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姆斯特丹找吃的
2015-07-06张佳玮
张佳玮
荷兰人历史上,常被视为能吃但不会吃的民族。17世纪荷兰人富甲欧洲,法国人却爱嘲笑他们饮食太节制:不在于数量——荷兰人一天可以吃四顿——而在于质量。当然17世纪时候,法国人也是刚学了意大利饮食百来年,自己就土鳖还有余裕嘲笑他人,纯属五十步笑百步,但看荷兰人当时吃的,确实没法夸:
煮水加盐,加点肉豆蔻,加点肉末,就敢说是肉汤。寻常市民一周只烧一次饭菜,吃一天热的,余下六天冷食过日子。吃不到新鲜肉,每星期能吃一次腌肉。过节时,会吃种怪菜:牛羊肉剁成肉末,加些蔬菜,浇橙汁,泡酸醋,用火焖。乡下人常吃变质小麦,通常吃不起栗子。
所以在阿姆斯特丹,荷兰饭馆不太抬得起头来。绅士运河到鲜花广场,到处是纽约大披萨、西班牙小点心、意大利面馆、亚洲馆子。到阿姆斯特丹第一天,我问朋友:荷兰人平常吃啥,答曰FEBO。这个连锁店的地位,迹近于荷兰麦当劳。你进去要一个总汇盒,人就给你一大盒滋沥沥作响油炸出来的玩意儿:深灰色的,那是鸡肉肠;颜色艳一些的,牛杂肠;通红到过火的,外表是层酥炸皮,里头是奶酪和土豆炸融、加了鱼肉碎块的馅儿。香料放得很过火,腌得肉味更改,不看说明不懂。鸡和牛若有知,都得跳脚骂:人类太过分了!
去吃意大利面吧,当家的姑娘金发碧眼,一望即知不是意大利血统。说着字句整齐的西北欧英语,念意大利菜名时一转而成细密蹦豆子的意大利语词汇,可爱得像临时换了舌头。她自承意面和咖啡还凑合,其他菜做得不太意大利风,自告奋勇推荐了一个荷兰意大利混合风味的菜。问是什么,于是端来一盘土豆奶酪豌豆泥,一盅炖得酥烂、烫得蹦跳的牛肉糜。乍闻很香,两厢混在一起吃,先是烫嘴,烫劲过去,会觉得入口好嚼易咽,当然味道不能细究——成里带甜,还有点酸。
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餐厅很美,看完伦勃朗和维美尔们后,下楼来便能吃。问声音温柔的服务生有什么推荐,答说有一道“阿姆斯特丹总汇”。我给自己的心口安上了“再吃顿土豆吧”的心理防卫盾牌,端上来看时,还真不见土豆——腌鲑鱼、调味蟹肉、腌渍小虾、鲱鱼卷阿姆斯特丹泡菜、炸龙虾片,配蘸酱,搭番茄汁。鲑鱼凉而香,虾鲜韧,蟹肉口感意外地纤柔挺拔。这会儿才意识到:阿姆斯特丹到底是大航海时代就开始纵横北海岸的老牌港口了。
阿姆斯特丹Spui街上,有家腌鲱鱼店,算是市政府半官方指定的。进店去的人全都要一种:“鲱鱼Haring,不要面包”。就把一尾鲱鱼,洒上洋葱茸,凶猛地吃将起来。鲱鱼腌过,表面极滑,入口有些咸,比起瑞典和挪威的鲱鱼,简直像没处理过的,生猛。但嚼了几下,洋蔥茸和鱼肉就和出来一种力量。海明威《老人与海》说新鲜金枪鱼不加盐也好吃,“有力气”,这尾鲱鱼也如此:鲜甜味儿是慢慢嚼出来的,和呛口葱蓉、成鲜香味一掺和,吃着有力气,海的味道。
我是离开阿姆斯特丹那天,才意识到为啥他们那么爱吃土豆的。荷兰是欧洲北海岸,出名的多云多雨。阿姆斯特丹冬日天气尤其反复无常,本地人处之泰然,人人戴帽子,轻易不撑伞,见了坏天气,就去吃薯条。
在阴雨连绵的黄昏,在屋檐下看着整个阿姆斯特丹连运河到栅栏都是灰色,吃着金黄烫嘴的薯条,多少会明白:对北海边淋惯雨吃惯鱼的他们而言,的确,金黄暖和的东西,才正经是最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