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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鞍海一体化建设研究

2015-07-12

2015年39期
关键词:鞍山新城城镇化

李 丹

一、相关概念解析

(一)鞍海一体化建设

鞍海一体化建设是指:在鞍山市、汤岗子新城、海城市三地,整合资源,发挥合力,大力开展交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产业一体化,户籍一体化。环境一体化的“五化”建设,最终实现同城化的建设过程。

(二)鞍山新型城镇化建设

鞍山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指:坚持政府主导,在鞍山达道湾新城、汤岗新城、海西新城、腾鳌新城和牛庄新市镇五地,进行科学规划,通过合理布局,突出交通优势,重点发挥“发展极”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开展“市、县、镇、村”的立体化建设,最终实现城镇化。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在鞍海一体化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鞍海一体化是辽宁省提出的重点发展战略,是推动鞍山等地大力发展的有效途径。新型城镇化从宏观上看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微观上看新型城镇化将成为鞍山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并且对于鞍海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极具支撑效用,贯彻落实此项重大战略决策必将对鞍山的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引领鞍海一体化建设,成功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城市群发挥重大作用。

三、鞍山新型城镇化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模式存在缺陷,投入资金缺口大

鞍山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模式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政府主导型模式。政府在建设过程中扮演的是不可替代的角色。政府主要通过政府行为,使土地得到增值、财政得到增收,而最终实现发展经济、繁荣城市建设的目的。在这个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先期支付巨大的成本,主要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和征收农用地支出。大范围的征地,使鞍山政府资金链条吃紧。鞍山汤岗子新城新增的建设用地成本约为每平方公里5.4亿元。在达道湾新城、汤岗新城、海西新城、腾鳌新城和牛庄新市镇五地,计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91.09平方公里,按此成本计算,只征地成本就将达到500亿元左右。就鞍山现有财政收支情况,必然会产生巨大的资金缺口,严重影响鞍海一体化建设的发展。

(二)对城镇化理解不全面,认识上存在偏差

实施城镇化战略在我国2000年就被首次提出,经过15年的建设发展,鞍山人们对此已不陌生。但鞍山城镇化政策者对于城镇化的理解仍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对本质理解不准确,使得鞍山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盲目现象,例如,忽视城镇的经济基础现况,错误理解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一味的夸大城镇化建设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从而导致对城镇化率的片面追求。同时,在城镇化建设中,鞍山有关基层干部推动相关群众参与意识淡薄,对于农民的根本利益考虑不够全面,产生了一些矛盾。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产业选择不合理

鞍山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集中体现。我们不得不意识到,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在取得喜人成绩的同时,也付出沉重代价,尤其体现在环境、资源方面。鞍山在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盲目追求眼前利益,粗放使用土地,生态用地规划不足等,这将导致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对新城镇产业结构进行优化是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作为一直有“钢都”美誉的重工业城市鞍山,在新城镇的产业选择上,还只是沿用了原有的鞍山五大产业。并没有从各城镇的客观实际出发,进行比较优势,存在盲目上马的问题。

(四)建设中存在违规操作,配套改革亟待深入开展

目前鞍山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政府要求见效要快,客观必然产生行政行为短期化,导致违规操作现象的出现。由于现有的办事审批流程与新城镇的改造节奏存在不协调性。因此,为了能够实现预期目标,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都会存在一些违规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化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增加了不必要的矛盾。这种问题也从另一个侧面反应出现有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能很好的适应鞍山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鞍山亟需在户籍、土地、社会保障、财政、税收、教育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上进行配套改革。

四、鞍海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建议

(一)明确政府职能,完善投资融资机制

面对新发展形势,鞍山政府应及早摆脱旧发展观念,逐步明确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鞍海一体化建设中的角色定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外力”干预,以强有力的发展机制代替政府的强制要求,坚持走政府和市场的并行的发展道路,使城镇化建设产生“内动力”,进而推进鞍海一体化建设。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推动各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主导建立稳定的发展平台,重点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事业等领域。组建相关公司盘活国有资产,促进服务业和小城镇建设。

(二)全面理解城镇化,树立科学发展观

城镇化本身是一种变革,本质上是要提高城镇化的发展质量,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对于城镇化的全面、正确理解有利于鞍山在实施此项战略时,能够明确建设中涉及各类发展要素及各方利益。破除狭隘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及配套的长效发展机制。明确科学发展观在不同建设中的具体指向以及具体要求,“细化成文,规范成章”。建立政府、企业、农民集体、农户等多方共同参与的制度,在资源重组的过程中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公平、有效的保护土地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和实现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在不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同时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三)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优化产业结构

在推进城镇化中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一项重大的历史性任务。鞍山在建设中应坚持生态理念,明确城市扩展的边界和红线,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鞍山政府应加速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根据城镇化的发展规律,以及与产业发展的关系,考虑鞍山现有的资源和产业结构现状,着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合理规划商业布局,充分发挥鞍山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形成良性互动,进而带动鞍海一体化的纵深发展。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鞍山只有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符合鞍山市情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才能营造城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引领鞍海一体化。城镇化建设和鞍海一体化建设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两者相互影响,均需相应的配套改革作为建设保障,鞍山可以利用城镇化建设的国家有利政策及发展的优势环境,尽快深化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财税改革等配套改革,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等社会关注问题,有序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为鞍海一体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1]李向阳.中国城镇化的难题及其破解.兰州商学院学报,2013,(3)

[2]陈伯庚、陈承明:《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疑难问题探析》,《社会学科》2013,(9)

[3]人民网, 《鞍山未来五年全面实现‘鞍海一体化’》,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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