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曾相识的王树汶冤案
2015-07-05刘吉同
刘吉同
光绪五年(1879)十月二十七日深夜,河南省镇平县捕快刘全汰在杨庄抓获了胡体洝等三个盗贼。这胡体洝乃是镇平县的巨盗,此次所盗赃物也最多,刘遂生邪念,把胡放走而将钱财据为己有。为防日后暴露,刘通过堂弟刘学汰——镇平县的捕快总役,把此案中跟着打哄、又瘦又小、尚不满十八岁的邓州人氏王树汶抓来顶包,逼迫他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胡体洝。过堂时,知县马翥严刑拷打,“坐实”了王树汶正是贼头儿胡体洝的“事实”。待秋后问斩时,王树汶于刑场上大呼冤枉,说我不是镇平的胡体洝而是邓州的王树汶。监刑官停斩,案子再报北京。后在朝廷和刑部的强力干预下,挫败了河南地方官疯狂“捂盖子”的企图和阴谋,五年后王树汶无罪释放。此案当年震惊全国(徐忠明《谁是真凶》,广西师大出版社)。
王树汶冤案疑窦重重。其一,王的年龄及体征与大盗胡体洝根本不符。其二,嫌疑人已当堂供述了真实的个人信息,邓州与镇平相距僅四十多公里,同属南阳府,派员走一遭即可查明实情。然而,王树汶的“狡辩”换来的却是用火香烧脊背。其三,口供与赃物不符;另犯不久无端“失踪”。种种疑窦,原本在县衙一审时就能澄清,但知县马翥视而不见,草草过堂一次便把王树汶问成了死罪,冤案就此铸成。
此案马翥审结后,按程序逐级上报。然而,遇到的却是一路绿灯。南阳知府任恺、署理河南臬司麟椿(主管一省司法)均附和一审判决向上照转;巡抚涂宗瀛、刑部也“照议核复”——制度设计中本用来纠错的那一道道关口,最终都成了冤案的帮凶。
王树汶案被朝廷发回重审,河南相关地方官为保其乌纱,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予以阻挠,“或涂改证据,或捏饰案情,或威胁利诱,或请托游说”,种种卑鄙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里有必要说一下李鹤年。李之前在河南任职多年,政声一向尚可。此案重审之际,他刚“回炉”接替涂宗瀛出任河南巡抚,故应比较超脱、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才是。然而,此公为了河南官场的“大局”和整体形象,在任恺等人的请托下,反成了阻止冤案平反的“领头羊”,且手段恶劣。李鹤年尚且如此,任恺、马翥、刘学汰之流,也就可想而知了。因而指望冤案的当事者来平反冤案,定如缘木求鱼。
但官场再黑暗,终也有为民请命的人。王树汶冤案再审时,已升任河南道台的任恺,给邓州知州朱光第去函,要他设法敷衍那些取证者,不要把王树汶之父王季福送到省城对质。对这位顶头上司的嘱咐,朱光第严词拒绝:“我安能惜此官以陷无辜?”当堂对质的结果,确认王树汶的确是王季福的儿子,而不是什么大盗胡体洝,使真相大白。朱光第为此遭到报复,这位浙江归安人氏,最后竟“贫不能归,卒于河南”。当初王树汶喊冤时的监斩官——开封知府唐咸仰,这位拔贡出身的广西宣化县人,闻冤即刻停刑,据情向上通禀,重审时又担任主审,力主为王树汶平反。为此被李鹤年密折弹劾,斥其“恣行胸臆,颠倒是非,种种乖谬”,终被排斥到了山西。刑部员外郎赵舒翘,时负责全国的“秋审”,他调来卷宗,“研鞫数月,始得实”,不惧高压,断然为王树汶平反,且追究涉案官员的责任,马翥等人发配边疆充军,其他“问官无论大小,尽行革职”。
历史就是活生生的现实。想想今天的“呼格吉勒图冤杀案”等,真让人有时光倒流之感。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