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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考证

2015-07-06维舟

华声 2015年19期
关键词:病夫人与狗告示牌

维舟

在中国近代耻辱的半殖民地历史上,除了“东亚病夫”的称号外,最刺激中国人神经的,可能就是当时据称悬挂在上海外滩公园门口的一块标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牌。在一代代人的传述中,这都被视为衰弱而受人凌辱的象征,因而李小龙1972年在电影《精武门》中喊出“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并踢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木牌的镜头,才能激起华人观众那么强烈的情感响应。

“东亚病夫”一说的确出现于1896年上海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然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是否真正存在,学者们却对此聚讼纷纭。1994年,上海历史博物馆的薛理勇发文质疑这一牌示“纯系误传”,结果这篇1400字的短文引爆了经久不息的争论。国内包括上海史专家熊月之在内的诸多学者、国外学者包括英国毕可思、英国华志健、日本石川祯浩等都卷入了进来。之所以会有争论,归根结底在于:眼下没有任何实物或影像的资料能证明这一告示牌确确实实存在过,而当时人留下的文献记载则矛盾不一。

虽然许多人都曾记载说见过这块告示,但具体怎么写,却有细节上的差异。例如周作人的记载是“犬与华人不准入”;蔡和森称是“华人与犬不得入内”;1924年孙中山则说是“狗同中国人不许入”;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说自己在法国公园亲眼看到的是“华人与狗不准进园”八字。后任北京大学教授的杨昌济在1913年的记述最为具体:“上海西洋人公园门首榜云:‘华人不许入;又云‘犬不许入。”——事实上,这很可能就是真相。

从日本学者石川祯浩等人的考证来看,在1928年对中国人开放之前,外滩公园等处门口的告示牌上,一般是英文标示,而且有材料证明,“华人不许入”和“狗不许入”是公园规定中分开的两条,但并未记载在一起;因此,“告示牌的问题,与其说事关告示牌存在与否,或字句有无,不如说是被理解为列强制造了‘国中之国、歧视中国人、统治中国的野蛮象征,并流传开的”。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这件事的争论中,几乎所有人都聚焦于一种实证主义的思路,即究竟有没有实物或影像资料能证明存在“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一告示。但这个证据,就像许多历史资料一样,我们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找到。这句最赤裸裸地歧视中国人的话,极有可能是两句话拼接而成的,但问题在于:如果这样就不侮辱人了吗?

的确,在当时人的观感中,耻辱的是“华人”与“狗”并列本身。

如前述周作人日记在提到这一告示牌时便说“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入。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方志敏说看到告示牌时“全身突然一阵烧热,脸上都烧红了。这是我感受着从来没有受过的耻辱了”,极有可能也是因为这一并列关系,尤其考虑到“狗”在中国文化中常被视为一种低贱的动物。芥川龙之介1921年在中国之行中,在苏州看到天平山看到排日标语“犬与日奴不得题壁”,大抵也是此意。

实际上,即便在当时的西方人自身看来,这一告示也是侮辱人的。1929年11月9日,美国人创办的上海英文报纸《密勒氏评论报》发表《中国人,请走后门》一文说:“根据工部局命令竖立在上海各公园门外的,写着‘狗与华人不准入内的告示牌,尽管已在一些时候以前拆除,但在上海外侨社会的某些中间,由这块傲慢无礼、侮辱他人告示牌所表示出来的那种典型精神,却至今尚未死去。”

但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华人”这一群体被与“狗”并列,而在于“华人不得入内”这一限制本身,就已是歧视。一些翻案文章认为,租界的这一规定“仅仅”是因为这是外侨的领地不愿向衣冠不整的下等华人开放,但却不去质疑这些西方侨民这样的权利本身——为什么一群外国人能在他们并不拥有主权的地方,公然禁止当地人人内?

