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义工”双工联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5-07-12张江甫
张江甫
民政部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是当前和今后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志愿者队伍 (即义工)是社工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健全面向全社会的义工服务动员系统,进一步完善义工服务体系,普及志愿理念,强化志愿意识,弘扬志愿精神,倡导志愿行为,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宏大义工队伍;建立健全社工和义工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通过社工专业人才的引领,规范义工招募注册与管理,提升义工服务水平,丰富社工专业人才资源,拓展社工专业服务范围,增强社工专业服务效果[1]。之后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比较成熟的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指出推进社会工作,既要发挥社工的作用又要发动公众广泛参与,尤其是义工的协助与合作,推行社工与义工联动模式,充分发挥社工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模式,建立社工、义工联动发展的机制[2]。
一、社工与义工联动问题
社工与义工联动是指在社会服务中采用“社工引领义工开展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运行机制,整合社工、义工的人力资源,实现两者“联动双赢、互补互惠、互动共进”[3]。双工联动的核心是社工,社工是服务项目策划、组织、实施的主体,制定各类服务项目,根据项目的需求招募、培训、组织、督导义工;双工联动的基础是义工,作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扮演着协助者的角色,义工开展服务依托各类社会公益机构,需要社工专业的引领。
成都A服务机构现有专职及实习生40余人,其中80%为社工专业本科学历;A机构服务领域为青少年群体,致力于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机构秉承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运用社工方法,为青少年提供多元化服务,并将服务延伸至家庭及其所在社区;A机构因扩展服务范围、保证服务质量而进行义工招募活动,主要通过张贴活动海报、互联网上发布招募信息、发送电子邮件邀请、联系与地理位置临近的高校等方式进行义工招募活动,与义工联动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下面就A机构在联动制度、联动平台及联动信息沟通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联动制度不完善
A服务机构2008年于成都市成立,社工与义工联动开展活动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其在《义工管理规范》中指出义工在参与服务活动需指定专业社工督导,义工有权利参加A机构组织的培训、索取书面志愿服务经历证明;A机构为义工提供志愿服务便利,报销义工因参加志愿服务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A机构在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将优先录用进行联动服务的义工。A机构在探索社工与义工联动机制虽制定相应制度,但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首先机构仅提出义工应填写其信息登记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没有指出义工在申请参与志愿服务是所需做的一些事项,义工需了解社工并详细阅读相关规章制度,之后再由负责社工审批;其次,社工需对义工进行基本专业考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机构的志愿者;再次,机构虽对义工提出报销其在服务活动中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但对于活动中产生的意外事故或危险,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其人身安全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
(二)联动平台单一
A机构主要由政府推动,依托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场所,链接高校、社区、公益组织等各方面资源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活动,除此之外,部分项目由社会公益组织提供服务,A机构的义工主要来源于附近高校的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托的志愿服务组织较少。社工机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对社会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社会应该为社工机构,尤其是社工与义工的联动活动提供相应的资源与场所。目前成都民间的义工服务队伍体系是相对健全的,对于公益事业与服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A机构的联动平台主要是由政府推动,依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空间,链接高校、社区及其他机构等社会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由此可见社工与义工双工联动平台还显得比较被动和滞缓,社工与义工两者联动平台单一化,缺乏丰富多样的联动载体。
(三)联动信息沟通不对称
社工与义工的服务对象多、范围广,社工和义工志愿服务在发展成熟的国外,其信息沟通方面都很顺畅。然而访谈中作者了解A机构义工是每月集中培训一次,其余由机构中的社工带领,对其进行专业指导与管理,专业社工督导少,志愿者多,社工督导与义工沟通方式不顺畅;两者联动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社工有专业的理念与工作方法,义工具有人力、物力与社会网络等资源,两者互补性联动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然而两者由于专业素养的差异致使信息交流的不对称,就A机构而言,社工主要从融入社会、学业辅导、重点青少年培养等三方面入手,针对6-14岁青少年提供多元化服务,其中需要的不仅仅是政府、学校、社区的帮助,还需要在学业、社会方面的培训师或者心理指导师或者工作公益组织机构的帮助,这些需要社工与义工进行交流,了解相应的需求和资源。
二、社工与义工联动的对策
(一)政府从制度上加强社工与义工联动模式的支持
我国的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出现各种社会问题需要社工专业的服务来解决,由于我国的社会工作起步较晚,政府须加大力度支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推动社工与义工联动模式的发展,特别是在制度上的支持社工的教育制度、社工的职业规范制度、社工的薪酬保障制度、社工与义工的监督制度、社工与义工的权益保障制度、义工的奖惩制度、义工管理规范制度等。
(二)培育公益性民间组织,构建社工、义工联动的载体
公益性民间组织因其特有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公益性,弥补政府和市场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支持与服务领域的缺失。公益性民间组织是构建社工与义工联动的载体,它具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广、广泛的人际网络对社工服务具有很大的支持,是义工与社工进行沟通交流的良好平台。同时它开辟了绿色通道,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相互合作,形成了社工与义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构建社工、义工联动的信息平台
信息的畅通对社工与义工的联动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搭建社工、义工信息系统的联动平台,实现两者的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配置。在信息系统中建立人力资源、义工活动、服务项目供需平台,公开社工、义工服务信息,整合各方资源、活动资讯、服务项目的信息库,建立服务信息动态发布系统,实现服务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对接。
[1]纪文晓.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差异互动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0(10):18-20.
[2]谭建光.中国社工与志愿者合作的模式 [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1,25(4):12-18.
[3]孙剑宏.推动“社工+志愿者”亚运志愿服务新模式——对社工介入亚运志愿服务的思考 [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23(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