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题论《阿宝》主人公
2015-07-13张榆青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张榆青[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从主题论《阿宝》主人公
⊙张榆青[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关于蒲松龄《聊斋志异·阿宝》主人公的讨论,学术界的争议迄今相持不下。本文认为《阿宝》的主题在于“痴”——“性痴有福报”。并从主题展开分析,认为其真正的主人公为孙子楚和阿宝,作者明写孙子楚,暗写阿宝,双线交替并行,二者缺一不可。
蒲松龄《聊斋志异》孙子楚 阿宝痴
一
关于《聊斋志异·阿宝》的主人公究竟为谁的探讨,学术界已经有所争议。马瑞芳先生在《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刊登了《男儿离魂的千古情痴》一文,认为《聊斋志异·阿宝》(以下简称《阿宝》)“孙子楚是小说的绝对主角,《阿宝》更名为《孙子楚》未尝不可”。而徐岚先生在《名作欣赏》2008年第16期刊登了《至情至性的阿宝》一文,认为《阿宝》“以高超的艺术技巧不露声色地刻画出一个性格独特、形象鲜明的‘圆形’艺术形象——阿宝,她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其重要性决不亚于孙子楚”。笔者认为大家的说法还有待商榷,判定主人公为谁,应首先由作品主题入手,由蒲松龄本人的创作目的出发。
二
《阿宝》开篇写孙子楚“痴”,就列举了两个细节,一是“性愚讷,人诳之辄信为真”;二是“使妓狎逼之,则颜彻颈,汗珠珠下滴,因共为之笑”,所以人们取笑他为“孙痴”。
何谓“痴”?“痴”字,其义符从“疒”,“疒”是“人卧床上”的象形。《说文》谓:“痴,不慧也。”“不慧”即不聪明,傻。《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对“痴”的解释大致有三个:一傻;二入了迷;三停滞不动。①可见,在嘲弄他的人眼中,孙子楚的“痴”属于第一种解释。而蒲松龄不以为然,“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且如粉花荡产,卢雉倾家,顾痴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过,乃是真痴,彼孙子何痴乎!”大致意思是,(如果人的)秉性痴,那么他的意志就会坚定不变。所以说,迷恋书籍的人,他的文章势必精巧;沉迷技艺的人,他的技艺势必精良。这世上豪放不羁而一事无成的人,都说自己不傻。就好像一些人因寻花问柳导致倾家荡产,因赌博导致家破人亡,这些难道是痴人所能做出来的事情吗?小聪明过了头,那才叫真的“痴”,孙子楚又哪里是“痴”人!可见,蒲松龄将“痴”分为“真痴”和“假痴”相互辩证的两种类型。孙子楚不是“真痴”,反倒是那些自认为精明却庸庸碌碌的无用之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傻子。正如《阿宝》篇末列举的十类傻事:“窖镪食贫,对客辄夸儿慧,爱儿不忍教读,讳病恐人知,出资赚人嫖,窃赴饮会赚人赌,倩人作文欺父兄,父子账目太清,家庭用机械,喜子弟善赌。”②这些人徒有小聪明,贤于世故,只能欺世盗名,骗吃混喝,是为作者所否定和讽刺的“真痴”。
那么,何为“假痴”?我们来分析孙子楚。“人诳之辄信为真”,别人哄骗他,他就信以为真,可见其单纯、诚恳。“使妓狎逼之,则颜彻颈”,让歌妓挑逗他,则面红耳赤,大汗淋漓,可见其朴实且心无城府。当他把这种“痴”带到对阿宝孜孜不倦的追求时,便成了情痴,这集中体现在三个情节上:断指、离魂、化鸟。