事实上,自外滩公园1868年建成以后,這一问题最早引起关注,并非因为“华人与狗”并列,而正是因为限制华人入园。1878年的《申报》就呼吁开放园禁,并举出香港的公共花园原也曾不准华人出入,但新任港督认为这一规定殊属不公,遂废除禁令。1881年后,颜永京等跻身上流社会的买办资产阶级华人,便不断向工部局抗争施压,争取入园的权利,最终在1889年经上海道台龚照瑗交涉而迫使工部局让步,同意以特发“华人游园证”的方式有限度开放。

之所以在1900年之后开始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并列起来,并视为强烈侮辱华人的象征,这不如说是一种民族自尊精神觉醒的结果。正因此,南京大学历史学教授孙江虽然倾向于认为这一木牌并不存在,但同时强调“在殖民主义统治之下,对人格与种族的歧视最容易激发人们的民族主义情绪,关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愤恨不是少数人的感受,而是全民族共同的集体记忆,这种记忆逐渐由个人的愤恨而上升为对国家与民族的忧患,上升为对中华民族强烈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精神”。

也就是说,这伴随着某种对“东亚病夫”式麻木不仁状态的羞耻感和自我觉醒。“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之所以广为流传,乃在于人们开始察觉到在种族主义式的帝国主义话语中,他们被视为低劣的类别,此即林纾在1903年所慨叹的,“华人之冤,黑无天日,美为文明之国,行之不以为忤,列强坐观不以为虐,彼殆以处禽兽者处华人耳。故无国度之惨,虽贤不录,虽富不齿,名曰贱种,践踏凌竟,公道不能稍伸,其哀甚于九幽之狱。吾同胞犹梦梦焉,吾死不瞑目矣”。

对于这种限制入园的措施,另一种反驳的声音也早已出现,认为西方人这样做也情有可原,原因是华人入园时有随意采摘花草、践踏草坪之类的不文明行为。

前述杨昌济1913年的文章虽然认为这一限制“真莫大之奇辱”,但他又认为“平心论之,华人如此不洁,如此不讲公德,实无入公园之资格”。姚公鹤在《上海闲话》中也辩称不准华人入园乃是一个文明程度的问题:“惟此事并无国际强弱之关系,乃国民教育之关系。闻昔时外人并无此项禁令,历见华人一入公共地方,折花驱鸟,躁踏地方,无所不为,于是跑马场首以营业公司名义,禁止华人之涉足……呜呼!教育不普及,又曷怪公益心之薄弱耶?”

也就是说,在这一话语中,虽然承认告示牌的存在,但强调的不是殖民统治的中外矛盾,甚至也不是“上流社会”与“底层华人”的阶级矛盾,而被转化成“文明/野蛮”的分野。

但这是问题的重点吗?我很怀疑。因为当时这些租界的公园并不是在出现了“华人在公园里的不文明行为”之后才禁止华人进入的,相反,这种禁止本身是他们特权的体现;而“华人的不文明行为”则是后起的、为他们的特权予以合理化的辩护,或是为了试图激发中国人尽速“文明化”而说的反话。这种话语,在西方的殖民统治中是屡见不鲜的——通过与西方普世的文明价值观进行对比,把东方各国锁定在低等级的位置上。这正是印度学者查特吉所说的,亚洲妇女所受的虐待,是“从根本上建构殖民主义话语的整座大厦”的基础之一。阿西莫夫在科幻小说《我,机器人》中,机器人的逻辑其实也是如此:因为人类自身存在缺陷,所以我有权接管秩序来统治你们。

在历史的研究中,“事实”往往充当着解构与祛魅的力量,因此实证性的史料往往具有重要价值。也是因为这样,当人们发现并无材料证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时,便倾向于认为这是虚构的、甚至是“流传了一个世纪的谎言”。但这不如说是一种受辱的象征、一种凝结着国族情感记忆的概括,不去分析这一话语背后的情结,就试图以实证的方式来否定它,这往轻里说,也是丧失了对历史基本的“理解之同情”,往重里说,则是二次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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