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内核的德育课程
2015-07-12沈黎
沈黎
教育的目的在于引导个体挖掘潜能,服务社会,成为知情意行合一且品德修养良好的人,培养学生的良、善品德是教育的基本内涵。1949年以后,我国台湾地区道德教育经历了许多变化,以历次中小学课程标准的修订为参照,台湾地区德育改革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1967年台湾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以来,初中和小学都设有道德的教学科目,安排固定的教学时间,使用教科书进行正式的教学活动,期望通过学校道德教育的实施,提升民众的伦理道德并培养公民基本知能。第二个阶段是2001年实施的九年一贯课程以后,台湾地区的中小学课程中取消传统《道德》课程,将1993年和1994年分别公布的小学《道德与健康》和初中《公民与道德》课程,融入七大学习领域(语文、健康与体育、社会、艺术与人文、自然与生活科技、数学、综合活动)教学之中,将道德教育的权责下放到各级学校与各学习领域的教师,进行相关的道德与品格教学。然而,“课程中心”的学校道德教育模式消失,被许多台湾地区的教育工作者戏称九年一贯课程改革是“缺德”的教育,他们为道德教学的失之零散,甚至消失而深感忧心。在社会各界的忧心与质疑声中,台湾教育部门于2003 年9 月召开教育发展会议,将“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建构新世纪品格教育”列入议题,并相应成立“品格及道德教育工作小组”。第三个阶段是始于2004年12月台湾教育部门发布的“道德教育促进方案”。这标志着台湾的德育工作正式进入了新阶段。该方案于2006年11月进行了小幅修改,将“加强道德教育”列为2005 至2008 年的施政主轴行动方案,希望能重建民主多元社会之道德基础,建构新世纪品格及道德教育内涵,及协助学生建立自己的价值系统,发展道德判断能力并付诸实行,成为一个对自己、家庭、社会、国家负责任的人。2008 年,台湾地区提出2009~2012年教育施政蓝图,在“适性育才”的主轴下,推展道德教育。2009年,台湾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再次修正“道德教育方案”,进一步展开“台湾有品运动”。
近50年来,我国台湾地区学校道德教育工作虽然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调整,在课程设置、教学模式上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其核心内涵还是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一)台湾德育课程的德目
台湾初中阶段的道德教育自1968年《公民与道德》课程确立后,虽历经1972年、1983年、1994年等多次课程标准修订,在课程结构上虽由同心圆模式改为社会科学模式而有极大的差异,但教材纲要中德目相关内容仍然得以保留。
1968年以前,台湾实施的道德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德目为教学重点,初中阶段则列有德目生活规条,以显示德目教学的重要性。1968年以后,小学四、五、六年级实施的是生活与伦理课程,教材内容主要是秉承中华传统优良文化,以“四维八德”、新生活运动等内容为核心,分为孝顺、友爱、礼节、勤学、合作、守法、勇敢、公德、爱国、信实、睦邻、节俭、负责、知耻、宽恕、有恒、正义、和平等18个德目。以这18个德目为主要内容与架构的课程,根据儿童实际需要,按照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世界等模块进行编写。
1993年,在台湾地区的小学课程标准中,《道德与健康》将原本的18个德目删减为八个:守法、爱国、礼节、正义、仁爱、孝敬、勤俭、信实。教育部门希望此举能令德目内容简洁具体、易知易行,以符合儿童的生活经验,以德目为核心的教学架构未曾改变。1994年公布的中学课程《公民与道德》,道德内容则涵盖了12个德目:诚实、爱国、守法、仁爱、孝悌、礼节、勤俭、正义、公德、负责、合作、尊重。中学与小学的道德课程内容虽均以“德目”为主,但教学目标似是各自为政且衔接性不足,缺乏一定的系统性。
2001年,台湾地区在实施九年一贯课程之后,将道德教育之内涵融入各领域教学之中,并取消了特定的课程。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忧虑,在各方舆论压力之下,台湾教育部门于2004年公布的“道德教育促进方案”,聚焦于品德教育的核心价值与行为准则,并采用类似德目或原则的方式呈现,希望学校营造优质的品德校园文化。为此,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建立起台湾地区的十项“中心德目”(即核心价值),以此作为学校未来五年推动的重点,新一波的道德教育运动便随之发展。
(二)台湾德育课程的核心价值
1987年之前的台湾道德教育课程,是以道德本身概念出发,发展出对于自己、家庭、社会、国家、世界的责任,强调他人取向的价值,忽略儿童本身的主体性。1987年之后,我国台湾地区首次进行之小学道德教育改革,其课程标准的内容结构参考了日本道德课程标准的架构,分为学科内教育和学科外教育两大类别,道德教育属于非学科教育。
1993年,我国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了小学道德教育课程——《道德与健康》,1996年开始实施道德教育改革,其课程内容组织以道德范畴关系为架构,在人与自然、环境和物的关系,以及对崇高、美、生命等的尊崇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课程的主要内容表现为:人自己、人与人、人与团体、人与自然(包括环境和物)四个层面,以此作为组织教材的依据。因为道德包括私德、偶性道德和公德,健康包括心理和生理,这些都是处理以上四个层面的问题。此外,为弥补过去道德教育忽视过程目标,德育课程加强了主动学习、批判思考、价值澄清、做决定、解决问题等过程目标的设置。
2008年,在我国台湾地区最新公布的课程标准中,中小学仍以这四个基本领域为核心架构,使其课程内涵具有一致性与衔接性。而2009 年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新世纪品德教育方案”,以道德关系的范畴进行分类,将品格核心价值分为以下五类。
1.人与自己:如尊重生命、负责尽责、自主自律、主动积极、欢喜承受、创新卓越、勤劳上进、吃苦耐劳、百折不挠、俭朴廉洁、有羞耻心等。
2.人与社会:如尊重生命、孝亲尊长、诚实信用、团队合作、关怀行善、公平正义、性别平等、创新卓越、赏识感恩、谦虚有礼、圆融中庸、宽容慈悲、适性扬才、接纳包容等。
3.人与自然:如尊重生命、爱护环境等。
4.人与科技:如尊重生命、关怀行善、尊重隐私、创新卓越、自主自律。
5.人与心灵:如尊重生命、活出意义、实践信仰、追寻真善美、天人合一等。
就其内容而言,我国台湾地区的道德教育课程扩大了德育的内涵与范畴。因为在全球化的概念下,科技已成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升运用科技应有之信息素养,确有其时代意义与必要性。此外,开展生命教育,教导学生了解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协助学生认识自我、学习与人相处、关怀他人、包容尊重他人,开发自己的潜能、建立起积极的人生观,进而探索人生的意义,在今日多元社会中,将这些内容纳入道德关系范畴之中亦有其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