首先是断指。“生时失俪,有戏之者劝其通媒,生殊不自揣,果从其教”,朋友的玩笑话,孙子楚竟然信以为真。阿宝出生富贵,绝色妙龄,当然不会看上他,于是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料想谁都不会当真,谁知生曰:“不难。”“以斧自断其指,大痛彻心,血益倾注,滨死。过数日始能起,往见媒而示之。”对方只是为了找个托词,一般人都不会较真,孙子楚却没有犹豫便砍断了自己的手指,可见其待人极度真诚坦率。
接着是离魂。当他亲眼看到阿宝,“审谛之,娟丽无双。少倾人益稠。女起,遽去。众情颠倒,品头题足,纷纷若狂;生独默然。及众他适,回视生犹痴立故所,呼之不应”。此时,他已经被阿宝深深吸引,灵魂跟随阿宝而去。离魂后,他“坐卧依之,夜辄与狎,甚相得。然觉腹中奇馁,思欲一返家门,而迷不知路。女每梦与人交,问其名,曰:‘我孙子楚也。’心异之,而不可以告人”。孙子楚的灵魂冲破现实的重重阻碍,来到阿宝身边,与阿宝朝夕做伴,这是二人萌发爱情的前提。事实上离魂故事早在六朝志怪小说中就已萌芽,《牡丹亭》更是将它推向高潮。然前辈作品均为女子离魂,本文偏偏以男子离魂为题材,这正是蒲松龄良苦用心的点睛之笔。一来他打破了传统叙述中女子多是付出牺牲较多的一方的常规,让孙子楚在一开始就吃尽苦头,这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孙子楚的“痴”。二来为后文阿宝态度的变化做了铺垫。经过离魂这一情节,孙子楚不但向阿宝等所有人表明了心迹,“女闻之,益骇,阴感其情之深”,还启发感化了阿宝,使阿宝动心。
最后是化鸟。离魂这一情节本来就已经设置得大胆独特,但作者并没有就此收笔。正巧,阿宝喂养的一只鹦鹉忽然死了。孙子楚日思夜想,毕竟在两情相悦之后,二人开始面对现实婚姻的受阻。孙子楚再次病倒,“冥然绝食,梦中辄呼宝名,每自恨魂不复灵”,这个时候,只要能够待在阿宝身边,做什么都不复重要。于是孙子楚附身鹦鹉。“女喜而扑之,锁其肘,饲以麻子。”“他人饲之不食,女自饲之则食;女坐则集其膝,卧则依其床。”这不禁使人联想到白居易《长恨歌》中“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美好说法。此时,二人之间已经从最初的单相思、之后的两情相悦发展成为热烈而深沉的爱。
断指、离魂、化鸟这三个情节串联起来,非常集中地展现了孙子楚的痴性痴情。这种“痴”是一种纯粹无暇、坦诚朴实的天然秉性,也是一种至情至性、执着追求的现实守望。孙子楚是一个“性痴”的人,不仅体现在他真诚单纯的秉性上,还体现在他对感情的执着追求上。然而,接下来有两个让读者疑惑的地方:
第一,作者为什么要打破第一次团圆结局,创造“二次团圆”?何为第一次团圆结局?按照文章脉络,孙子楚苦苦追寻阿宝,行文至“生乃亲迎成礼,相逢如隔世欢……居三年家益富”,已经可以作为二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结局。为什么还有后面两个情节的发展:一是孙子楚病逝,阿宝殉情感动阎王,二人死而复生;二是痴人举进士,后得皇帝召见赏赐。同样是大团圆结局,两次团圆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是歌颂爱情的需要,前一个发展可以接受,后一个发展就略显冗长。
第二,“举进士”这一情节难逃荒谬之嫌,实际上削弱了孙子楚的形象。孙子楚是蒲松龄笔下的男主角,作者可以写他执着于科举,专攻学业,最终金榜题名;也可以写他是痴成偏才、奇才,后为人赏识,得以功成名就。为什么要有“隐僻之题”“敬秘相授”呢?为什么要把这种看似侥幸的成分融入其中呢?
