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5-07-09周相林
周相林
[摘 要] 通过对邓州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加快邓州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对策及措施,促进邓州农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集群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6-0042-01
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培育和发展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深入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企业和单位,就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发展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
1 发展现状及远景
近年来,依据现有农业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发展现状,邓州重点围绕面品、肉品、乳品、果蔬、油脂、林产品等6类优势农产品,积极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邓州益嘉林产品产业化集群、邓州黄志牧业产业化集群、邓州久友粮食产业化集群、邓州昱通乳业产业化集群、邓州禽业产业化集群、邓州阳光油脂产业化集群、邓州果蔬产业化集群。集群销售总额达到61亿元。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林木基地35万亩,粮食基地48万亩,生猪达26万头,奶牛达1万头。带动农户4.6万户。集群的核心企业新上项目8个,总投资12.6亿元,已完成投资6.7亿元。编制了邓州市2014-2020年农业产业化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发展规划,规划建设农业产业化原料生产基地4个,分别为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生猪生产基地、肉鸡生产基地和奶牛生产基地。初步规划到到2020年培育发展产业化集群7个,其中20亿元以上产业化集群4个,50亿元以上产业化集群3个。
2 存在的问题
邓州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体水平不高,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2.1 集群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偏低。我市的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发展过程较短,难以形成数量众多、实力雄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邓州虽然已出现邓州市久友面粉有限公司、河南益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先天下种业有限公司、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邓州昱通牧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省重点龙头企业,并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挥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还缺少林果、油脂、家禽、花卉等方面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限制了邓州市的集群发展,影响了聚集力和带动力。
2.2 集群产业系统化和特色化不足。产业化集群在纵向形成产加销产业链条的同时,相关产业配套服务的系统化和农业生产基地式布局发展能力不足。农产品的就地加工、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链还没有完全建立。主要体现在:
2.2.1集群的上游链短,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的不够紧密。
2.2.2下游一部分龙头企业没有就地加工生产环节。如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的生猪屠宰和邓州昱通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牛奶深加工,产业链没有完全建立。
2.2.3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体系建设跟不上,一定程度制约了农产品的流通。
2.3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目前,邓州农业产业化集群普遍存在着农业技术水平低,创新研发能力弱,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以及农业技术和知识传播慢等问题。集群普遍存在着没有省级以上的科研机构和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为依托,部分集群缺少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联系合作。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和完善产业基地建设。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龙头企业加工需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制订完善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规程以及品种质量、产地环境、包装质量与标识、贮运、检测检疫等标准,注重标准的先进性、国际性和全面性,并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为主体,以示范区应用为重点,强化执行标准。在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生产档案、产地编码等质量追溯制度。
3.2 促成龙头企业间的分工合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协同发展机制和制度框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和促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壮大产业规模。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集群,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将上下游企业有机地联结到一起,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共同组成一个产业链条并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农、工、科、贸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基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3.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精选财政扶持领域,将有限的财政扶持资金用在刀刃上,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在备案、核准、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有关手续,优先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市财政应拿出一部分资金扶持集群建设。要建立财政扶持资金跟踪问效制度,不断提高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要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为鲜活农产品的运销提供基础性条件,实现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地市场的快速连接,加快鲜活农产品的流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进而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4 加快农村经营体系创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改革措施,推动农村土地向留在农村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支持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大力支持供销社、邮政系统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利益分配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各种行之有效的联结模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实现农民增收、企业盈利、产业发展。
3.5 推进农业科技长入农业步伐。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市场机制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实施产学研相结合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与现代农业生产的“无缝对接”。
3.6 建立农业产业化集群监测考核体系。研究确立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办法,建立监测考核制度,引导和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群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