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走出困境防范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2015-07-02梁爽吴望玲
梁爽+吴望玲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因对特定审计事项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和评价意见而承担责任或损失的可能性。对审计人员而言,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与风险要远远大于一般项目的审计。
一、基层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于主观和客观等多种因素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难以走出困境,具有较大的审计风险性。
(一)任务重要求高与审计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适应形成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集中、任务重、时间紧,审计力量不足已严重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有效开展。目前基层审计机关队伍知识结构单一,审计会计类专业人员较多,紧缺计算机、工程、投资等方面的人才。部分基层审计人员知识老化,多沿袭传统的审计方法。只注重实质性测试,未能采用以内控制度测评为主的现代审计方法,不能确定审计重点。审计人员对风险——成本——效率的关系很难处理,陡增了整个项目的审计风险。
(二)审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带来的审计风险。
基层审计机关存在重账务,轻调查,重处罚,轻分析,重数量,轻质量,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不深不透,审计质量不高,综合分析不多,无法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无法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存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规范不合理,审计工作底稿体系不够健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客观充分的证据支持,而对提出经济责任评价意见的审计证据不够重视,从而带来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三)经责审计评价质量不高脱离审计内容加大审计风险。
基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质量不高: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范围或过于宏观,如“在任期间被评为综合治理、普法先进单位”等等。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描述或定性文字说明,没有相应数据指标印证,如:建立了内控制度,较好完成了经济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较好,经济效益逐年提高等。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一定的难度。四是审计评价的证据不充分,甚至有的没有证据支持,如:审计评价直接采用被审计对象有关总结或述职报告中反映的有关工作业绩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审计评价质量的提高,加大了审计风险。
(四)经责审计责任难界定造成潜在的审计风险。
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有历史的、现实的,有主观的、客观的,有集体的、个人的,有体制的、机制的等方面,审计操作时经济责任界定难以区分造成潜在的审计风险:
1.前任与现任的经济责任难以定位。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未全面彻底进行清产核资,有时仅局限会计数据反映,资产损益相应难以核定,从而前任与现任的资产损益责任难以定位。
2.与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难以划分。如:乡镇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只审计乡镇财政和机关、部分站所财务,对村级账目未全面审计,从而造成经济责任认定范围不全。
3.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难以准确界定。一是在乡镇表现较突出,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乡镇财政由乡镇长主管,在划分经济责任时,究竟以谁为主负责,还是共同负责,各承担的责任是多少,难以定论。二是经济活动有的是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有的是党委和政府共同决定的,有的是其中一个提议另一人同意,如何界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很困难。三是部门机关党委(党组)书记履行职责与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有所脱节,大部分县(市)部门机关党委(党组)书记履行职责主要为思想、组织、理论学习等党务工作,未直接主管或分管经济财务。审计问题划分承担责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审计无法确定党委(党组)书记为直接责任还是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
(五)项目安排被动性及审计对象特殊性造成审计风险较大。
目前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安排调配完毕公布上任后才通知审计部门去审计。是先离、后任、再审计被动性运行模式。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责任人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又要确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审计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审计对象特殊性与审计内容的复杂性,需要采用专业判断和分析性技术,审计质量难以全面保证,就会从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产生风险。一是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因主管财务的“一把手”调离而难于了解核实,给审计取证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影响了审计进度和工作效率。致使给审计人员带来一定风险;二是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处罚难。因领导干部已调离原单位,与这个单位没有了经济关系。如进行审计处理,实际上是对这个单位进行处理,也就是由新任领导干部承担了经济责任,有时还会出现“新官不理旧账”情况;三是审计部门要在较短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只能是仓促上阵、被动应战,加上审计力量的不足,审计难以查深查透。
(六)会计环境和核算导致审计风险增加。
会计环境和会计核算直接影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有的任期时间长、会计资料繁多。工作量大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较大的难度和风险;二是被审单位若会计环境较差,提供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混乱不规范,故意隐瞒资产、减少负债,则严重影响审计成果的真伪,无形给审计机关带来审计风险;三是有的被审单位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项又说不清楚,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这种情况的审计工作潜在着审计风险。
(七)审计独立性缺失加大审计风险。
被审计对象发生的各种经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的往往与地方经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发生矛盾时,由于地方审计机关为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基层审计机关就不得不考虑一些地方政府领导的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或多或少进行隐瞒,审计报告对一些尖锐敏感问题不能深刻反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现行审计管理体制不能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其局限性无疑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策
探讨走出困境防范和规避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策:
(一)改善队伍知识结构,业务学习与素质教育相结合防范审计风险。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科学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监督保障能力、建言献策能力和促进发展能力,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预见性、宏观性、主动性和建设性。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防范审计风险。一是提高现有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和业务培训。二是充实审计力量,改善队伍结构。招录部分工程、计算机等专业人员,丰富人员知识结构。
(二)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与规避审计风险相结合。
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创新转变审计理念,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科学运用审计方法。真正拓展审计视野,真正抓住审计重点,真正提升审计水平。
1.细化审计内容,将地方政府性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列入审计内容。审计内容突出五个“重点”。一是重点核实党政领导干部在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监督权执行情况;二是重点关注有无因违法违规、经济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揭露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事项。三是重点反映完成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及其经济效益情况,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增减额及比例,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四是重点审计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有无因滞留、隐瞒、转移、截留收入及“三乱”收入等;五是重点查实领导干部廉政纪律情况。着重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从政相关内容。各项支出特别是消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肆意挥霍浪费和虚假报支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及固定资产购置购建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有无在建设投资领域领导干部个人违反廉洁自律情况。
2.探索有效运用方法,不断改进审计方式,保证审计质量。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对审计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承诺制度。从制度上、机制上防范经济责任风险;二是更新审计观念,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传统财务收支审计中解放出来;在审计项目安排上,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绩效、审计调查项目有机结合,关注被审计对象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与专项审计项目相结合,关注专项资金使用的效果,为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了依据。减少审计资源的重复浪费,突破审计力量不足的难题。三是提高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用、可靠,促进。
(三)建立实用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明确“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的原则,围绕审计内容进行评价,围绕“经济”紧扣“责任”进行审计评价。着重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五个方面展开。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应涵盖财政收支评价指标、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债权债务管理评价指标、重要投资评价指标、廉政评价指标等。落实“审计什么、评价什么”的原则。超出法定经济责任范围的事项,未经审计的事项,未经查实的问题不做评价。
(四)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职能作用降低审计风险。
充分利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平台,拓展审计作为的空间,弥补审计手段的不足,形成审计结果运用的整体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计划、实施、结果运用和督查调研等,形成各部门“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审计过程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全程参与,遇到问题共同沟通、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对审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纪委牵头集体讨论,提出解决办法;共同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被审单位及领导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建议,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整合监督力量,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巡视等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等审计结果运用的新机制、新形式。构筑全方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模式,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作者单位:奉新县人民银行、奉新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