一直以来,中国基督教面临的任务是如何扎根中国文化、融入中国文化,把中国文化作为基督教的表达方式,在中国的社会现实中形成自我、完善自我,成为中国文化与历史的一部分,服务于社会的发展,使基督教真正成为中国的基督教。昆明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和谐共融的省会城市,近十余年来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盘龙区北市区新中心的形成,让地处北市区中心地带的北辰教堂也面临着文化融入的问题。比如,如何融入快速变化的城市生活?在云南这样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如何服务好各民族的信众?
蒲松龄塑造出孙子楚这一“性痴”形象,他究竟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想法呢?是什么样的信念使得孙子楚死而复生、功成名就呢?孙子楚既收获了“洞房花烛”的美满爱情,又博得了“金榜题名”的大好前程。蒲松龄偏给“痴”人孙子楚这个大团圆结局,他想要说明什么?他想告诉世人“痴”人最终都是会有好结局的,“性痴有福报”。一方面,作者要将孙子楚的“痴”一以贯之,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他身上的“痴”并没有被一点一点地打磨掉;另一方面,正是这种“痴”让他从被人耻笑中一点一点成长起来,虽然有夸张甚至迷信的色彩,但蒲松龄本人对“性痴”极力推崇的态度跃然纸上。
三
孙子楚作为蒲松龄着墨最多的一个人,无疑是文本的主人公。可是我们还忽略了一个问题:本文为何以“阿宝”为名?从着墨上来看,关于孙子楚的叙述远多于阿宝;从结构上来看,无论是从“孙痴”说起,还是以“举进士”圆满收尾,孙子楚贯穿全文,主导了几乎所有的故事情节。标题可谓文章的眉眼,在《石清虚》中,作者虽然以石头而不是以主人公命名,看似文题不对应,但“石清虚”作为主人公所钟爱的奇石,实则是对主人公本身的一种牵引,这一点可以理解。在《阿宝》中,作者写孙子楚与阿宝的爱情,却偏以“阿宝”为题。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暗示,让我们不要忽略阿宝这个人物。
阿宝同样是一个“痴”人,相较于孙子楚主动而张扬的“痴”,阿宝的“痴”显得被动而内敛。“媒媪将出,适遇宝,问之,以告。女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这是阿宝本人第一次正面出场,不仅没有忸怩造作,摆出一副名门闺秀的高傲姿态,得知孙子楚对自己的倾慕之后,还大胆地开玩笑。可见其纯真、率直,又带着女孩子天真烂漫的青春气息。当孙子楚极其较真地回应了她的戏言,砍断手指时,阿宝并没有被他这种唐突而愚蠢的行为吓倒,就此生厌,置之不理,反而“女亦奇之”,心灵有所触动,“戏请再去其痴”。阿宝这种不俗的反应看似顽皮实则暗示读者,她跟孙子楚是有灵魂的共通之处的——慎重对待感情。这时候的“戏”已经不完全是在开玩笑了,她想与孙子楚有更多的交流,试探一下孙子楚的为人,可见其机智善良。
二人再次正面交锋是在“离魂”一节,“女每梦与人交,问其名,曰:‘我孙子楚也。’心异之,而不可以告人。”面对这样一个陌生男子的追随,作为一名闺阁少女,阿宝本应恐慌。想是在梦中,阿宝将信将疑,才略显淡定,只是感到奇怪。巫师来为孙子楚招魂,“女诘得其故,骇极,不听他往,直导入室,任招呼而去。”阿宝得知孙子楚性命垂危后,能够毫不避嫌,将自己作为大家闺秀的名誉置之度外,“不听他往,直导入室,任招呼而去”。可见其率真、坦诚、善良的个性。
“既醒,女室之香奁什具,何色何名,历言不爽。”当阿宝的梦境从孙子楚那里得到证实之后,“女闻之,益骇,阴感其情之深”。阿宝在惊讶之余,已经不自觉地被孙子楚的一片痴心打动。
浴佛节再次见到孙子楚,阿宝“以掺手搴帘,凝睇不转”,而“生益动,尾从之”,二人情愫日生。“女忽命青衣来诘姓字”,对方的姓字阿宝怎么会不知道,这一举动分明是向孙子楚传达感情。
