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面对的知识产权贸易壁垒
2015-07-05邵雪
邵雪
摘 要:在知识经济时代,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贸易形势产生并不断的发展壮大,我国近几年虽然在此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在多个领域不断遭受发达国家的侵权诉讼与调查,以此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贸易风险。本文就我国目前在对外贸易中所遭受的知识产权壁垒问题的现状与进行介绍与分析,从而探讨出我国应对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措施。
关键词:知识产权壁垒;337调查 ;平行进口
1.我国对外贸易中遭受知识产权壁垒的现状
随着中国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高新技术型的转变,我国出口的产品结构也得到优化,出口到各国市场的产品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都得到提高,占出口总量的比例增大。而一直依靠自身高新技术的发展优势来进行对外出口的美国,为了维护其国内市场,缩小与我国的贸易逆差,不断对我国产品出口到其国内市场进行限制,其中主要是对我国开展“337调查”。美国对于我国的“337调查”主要是在2002年开始的,涉华案件逐年增加,在2002-2011年查获得涉华案件达到137件。美国对于我国的“37调查”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并且愈演愈烈。
随着我国贸易产品结构的逐步升级,对外出口的高技术产品比例增大,同时也拓展了一些新的领域,例如,新材料,新能源与新光源等,但是我国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对于美国的依赖性仍然是特别大的。美国利用其在高新技术方面的优势,尽量抑制中美间的贸易逆差趋势,加大了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口的限制,其中主要是表现在设置知识产权壁垒上。依我国目前发展状况,在未来的几年里,不仅原有的一些产业会遭受其知识产权壁垒的抑制,一些新兴的产业也很难逃脱这一魔掌。其中主要涉及到DVD,彩电,摩托车,数码相机,MP3芯片,汽车及电信设备等多个行业,尤其是当知识产权与技术性标准结合到一起时,其起到的抑制作用和关系到的领域都得到很大的增强。
2.我国应对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措施
2.1 我国政府层面应采取的措施
面对来自国外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为了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和促进我国知识产品的贸易,我国必须认清现实,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其中可涉及针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反垄断法,对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处罚和力度等内容。另外,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作为其中的一员,必须学会与世界接轨,我们在完善自己的知识产权法时可以在根据自己国情的情况下结合外国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吸取外国的好的一面。最终形成以知识产权法为基本法,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为辅,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为实施说明的预警完整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我国企业多次遭遇国外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内企业没有知识产权意识,或者说意识不够强,在进行出口贸易是不注重这一点,甚至会有些企业这几年才知道有知识产权这种东西,意识到自己的某些行为可能遭受到国际的侵权控诉。政府通过加强宣传力度,使进出口企业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与重要性。
我们可以建立专门的行业情报搜集分析公司,及时的对该行业的知识产权消息进行搜集并进行分析,然后反馈给相关部门,使其做好相关方面的应对措施,以防以后的某些行为会侵犯到海外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从而使得我国企业遭受外国侵权诉讼的几率降低。当然事情不会总是按着我们设置的轨道发展,就算再小心也有遭受诉讼的可能。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我国必须对当我国企业受到控诉时如何处理及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准备做出建议性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降低我国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贸易时的损失。
国家层面可以通过措施规定对技术创新等进行支持与鼓励,比如每年拿一部分国家财政对那些取得重大项目创新成果的企业进行财务奖励和荣誉奖励,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更多的企业看中的事企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所以通过给予企业好的社会荣誉称号有助于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另外通过贷款条件的放宽来给予创新型企业和进行自主研发项目的企业资金方面的支持。
2.2 企业层面应采取的措施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面对的是来自国际的竞争力,所以必须建立以自主品牌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体系,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一方面,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知识产品研发,申请专利,知识产权装让权谈判等具体问题的专门部门;另一方面,面对国外的侵权诉讼,不能退缩和想打“擦边球”,应该积极应诉,可以通过国内行业间的联合或是利用行业协会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只有不断的创新,一个企业才能不断的有新鲜的血液的流入,才能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在这个竞争相当激烈的社会中,只有核心技术才能增强一个企业的竞争力,获得竞争中的主动权。有长远发展目标的企业都会注重自身的创新,加大对于创新项目的投入,从中获得核心技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在增大企业生产规模的同时提高企业竞争力。当然,如果单单是企业进行一个研发项目的所有流程,一般的企业不管是在人力还是物力财力都是吃不消的,这时,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院校和研发部门的合作,把研发与生产结合在一起,加快技术向生产力方面的转变。
通过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来壮大应对国外诉讼的力量,从而充分发挥各个企业的优势增大应诉成功的可能性,减少单个企业在应诉中的损失。面对来自国外的侵权诉讼,可以以行业协会为牵头进行联合应诉,联合抗争。另外,面对专利标准化和产业标准化的趋势,我国企业可以结成标准化联盟,共同创立产业标准,以此来扩大用户基础。在以往的应对诉讼案中,我国大部分企业表现的非常消极,都不会主动去应诉,而是想让其他的同行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换句话说就是想搭便车。可想而知,若所有的企业都这么想,当一个行业面临被控诉时又会有谁能站出来进行积极应诉,根据国际规定,若被告方不进行积极配合和應诉,就会被失败,根据企业的表现,所以我国大部分的应诉失败就不难理解了。最近几年,我国不断出现应诉成功的案例,我们当然为之高兴。说明我国在此方面有进步,但是,只有进步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也是不行的。为了使得我国企业在国际知识产品贸易中取得一定的地位,逐步提高国际竞争力,最终取得竞争中的有力地位。问题来了大家一块儿面对,在问题未发生前可以利用行业协会对行业进行一定的知识产权情报的收集和反馈,同时注重各相关部门的交流和沟通,使得收集到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反应到实际的政策和措施中。
结语
虽然我国目前面临知识产权壁垒问题的形势比较严峻,但未来中美之间在此方面的合作可能会加大。虽然这一历程可能会很艰难,历时时间长点儿,但是合作是一个总的趋势,是一个双赢的结局。为了能够进行双方的合作或者说让美国愿意放松在这方面对中国的警惕,我们中国必须不断的完善知识产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纵然不能直接要求别人做出改变,但我们可以通过改变自己来达到改变对方的目的。(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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