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探析
2015-07-07唐小凤
唐小凤
摘要:法治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在于能维持新型城镇化健康、良性发展。重要性不仅凸显了其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更是对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过程中,政府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法治城镇化过程应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应完备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应强化主体权益法治保障建设力度、应提升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能力。
关键词:法治路径;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3017202
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城市农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50%。可以说,之前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随着近年来快速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不仅影响国家地区发展建设,更是对人民生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城镇化的进程变质变味,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阻碍。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彰显了法治基于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性。因此,要积极发挥法治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1法治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1.1公平正义的目标需求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然而,当前城镇化进程中一方面种种不公现象屡屡出现,另一方面滥用公平正义概念寻求不正利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相比改革开放之前,当今社会结构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各不同,因此我们更应该在城镇化过程中树立公正、公平、公开的法治意识和精神,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需求。这就需要把公平正义的目标需求尽可能纳入城镇化进程的法治轨道,通过法治方式、途径和程序实现公平正义。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是一个系统工程,体现着公平正义的法制应该说是除了有效政策和相关行政手段以外,能使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能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
1.2依法行政的现实重任
“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句话可以说是对依法行政和好的阐释。所谓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凡是超出法律规定的行为,都不得为之,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具体来说,事前、事中、事后都应该符合法律规范和要求。同时,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都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依法行政不仅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利于制衡政府行政权力,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破解城镇化进程难题。
1.3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农村的大量土地被征用,出现了大量“失地农民”维权、“农民市民化”等棘手问题。如何有效破解,需要通过法治途径,制定规范城镇化进程中农业与农村、保护农民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农民的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经营自主权、收益权、劳动权、同工同酬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以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权,等等。涵盖了法律法规体系、安置体系、就业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与征地工作监督体系。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法律法规,依法把广大失地农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才是当前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固本之策。
2城镇化进程中加强法治建设的迫切要求
2.1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广大农民虽是城镇化进程中始终绕不开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主体作用往往不能有效发挥。如果城镇化不能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不能让他们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和责任,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甚至发生侵害农民权利和利益的行为,那么城镇化就不会受到农民拥护,甚至遭到农民反对,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由于农民群众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受益程度,决定了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因此,只有通过体现人民意志和集中利益的法律来保障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才能使城镇化成为上下齐推动的自觉行动。
2.2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规范行政权力、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必然产生腐败、权力有多大腐败就可能有多严重,这是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当前城镇化主要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导,政府的行为和决策对城镇化发展起着引导性的作用,其中的权力寻租空间很大。因此,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通过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能使政府决策更科学、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增强,更能获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从而,有利于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利于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形象的塑造。
2.3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城乡社会稳定
城镇化要民生为本,和谐推进。这就要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穿到城乡建设各个环节,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为目标,把群众受益作为推进城乡建设的前提,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新型城镇化成效的根本标准。城镇化大量地涉及广大农民的利益,征地、拆迁、就业、社保等……土地征收如果没有法律的监督很容易引起腐败的滋生;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缺失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无论哪种制度缺乏了法律的规制都会走向极端,不利于城镇化的发展。
2.4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城乡生态文明建设
在城镇化进程中,面对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因此,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城镇化建设中,通过法治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保障城镇规模结构合理化、城镇布局集群化和土地利用集约化,资源开发的科学化,实现粗放型发展模式向集约型发展模式的转变。
2.5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科学规范发展
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受“土地财政”的驱使,一些地方打着“城镇化”的旗号,盲目扩大城市空间,滥占耕地;有的将城镇化等同于房地产化;有的不考虑实际情况搞“全域城市化”;有的盲目进行“造城运动”;有的地方空间城镇化远远快于人的城镇化,热衷于“乡改街”、“村改居”。由于只追求速度、规模,出现了“空城”、“睡城”等现象,在土地、产业规划,以及权益保障、就业等方面发生了农民与政府的纠纷。究其原因,城镇化的无序现象归根结底是由于法律的缺失。所以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确保新型城镇化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积极稳妥、有序发展。
3路径选择的策略思考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个综合系统的巨大工程,需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在法治化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面破解并超越城镇化发展困局。
3.1树立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行政的理念
政府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主导者,能否坚守依法行政,并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其中,事关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在不同时期其发展理念不断变化,通过不断试错的实践证实,只有通过依法行政才能够有效阻断实施违法行政引发的社会矛盾,并能够最大程度实现改革红利普惠于民,达到双赢的局面。因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严格按照法治政府运行要求,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将有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步伐。
3.2完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
新型城镇化其核心是以人的城镇化,必须把提高人的幸福指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民生制度体系的构建中,应健全制度实施机制,创造制度运行环境,增强制度实施效果。一是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就业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性房建设等民生工程。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四是加强文化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
3.3强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主体权益法治保障建设力度
依法平等保护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调节、服务和保障作用。二是及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涉及的社会保障、民生发展、土地征收、城市规划等目标任务。三是营造法治环境。使各类主体在平等有序的法治环境中竞相发展、充满活力。
3.4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能力
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类主体能有效运用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能力。一是严厉打击破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各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安全有序。二是依法保障重点工程有序顺利实施,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三是强化为民意识,依法妥善审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征地拆迁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权益。四是完善法律服务,及时将涉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和基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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