应该说阿宝的“痴”是在孙子楚一点一点的影响下形成的,她的“痴”是孙子楚“痴”的产物和升华。如果说孙子楚的“痴”可以超越等级门阀、世俗功利,那么阿宝的“痴”则可以感天动地、超越生死。
不仅如此,阿宝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她对于孙子楚的认可和支持。从一开始阿宝对孙子楚的试探,到动心,再到深情相爱直至生死相随,这个过程本身,就是阿宝对孙子楚从认识到肯定、支持再到追随的过程。如果没有阿宝的这一系列响应,那么至少孙子楚的婚姻理想是不能实现的,更不用谈后面能够“起死回生”“考中进士”的发展,那么孙子楚的“痴”便没有了任何意义。
再来看“痴人”阿宝形象的塑造。笔者认为,阿宝作为一个美丽、善良、聪明、率真、大胆、痴情的女子,完全符合男子的普遍审美理想,但这正是作者要强调和突破的地方,阿宝不仅仅是一个人,她近乎完美,更是一个抽象化的审美诉求。
首先,从一出场,阿宝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富家千金,她美丽大方,引得无数子弟趋之若鹜。之后作者通过一系列的情节展现了她的天真烂漫、机智活泼、善良率直、大胆痴情等美好品行。贯穿首尾,阿宝这个人物形象一直都在被拔高,毫无半点瑕疵。直至最后,为爱殉情,感天动地,让人唏嘘。
其次,作者在塑造阿宝时,虽以男性审美理想为基础,但并不影响阿宝这一人物形象的丰富性和代表性。笔者认为我们的审美诉求恰恰产生于现实社会的需要。阿宝貌美贤淑、富有才能,不仅没有嫌贫爱富,嫁给孙子楚,还能处处体谅丈夫,专情如一。阿宝在这段感情中付出了很多,孙子楚同样如此,他为阿宝断指、离魂、化鸟,上刀山下火海,非常人能及。阿宝的“痴”虽然受孙子楚感化,但并非一味被动,她自身也经历了一个萌芽发展的过程。到最后,为爱殉情,则完全是情之至也。追求自己的人数不胜数,能够为自己断指、离魂、化鸟的人,唯有孙子楚。能够追随自己所爱的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追求?又何尝不是获得了“性痴有福报”的美满人生?
综上所述,阿宝本身具有可贵之处,她对于孙子楚人物塑造的帮助,对于主题“性痴有福报”的表达,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是文本不可或缺的主人公。
四
冯镇峦点评《阿宝》道:“此一情痴与杜丽娘之于刘梦梅,一女悦男,一男悦女,皆以梦感,俱千古一对情痴。”③《阿宝》写尽天下痴男怨女的痴情痴心,无疑是古今写“痴”的典范之作。除《阿宝》以外,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还塑造了一大批“痴人”形象,除了《石清虚》中的石痴邢云飞,还有《书痴》中的书痴郎玉柱,《酒友》中的酒痴车生,《黄英》中的菊痴马子才,以及许多感人至深的“情痴”,如《阿绣》中的刘子固,《婴宁》中的王子服,《香玉》中的黄生。如此多篇幅的刻画,可见蒲松龄对“痴”的情有独钟。
蒲松龄同样是一个痴人,他在《逃暑石隐园》诗中曾写道:“小山笏如人拙,瘦竹无心类我痴。”这种至真至善的“痴”,作者坚守了一生。纵观其一生,没有大起大落的悲欢离合,也没有飞黄腾达的显赫经历,穷困和失意始终伴随着他。就《聊斋志异》的创作,他朋友张笃庆曾多次劝他说:“此后还期俱努力,聊斋切莫竞谈空。”(《寄留仙、希梅诸人》)后又在《岁暮怀人诗》中说他:“谈空误入夷坚志,说鬼时参猛虎行。咫尺聊斋人不见,蹉跎老大负平生。”劝诫他不要再做与“时艺”无关的事情,要多将心思用在科举上。蒲松龄自己也说:“过眼皆成悔,回头自觉痴。”(《赠刘孔集》)写作鬼怪狐媚毕竟只能是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大不能济世救民,小不能光耀门楣,甚至还会迷失心性。但他仍说:“书到集成梦始安。”(《抄书成,适家送故袍至,作此寄诸儿》)深知自己的创作没有多少实际功用,他仍然执着于此,这难道不是一种痴性吗?
