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审计中的方法分析
2015-07-06王琦
王琦
一、收费及上缴财政情况的审计
考虑到高校收费金额高大、面向对象广、涉及票据多等特点,审计人员要注意尽可能地运用计算机审计,以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例如,在对某高校学费、住宿费的审计中,采集该校财务数据及收费系统数据,检查该校是否及时、足额将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是否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检查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纳。检查应缴财政专户款明细账中各月收取和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情况,通过比较各月应缴财政专户款贷方反映的收取应上缴财政收入的时间及借方反映的实际上缴财政时间,看两者之间时间间隔是否过长,如果超过1个月,则该高校存在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款的情形,如果未超过1个月,则高校上缴财政专户款较为及时。利用计算机审计软件筛选,比较应缴财政专户款明细账借方反映实际已经上缴财政款金额与高校确认为教育事业收入金额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说明高校将全部收入均上缴财政;若实际已经上缴财政款金额小于教育事业收入金额,则说明高校存在将部分款项未上缴财政的行为。
步骤二: 检查高校收入是否全部纳入账务核算。比较教育事业收入表(财务数据)反映的学费、住宿费金额和学费、住宿费收费明细表(业务数据)反映的金额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说明高校将所有学费、住宿费收费纳入学校账务核算;若不一致,则说明高校存在将部门学费、住宿费收费未纳入学校账务核算,此时,该高校可能存在乱收费、账外账或小金库的情形,需要执行追加的审计程序。
步骤三: 检查高校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按学号、专业、收费项目做为关键字段分组,对照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检查学校是否存在未获得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的情形,若有超范围或超标准收费情形,可将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的明细导出,生成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明细,通过分析对比、调查取证得出结论。
二、科研经费的审计
在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首先应对科研经费支出的明细项目进行分析,计算各明细项目金额占科研经费支出总额的百分比,以确认审计重点。以某校为例,各明细项目金额占科研经费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如下表所示:
分析数据,很容易发现,该校管理费提取比例高,而按规定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其次,从科研经费支出的明细项目构成上看,未将进行科研所用房费、水费、电费和固定资产使用费以及科研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计入科研成本,没有执行全额成本核算制度,而是在教育事业支出中列支核算,科研课题成本不实。
其次,审计人员要注意科研经费使用的审核管理情况。有的高校科研经费提取管理费后由项目人自已掌握开支,审核报账,管理沦为形式。以某校为例,办公费、交通费占科研经费支出的15.43%,检查相关凭证发现后附原始凭证仅为办公用品发票、加油站油费发票、出租车票等。经了解发现,该校科研处和财务处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比较宽松,只要票据合法均能报销,财务处无法对业务的真实性、票据报销的合理性进行复核,存在管理漏洞。
最后,审计人员还要注意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大额资金的流向。有些项目负责人会以合作研究、子项目、技术测试、会议经费、购置材料设备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如果发现疑点,要对相关的合同、银行账户、购置的设备材料等一一核查,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必要时还应到合同对方单位进行延伸调查。
三、基建项目债务风险及基建管理的审计
审计人员应把高校大规模举债搞建设可能带来的债务风险和基建管理存在的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之一。对于超财力举债搞建设可能出现的风险,审计人员首先要了解学校基建的总体规划,了解和掌握学校资产负债的总体情况,审查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和银行存款等科目,对近三年间发生的银行贷款和其它借款进行逐项核对,检查有无多计或少计借款的情况,确认借款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达到摸清债务规模、结构及总体变化趋势、掌握每年需要偿还的贷款利息和本金情况的目的。审计人员还应审查贷款合同的具体条款,重点审核贷款的使用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有无抵押,以及贷款利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确认银行贷款活动本身以及对贷款使用的合法性。结合银行账户存款检查,重点审查借款用途和去向,跟踪资金流向一查到底,检查有无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资金等问题。最后还要审查和分析高校近三年的决算报表,运用比较分析、比率分析、趋势分析等分析性复核方法,并结合审计发现的情况,对学校的偿债能力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做出相应的审计结论。
