出运被紧急叫停,最终实现止损减损金额超过100万美元,有效避免了集团欺诈导致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案例分析及启示

本案属于一起通过中国信保追偿渠道的重要信息反馈,最终帮助出口企业及时止损,最终减损效果较为成功的典型案例。在保险双方的积极努力,以及海外渠道、中国信保、出口企业三方信息的共享和联动下,本有可能扩大的损失势头得以遏制,中国信保风险管控的职能优势得以体现。综合本案的整个处理过程,以下的启示可共出口企业参考。

综合利用中国信保海外渠道反馈,多方了解买家信息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出口企业同国外买方进行交易前,资信调查必不可少。与此同时,中国信保海外追偿渠道的信息反馈,同样在贸易风险监控、结算方式确定,以及纠纷处理决策中起到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比如追偿渠道在集中出险的买方追偿过程,发现了某些案件存在的关联性和共性,将相关买方进行深入的调查,并将得到的信息向中国信保进行反馈,中国信保将得到的信息加以分析和整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及时地进行了风险控制。出口企业在同国外买家进行交易时,也应该从资信调查、协会或平台信息、追偿渠道反馈信息等多方面尽可能多地对买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做到交易时心中有数,在出现相关风险时能够通过信息的整合分析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重视理赔追偿反哺功能,多种手段进行贸易风险监控

中国信保在处理理赔追偿业务过程中,直接面对着相关业务出险前线,对于出险的行业、国别和相关买方等情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对于理赔追偿反馈的信息,出口企业应当同时引起足够的注重,特别是中国信保理赔追偿案例反馈中梳理的国际贸易中的风险点,对交易中的风险常抓不懈,在实践通过多种手段进行风险控制。

及时通报风险信号,同中国信保形成良性互动机制

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遇到买方可能出现信用问题的风险信号时,需要及时向中国信保进行通报。如出现本案中可能引起风险增加的信号时,企业应及时地向中国信保进行通报,以便于中国信保能够通过国内外的信息渠道了解和发现这些风险信号存在的一些共性特征,进而重点关注和监控风险。本案之所以能够实现较好的减损效果,“及时”两个字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出口企业同有必要同中国信保建立起风险信息的及时传递、反馈、归纳与整合的常态,形成良好的信息互动机制,共同监控风险,保障应收账款的收汇安全。

审慎选择支付方式,通过支付方式妥善控制风险

本案项下,在贸易协商阶段,贸易双方选择了DP即期的支付方式,风险程度相对较低。货物到港前,买方B公司要求变更为DA提货后50天付款,风险等级骤然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企业尤其要引起重视,变更风险较高的支付方式应当谨慎。试想A公司贸然将支付方式变更为DA,势必会造成将来“财货两空”的局面。因此出口企业应当牢固树立起“通过支付方式控制风险”的理念。

定制产品出运时,尤其注意拒收风险的防范

本案中A公司在寻求货物转卖过程中,由于货物为定制,货物风格具有较强的人群针对性,货物的规格也较为特殊,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货物转卖的难度。因此,出口企业在向买方出运定制的代工产品时,应当特别注重拒收风险的防范,减少和避免因货物规格特殊而无法实现转卖或退运销售导致货物难以处理的局面出现。

(作者单位: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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