对待科举,蒲松龄同样如此。康熙十八年,作者四十岁,《聊斋志异》的创作已经基本完成,而此时他仍旧热衷于科举,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科举上的不如意、半饥半饱的塾师生涯以及家境的拮据,在他胸中堆积起了忧愤,蒲松龄只能把他的所爱、所想倾注于笔端。科举对于作者来说,纠结了其一生,令其爱恨交加。著书立说在某种意义上是他科举失意的一种弥补、一种寄托。韩愈说“物不得平则鸣”,蒲松龄选择了用文字实践自己的价值。在作品中他无限放大“痴”的正能量,让孙子楚赢取芳心,让他死而复生,让他科考中进士。他相信“性痴有福报”,他也渴望自己的坚持能够得到回应。
在感情上,蒲松龄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痴人。他与妻子刘氏在患难中结合,刘氏温和谨慎,朴实能干。蒲松龄常年在外,刘氏带着孩子,没有奢望,不图富贵,安贫固守,理解、支持着自己的丈夫。她(比蒲松龄先逝,这使得蒲松龄无限伤痛,终身抱恨。他写了很多悼亡诗来表达对妻子的怀念和歉疚。“魂若有灵当入梦,涕如不下亦伤神。”(《悼内其六》)一年之后再次经过亡妻墓地,“百叩不一应,泪下如流泉”(《过墓作》),情之深切,令人唏嘘。正是如此,他才能在作品中塑造了许许多多感人至深的“情痴”。
事实上,明代中叶以后,以李贽为代表的一批文人就主张张扬个性,追求真性情。“痴”作为中国文人的一种特殊情怀,标榜着文人自身的独立人格和慎独精神。它是孙子楚的胸无城府,是阿宝的“以痴报痴”,也是蒲松龄的笔耕不辍。这种精神在文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张岱曾在《湖心亭看雪》中把“痴”看成人格的最高境界:“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④他认为痴人其实是至情至性之人,是纯净无瑕之人,这些人执着于自己的精神追求,不为世俗熏染。曹雪芹更是对“痴”推崇有加,《红楼梦》开篇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单在前八十回的题目中“痴”字就出现了多次,如“痴女儿遗帕惹相思”,“痴丫头误拾秀春囊”等等。
①王力主编:《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7页。
②盛伟:《蒲松龄全集》(第一册),学林出版社1998年版,第161页。
③(清)蒲松龄著,(清)冯镇峦评:《冯镇峦批评本:聊斋志异》,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68页。
④张岱:《陶庵梦忆·湖心亭看雪》,中华书局2008年版。
[1]张友鹤辑校.“三会本”《聊斋志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袁世硕.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M].济南:齐鲁书社,1980.
[3]马瑞芳.聊斋志异创作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
[4]朱一玄.聊斋志异资料汇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5]徐岚.至情至性的阿宝[J].名作欣赏,2008(8)
[6]杨建猛.《聊斋志异·阿宝》的主人公到底是谁[J].文学教育,2011(7).
[7]刘娜.谈阿宝笔法——读《聊斋志异·阿宝》札记[J].高等教育教育与学术研究,2007(3).
[8]马振方.聊斋艺术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
作者:张榆青,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生。
编辑:杜碧媛E-mail:dub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