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原副社长汤东宁的几个违规细节看懂了没
2015-07-06赵婧姝
赵婧姝
10月9日,科技日报原副社长汤东宁火了。
中纪委网站据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发布消息称,汤东宁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其配偶子女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填报;未经组织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多次因私出国,事后隐瞒不报;长期违规持有个人因私护照,不按规定及时交由组织统一管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汤东宁被开除党籍,被撤销科技日报社副社长职务,由三級职员降为六级职员。
英国绿卡如何取得?
“裸官”被开除党籍,恐怕还是第一次听说。因为这个汤东宁“裸”得比较彻底,除了配偶子女,他本人也取得了外国永久居留权,即俗称的“绿卡”,而且长期违规持有因私护照,未经批准多次因私出国。
汤东宁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获得了英国绿卡,那这绿卡是如何获得的呢?
查询英国政府的有关信息发现,如果想获得英国的永久居住权,大体可以通过这样几种方式:
1.投资:拥有200万英镑以上个人资产,超过100万英镑现金,在英国投资75万英镑以上,根据拥有财产的数量,最多在英国居住5年,最少2年之后可以申请在英国定居,这些投资应当是证券、债券等,而不是房产的投资;或者在英国至少投资5万英镑做生意、办企业,也需要经过一定的年限后才可申请定居。
2.投靠子女或配偶:如果孩子已经在英国定居,那么需要在英国居住2年;如果孩子已经在英国7年以上,则需要在英国居住5年。投靠配偶则需根据签证的获得时间在英国居住过2年或5年。
3.获得英国的工作签证并且工作一定的年限。
通过以上方式,可以与孩子和配偶一同申请。
我们可以推测,汤东宁取得绿卡有这么几种可能。一是本人在海外进行了投资或工作,二是妻子在海外投资或者工作,申请绿卡时稍带上了他,三是孩子在海外投资或工作,取得了绿卡后为汤东宁夫妻提供了绿卡。
取得绿卡和开除党籍有何关系?
先说第一种情况。汤东宁应该不能在英国工作,此外拥有200万英镑,就是大约2000万人民币,这作为一个报社的副社长来说似乎太多了。
然而,拥有5万英镑,将近50万人民币还是毛毛雨的,不过这就意味着要在英国做买卖了。那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情节严重的要被开除党籍。
后面两种情况,不管是配偶还是孩子帮助他申请了绿卡,按规定他都应当在英国生活一定的年限。这一点该如何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没有写,但是中国共产党员新闻网有“党务问答”板块,对于党员出国是这么说的: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另外,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还有这样一条: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不过,如果他真的拿了绿卡不回来了,按照单位合同应该也是自动解除合同,按开除处理,目前他的处罚是被降职。
降职三级什么意思?
汤东宁获绿卡这则消息中,还引人瞩目的一点就是从由三级职员降到六级职员。
根据通报,这个处分依据应当来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查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发现,《科技日报》的社长是副部级,那么副社长按理说是正厅级,也就是管理岗位的三级,那么六级就是处级副职。从正厅到副处,连降三级,可说是断崖式下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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