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
2015-07-04李军
李军
【摘 要】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我们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并且应积极的分析现阶段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所暴露出的若干问题,对其产生原因进行详细的探究,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并且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法,保证我国建筑市场的有序性和统一性。本文对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措施
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周密的决策研究的水平,健全我国的法律机制,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有效防止不当竞争和腐败问题,促进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建筑工程招投标通常指的是建设单位就拟建工程发布通告,采用法定方式吸引有各承包单位参与竞争,并通告法定程序从投标方中选出条件优秀者来完成工程项目承包的一种行为。而相应的投标过程则是指具备一定投标资格的建筑承包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投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填报投标书,然后争取中标的一种法律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说招投标是建筑市场中针对建筑产品的一种交易方式,它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定标,然后招请多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公平竞争,进而从中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买主与之达成协议。为了保障在市场经济中招投标活动的顺畅进行,各建筑企业都应当遵循招投标制度,以此来反对市场垄断、完善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规避招投标。在招投标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在一些小型的建筑工程中,还在采取一切措施规避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施工单位。这样就导致了施工单位为获得工程的施工权,私下采取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还有个别单位为了不采取招投标方式,而把整个工程进行违法分割,规避招标。
2、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普遍存在于各种工程建设中。建筑工程承包可以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较大的工程一般都是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主体工程由其施工,其他专业工程如建筑幕墙、电梯安装、消防设施、防腐保温等可以分包给专业企业承包。“转包”现象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进度未进行实质性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和能力的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违规施工,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滥用职权、人为干预。在招投标实施过程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时出现,并且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导致公平竞争难以实现。领导干部行政干预,少数地方政府的领导人独断专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插手招标工作,越权包办工程招投标;有的招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行为不规范,办事讲人情、讲关系;施工单位八方找关系,看谁找的“关系硬”,有的评标人员素质不高,打关系分、感情分;有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4、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注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三、做好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的措施
1、严格把守资质审查。建立资质审查部门,完善资质审查监管环节,可以进一步坚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遏制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因此,我们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各个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甄别,以防止违法行为。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结构代码证、企业相关施工承包资质等等,这些证书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候都必须接受检查,以保证资质高、质量好的施工单位为最终的中标单位,最后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建筑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2、加强监督监管,规范招投标运作。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招投标各方进行管理。招投标管理机关应加强审核,强化招投标各步骤的监管,对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真伪及其与网上登记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核实,在工程报建完成后即确定其工程发包方式,以此杜绝暗箱操作和规避招标行为的机会,加强市场主体的自律,最终保证工程招投标的有效实施。
3、加强清单编制水平
(1)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监管工作,加强图纸审查,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做到建设项目设计尽量详实,符合实际,避免赶工工程的出现。
(2)加强招标前项目建设场地考察,地理条件、施工现场环境等工程相关情况,做好现场记录,为准确编制清单和预算控制价打好基础。
(3)招标文件应具体结合实际工程情况进行编制,尤其是招标主要条款、评定标办法、评定标说明及附加条款等,招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把关,使其符合工程实际。
4、履行无标底招标工作模式。
当前,建筑工程应用主体招标模式为有标底招标管理。依据工程项目预算定额、工期标准、计价分类、取费规定与调价相关文件等进行计算分析,最终明确建筑工程预期价格标准。为业主方针对建筑工程需要经费实施的预测评估,体现了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同当前市场现实状况包含一定差别,不能映射出各个不同区域、较多种类单位竞争发展能力以及总体价格水平。亦无法全面显现出业主方预期的价格标准。同时编制标底同工作人员技能水平以及定额标准密切相关,较易形成标底不科学的问题。为此,应有效的引入无标底招投标管理模式,合理的控制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公正公平性,契合市场经济建设发展需要,良好的激发竞争机制效用价值。
5、优化招投标管理信息服务
信息渗透于建筑项目招投标的较多环节。及时的进行信息沟通,全面掌握丰富的信息资讯会对建筑工程业主方从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实效性产生根本影响。为此,要想有效的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应获取丰富的信息支持。伴随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更新,业主方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进行交流沟通。实践管理以及优质服务过程中,应积极主动的引进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确保招投标信息的快速及时、完整全面。
6、完善评委抽取及评审制度
评标专家作为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主体,对于招投标活动能否公平、公正进行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为此,作为评标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集中过程务必要做好保密工作,并对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对外保密,杜绝竞标单位与评标专家私下交易的问题发生。另外,在抽取评委后直到评委进入评标室,也应当有一个监督体系,以保证整个评审过程严格遵循规定进行,确保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业主和项目代理人员及现场监督人员在整个过程中,均不能对评委施加任何影响。
总之,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对于招标投标过程的控制不仅是各方实现经济效益的途径,同时也是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途径,因此,作为参与各方要不斷的规范自身的招标投标行为,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为根本途径来获得经济效益的增长,而不是通过不正当行为的实施来谋取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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