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影响初探
2015-07-05肖婕
肖婕
一、引言
音乐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我国已经有很长的发展历史;音乐美学是伴随着音乐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音乐美学在我国最早萌芽于先秦时期,是音乐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产生于人们用具有一定理论形态的范畴、概念以及相对稳定的知识结构,来表达对人们音乐审美活动的多种认识。而在国外,音乐美学也受到西方学者的关注与推崇,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哲学家叔本华等。而音乐表演则是一门表现的艺术,甚至可以说它是声音的艺术,必须要依赖于人的演唱以及演奏表傳达人的情感以及情绪,反映现实的生活,但是它不是生活的照搬,而是生活的升华。
二、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之间的关系
美学的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质,可以归为社会科学的体系,它是随着人们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以及精神生活的不断丰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等的一门科学。音乐美学的重要构成体系,它以研究音乐以及音乐表演中的美学规律为对象,侧重于探讨音乐本身的内在规律性以及音乐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等。它以研究音乐相关的现象与规律为主要重点,这是它与其它美学分支的不同所在。而音乐表演是音乐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可以说是音乐美学研究的对象之一,音乐的规律性就蕴含在音乐的实践活动当中,同时音乐美学又对音乐的表演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对相关规律的总结以及音乐美学知识的掌握,音乐的表演者可以利用这些知识规律进行不断的音乐表演形式的创新,在表演中更加自由的表现音乐的美、创造音乐的美。同时,音乐表演时间活动则是对音乐文化、音乐内涵、音乐规律的;总而言之,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的关系就好比电影与剧本的关系,音乐与乐谱的关系。
三、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影响
从哲学的角度来讲,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之间的关系就好比是意识与物质之间的关系,物质是意识存在的基础,而意识却可以反作用于物质。音乐美学对于音乐表演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对音乐表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可以有效促进音乐表演者将现代元素与民族文化相融合
音乐是一个民族重要的文化组成部分,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它是对人们的生活以及历史面貌有着直接的反映,同时历史上,人们所创作的音乐作品也是现代表演艺术创造的重要源泉和养分。在现代,很多的音乐创作者以及表演者会将现代的音乐元素与民族文化相结合,既能够体现民族的厚重感,同时又赋予音乐表演的时代气息。音乐美学是对各种音乐本质规律的总结,同时也是对各种音乐实践活动的探讨,它所得出的规律,对音乐家的表演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效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音乐美学中的情感因素能够赋予音乐表演生命的活力
音乐表演的艺术是音乐存在的重要形式。音乐表演是音乐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它能够通过不同形式的表演赋予音乐作品生命力,同时还能表现出创作作品的音乐家的审美观念。此外,音乐是表达情感的艺术,
人们对于音乐的表演,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演唱什么样的内容,最终的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传递能够引起观众的共鸣的情感,能够带给观众听觉上的美的体验。音乐表演者如果要将作品中的意境带给听众,则必须要不断增强自己的审美能力以及艺术的修养。音乐美学注重对表演者情绪以及情感状态作用的研究,这对音乐表演情感的调动将具有非常实际的意义。不同的表演,会给人“美”的感觉。同时,也会给人不美的情感体验,现代社会,受到商业利益的驱动以及“快餐文化”的影响,很多选秀节目中的表演者的演唱都受到大众的“吐槽”,认为其表演是垃圾表演,几乎没有情感的变现,只有技巧上的卖弄,就是因为他们给观众的是“非美”的感官体验。音乐表演在演绎音乐作品,表达情感的时候,必须要以美学的相关原则为指导,使得音乐表演能够符合音乐美学的规律,符合人们的审美意识。
四、结 语
音乐是人类审美意识对象化的作品,音乐表演必须要符合人们的审美意识的追求,才能够成为音乐表演艺术。音乐美学以音乐的本质规律以及音乐的实践活动为研究对象,对于人们创造音乐的美、体验音乐的美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音乐表演与音乐美学的紧密结合,有助于人们对音乐进行不断的再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