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子午线》中父权形象的分析
2015-07-10李佳慧
李佳慧
【摘要】《血色子午线》是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创作于1985年的西部小说。这部小说集合了战争、历史、哲学等多种元素,通过一位14岁少年的视角真实地再现了19世纪中期发生于美国与墨西哥边境上的印第安人屠杀事件。本文通过对权力概念的运用,对书中主要人物霍顿法官进行分析,明确了霍顿法官作为父权的代表。
【关键词】美国西部 新历史主义 父权
《血色子午线》是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1933—)创作于1985年的西部小说。这本小说塑造了各式各样的人物,从最为渺小的平凡的女市民到重要的法官,麦卡锡给他们赋予了鲜活的个性特点。除了对人物的真实描写,小说中的事件也与美国西进运动的历史相关联。这本书被誉为麦卡锡作品中引用典故最多最为晦涩难懂的一本。在此文中,笔者通过对霍顿法官形象的分析,表现出法官作为麦卡锡作品中父权形象的象征。霍顿法官的形象最为重要,因为他们对整个故事的发展起到支持和推进作用,霍顿法官作为父权的代表可以通过他的多重身份表现出来:狡猾的骗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战争和暴力的崇尚者、智者、历史的记录者以及恋童癖患者。
一、骗子形象
第一次出现在格林牧师的帐篷中,霍顿法官被描述为一个“庞然大物,如石头一般光溜溜,没有一丝毛发,没有眉毛,也没有眼睫毛”。他安详并如同孩童一般的脸庞,庞大的身躯以及他那双小手让读者想起了一个未受世俗影响的新生儿和一个巨人结合后的怪物形象。正如约书亚·J·马斯特在他的文章《世界边缘的见证者——霍顿法官在<血色子午线>中的文本事业》中指出的:“法官那无毛发的,无疤痕的,毫无缺点的庞大身体显示着他建设与解释能力的单向性,他依然是一个与历史无关的未被世俗影响过的形象。”霍顿未经世事的特点赋予了他拥有自己世界观的权力。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是值得坚持的,除了他自己的战争暴力哲学。科马克·麦卡锡毫无疑问将霍顿法官塑造为一个只活在自我世界里的有着强烈占有欲的人。小说开头霍顿法官就展现出了他狡猾的江湖骗子形象,擅长于颠倒是非黑白。油滑的把戏反映出霍顿法官为成为新的法律法规制定者,达到专制权威地位而为自己铺设道路的险恶用心。对真相的刻意规避使霍顿法官掌握了权力并成为了父权的最高象征。而真相是由他所归顺并且为其优点辩护的意识形态所决定的。在霍顿法官边缘化的意识形态与正统世界的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中,霍顿法官成为赢家。他的意识代表了事实,任何事情都应该根据法官的意念有所发展。霍顿不相信上帝,对他来说,他是唯一能够决定人们命运的统治者。霍顿构建了自己的王国,他的法律和思想付诸实现。这种法律和思想,指的正是暴力和战争即法则的世界观。
二、好战者形象
在《血色子午线》中,科马克·麦卡锡详尽地描述了暴力与血腥的屠杀场面,这些场面占据了小说的半壁江山。作为父权的代表,霍顿法官是绝对的暴力执行者。尽管科马克·麦卡锡刻画了格兰顿帮中不同类型的恶贯满盈的成员,他们有着和法官一样残忍和血腥的行为,但法官却具有不同于这些嗜血动物的特点:冷静的头脑和永无止境的征服欲。同样是恶魔,法官有自己的哲学和信仰。这种信仰正是他的战争即法规的世界观。换句话说,霍顿法官是一个典型的好战者。
三、智者形象
在整个小说中,霍顿是最为聪慧和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对周遭的一切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冷静的心态。与其他的格兰顿帮成员相比,霍顿法官是唯一一个可以解释和命名的人。而现实中,只有父亲才可以为孩子取名。得益于这种出类拔萃的才华,大多数格兰顿帮的成员都对他充满无限敬意。他们被霍顿的哲学所倾倒,并且将他供奉为整个队伍中的精神领袖。霍顿法官把自己当做唯一的上帝,展现出了他无所不能的权力。在《血色子午线》中,“霍顿神出鬼没的能力包含着对霍顿来源和他自称的不休神力的疑问。”科马克·麦卡锡对这个人物的描写的确带有些神秘色彩。霍顿的出现没有踪迹和事件可循,他总是随意出现在队伍中,每一个成员都号称他们曾经在哪里见过他,却没有人能说出具体地点。和队伍里其他成员的无知和愚昧的秉性相比,霍顿似乎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与对他身份猜测的原始神性相呼应。虽然麦卡锡没有刻意描述霍顿法官的神秘力量,但是在很多场景下,他已经明显表达出了这个目的。霍顿法官的知识是广泛的,他可以被看作一本“活着的百科全书”。他知道如何点榴弹炮,甚至熟悉混合火药炮弹的程序。霍顿通晓世事的才华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他对自然、历史和宇宙的观念。而这种无所不知的能力,更是父权的体现。
四、结论
正如米歇尔·福柯的权利理论所说的那样,权利和知识是密不可分的。知识就是权利的体现,哪里有权利,哪里就有知识。在大多数简单性格的格兰顿帮的成员中,霍顿是唯一的多面派。他表现圆滑,充满智慧,满腹经纶,带着独一无二的才华和强烈的野心,霍顿法官成为整本小说中独揽大权的人。在霍顿法官解身上,可以看到他作为本文中父权代表的影子。他控制着每一个人的生死,将自己放在了世界与意义的中心位置,把知识作为他巩固权利的方式,像一位大家长,掌管着一切。
参考文献:
[1]CORMAC McCARTHY.Blood Meridian[M].London: Picador,2010.
[2]JOSHUA J MASTERS.Witness to the uttermost edge of the world—Judge Holdens textual enterprise in Cormac McCarthys Blood Meridian[J].Critique,1998,40(1):28.
[3]JOSHUA J MASTERS.Witness to the uttermost edge of the world—Judge Holdens textual enterprise in Cormac McCarthys Blood Meridian[J].Critique,1998,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