对于基建项目管理方面的审计,审计人员应注意高校基建上项目速度快、很多基建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的特点,首先从立项审批程序、投资计划和概算执行情况入手,查阅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等立项文件以及经济合同等资料,并摸清基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工程内容、建设资金计划与实际的差异。其次,了解基建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情况,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和供货单位与业主签订的经济合同及补充协议,掌握各单位工程的中标合同价和实际决算价的差异,审查有无建设项目未经公开招标而采用议标的方式发包给施工单位的现象。再次,还要对工程成本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对施工合同价款与实际工程决算差异较大的项目,查清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判断工程造价的真实性,重点审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等合同外工程的手续是否齐全、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施工内容是否真实,并结合现场审计和工程款拨付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转包、多计工程款、多进成本、私设“小金库”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最后,审计人员应到现场实地查看相关的基建项目,关注已完工程的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现实中很多高校对很多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
四、资产购置、使用、管理的审计
高校通常由于采购时间紧或采购科研设备较为特殊等原因,在资产购置时执行政府采购的力度不够,并且大部分高校在年初预算编制时也未将政府采购的资本性支出编入预算,导致预算编制不准确。审计人员在购置审计中应以固定资产的本年增加额为样本总体,检查大宗物资购置和费用支出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对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审计人员首先要了解固定资产、存货(教材等)是否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盘盈、盘亏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要强调的一点是:要关注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转为经营性资产(指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对外出租、出借等)或出售、闲置的房屋建筑物、产权不明晰的房屋建筑物等事项。具体方法为:对学校周边进行实地观察,查看有无门面房或存在经营性的整栋房屋建筑物。对于门面房可按照一般审计程序检查相关的租赁合同、入账情况、报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及缴纳税金的情况。但整栋房屋建筑物出租、出借、出资、出售等情况更要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用于经营性资产或进行资产处置应履行相关程序。有的高校进行基建项目时,对基建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不充分,老校区的项目建成后,由于教学中心已经往新校区转移,项目未能按照立项用途使用而闲置,之后学校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擅自把原应用于教学科研的房屋作为经营性资产出租。有的高校在基建过程中由于急于扩张安置学生,发生先租赁土地建房的情形,所以审计人员在实地观察的基础上,应检查相关土地证、土地租赁协议,查看租用土地上是否存在房屋建筑物,关注无所有权土地上房屋建筑物的账务处理情况,看是否存在产权不明晰的房屋建筑物。
五、二级单位的审计
对学校所属的二级单位的审计,应主要关注财务独立核算的院系或处室、学校校办产业及后勤中心,以及对外承担培训或可能存在收费项目的院系或处室,这些二级单位往往由于职能比较重要,可能存在非正常的收入。
对于院系或高校内设处室的审计,重点关注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成教学院等。这些单位都涉及到收取本校或社会学生的点招费、考试报名费、培训费、补考费、重修费等无收费许可的费用,并且这些费用主要是由各职能处室或者院系收取后再上交到学校财务处。在此过程中,各处室或院系也会存在截留、挪用、坐支、延迟上缴等情况。各处室或院系收费人员有时并非专业的财务人员,所以收取相关费用时,没有将原始资料保存,直接将相关费用列支后将余款上缴学校,无法保证收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另外,有的经办人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将这些款项以个人名义开设存折存放,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
一般而言,大部分高校都存在这部分收费,所以在审计过程中首先要检查学校的账务里是否反映了上述收入。如有则可要求学校提供相关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同时了解该项收费具体是由业务处收取还是由财务处收取,为开展现金盘点作准备。如账务中没有反映,则应引起审计人员高度重视,看其是否部分收支未纳入学校账务核算,是否存在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审计人员可结合收费及上缴财政情况进行检查。还有就是关注该类收入的入账完整性,检查收费的原始名单资料、收费票据以及该项收费通知文件等能验证收费的标准及人数的相关资料。最后,审计人员还可通过走访和网络搜索资料等多种方式侧面了解下属院系有无办班,如有可关注其收入的入账情况、收费情况。
(作者单位:陕西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