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精选
2015-07-07
中国股市与媒体声音
当下牛市一路高歌猛进的背景下,中国最著名的财经媒体人胡舒立在题为《“疯牛”有害无益》的社评文章中,对目前财经界和媒体界一些人士鼓吹的“通过牛市来提振中国经济”论点提出了批评,并认为,倘若一味为当前股指涨势喝彩背书,使其变为一头“疯牛”,它不仅解不了实体经济之困,还可能激化既有深层次矛盾,自身沦为一个风险莫测的“风暴眼”。这篇文章再次引发了那些正兴冲冲地准备在大牛市里大干一场的股民们的不满。
股民的这种反应折射的是一个更为深层的问题:媒体与市场,应该保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在中国,这个问题的答案贯彻着两种截然不同的逻辑。
熟悉中国股市的老股民都记得,25年来,每当行情出现重大波动或转折时,《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会毫无例外地发出“重要声音”,或是力挺,或是警告。在市场看来,它们绝不是《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评论员个人或报社、通讯社的立场,而是代表了监管当局的意图。
事实上,这种看法的确不谬。因为就当代中国的正统新闻宣传理论而言,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而党报和国家通讯社则是“喉舌中的喉舌”。民众将《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声音等同于政府的声音,不仅观念上天经地义,实践中也是行之有效的。在这个逻辑之下,如果有媒体发出与投资者利益相悖的声音,投资者自然会茫然、恐慌甚至愤怒。
然而,胡舒立信奉的显然是另一种逻辑:媒体代表着“公共利益”,媒体人有权利、有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影响读者,影响社会乃至影响当局的决策。也可以概括如下:中国股市是一个典型的“政策市”,政府现在和今后应该做的是合规监管,而不应试图驾驭市场、管控涨跌,那会进一步加深政策市的“路径依赖”,使股市永远也“成熟”不起来。中国股市的未来系于全面深化改革,其重点是IPO注册制以及监管体系的完善。 (《新民周刊》)
立法,让慈善伦理步入“法时代”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慈善事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和慈善信息公开都有专章规定,并争取今年底提请常委会审议。
近年来,公民自发成立的公益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大量涌现,其中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微公益、公民自发组织的救灾行动,越来越显示出社会化和组织性。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近年发展迅猛,但同时由于法律滞后,也带来了诸多发展桎梏。一些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不够规范,有的慈善组织公信力不高甚至被公众诟病,“好心不一定办得成好事”。而慈善立法的目的是维护“人人愿为的慈善”,加快立法已刻不容缓。
慈善事业的立法,既是规范行为,更是鞭策行动;既可以让慈善行为避免误入歧途,更能让慈善事业步入“薪”光大道;既是对慈善事业的法治保护与促进,更是对慈善伦理的梳理与重构。
慈善伦理必须与时俱进,步入法时代,一方面,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让慈善品质更优良;另一方面,有助于政商关系的改善,预防权力的任性,培养慈善的个性。
在充分吸引社会营养的前提下,加快慈善立法步伐,这对中国慈善事业不无裨益,可以更好地释放慈善正能量,激活更多人的善心与良知,让慈善在法治轨道上一路前行。
(《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