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制度伦理建设
2015-06-29典成阳
典成阳
【摘要】我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急剧的转型期,人们的道德观念不断地受到社会变革产生的冲击,原有的道德体系迅速土崩瓦解,而新的道德体系却迟迟得不到建立,或是建立没多久就又被冲垮,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建设刻不容缓。为了培育社会主义伦理道德,本文在遵循一定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方法与措施,就如何有效地促进制度伦理建设进行有益探讨,最终以制度伦理建设逐步提升社会主义社会的伦理道德水平。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伦理,必要性,原则,措施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c)-0000-00
当今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急剧的转型期,人们的道德观念不断地受到社会变革产生的冲击,原有的道德体系迅速土崩瓦解,而新的道德体系却迟迟得不到建立,或是建立没多久就又被冲垮。失去强有力的道德约束,各方利益冲突频发,社会矛盾不时有激化的表现,令人担忧整个社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近些年,每每谈及经济领域内的道德问题,人们往往叹气连连。 “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染色鸭蛋事件”、“地沟油事件”、“楼歪歪事件”、“二奶奶事件”等等,一桩桩涉及行业暴利、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建筑安全的恶性事件像一把把利刃,划出道道令人触目惊心的伤口,引得人们牢骚满腹——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社会主义的商人比西方资本家还没有良心!中国人究竟是怎么了?这样引起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问题的反思和对道德建设的重新思考。
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制度伦理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市场经济的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还尚不完善,社会企业个人信用缺乏,假冒伪劣坑骗招摇过市,偷税漏税骗税屡禁不止,行贿受贿贪污腐败层出不穷,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拜物教盛行等等一系列社会失范现象令人担忧。因此,在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制度伦理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道德沦丧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现在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而,“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染色鸭蛋事件”、“地沟油事件”、“楼歪歪事件”、“二奶奶事件”等等,一桩桩涉及行业暴利、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建筑安全的恶性事件,已严重脱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就是说,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道德建设是其必不可缺少的助手,更是实现社会主义美好社会的保证。邓小平也反复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个文明搞好了,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道德沦丧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二)道德败坏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完备的法律规范,也离不开有效地的道德支撑和约束。“亚当·斯密问题”所揭示的市场经济本身的道德维度和价值观念就在于,市场经济是追求自由、平等和效率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要求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市场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每一个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必须共同遵守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等经济规律,共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的道德要求。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是一个能约束自己行为的“理性人”。试想,一个道德败坏坑蒙拐骗的人有谁会愿意和他交往呢?没人!他只能最终被市场所抛弃,被法律所制裁,被伦理所唾骂。又如,三鹿奶业不诚信制假掺假卖假,不仅伤害了一批婴幼儿,还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整个奶业,更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结果还用说,一定是一败涂地,必死无疑。再试想,如果“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楼歪歪事件”、“二奶奶事件”等可怕事件到处可见,那将是一个什么样子?吃的不敢吃,住的不敢住,最亲近的人也不敢再信任,人们正常的生活都将出现危机,更不用说发展经济了。
(三)道德缺失与人之为人的本质要求根本不符
人之所以为人,是他超越了自然人成为一个社会的道德人,换句话说,是他摆脱了兽之为兽的兽性而成为人之为人的德性。道德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共同的认知和处事标准。它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从道德本身来看,道德是人性的一种本质规定,它与“人”的存在直接同一,是社会发展和人性完善的价值目标;道德的劝导性、自律性、为善性,不仅提升人的主体性,而且节约社会执法成本;道德的人格力量,具有感召力和信服力;社会成员基本的道德素养是执法公正的精神条件和品质保证。”[1]因而,道德素养是人之所以为人—社会人基本的素养之一。社会要发展,人要一步步成为真正的人,离不开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提高。
二、制度伦理建设应遵循的一定的原则
制度伦理建设是道德建设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也是一项宏大的道德工程,在建设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会主义大方向的原则
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在进行制度伦理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大方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在尊重个人、注重个体发展的基础上要倡导集体主义,倡导公平正义,倡导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制度伦理建设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我国的制度伦理建设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让先拥有“德”的人先得到“得”,引导人们为了“得”而拥有“德”,逐渐形成无意识的“得”的“德”。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与国、集体与集体、人与人之间还依旧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关系,一味地空谈“立德”,不切合实际,而极易造成“假”、“大”、“空”。 因此,既要承认利益原则的必要性,也不能否定和排斥道德原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三)坚持功利性与超功利性的统一原则
道德原则不是独立于利益之外的抽象物,它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并用来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的。只有坚持功利性与超功利性的统一,要让人们在“得”的过程中树“德”,最终形成“小德小得,大德大得;有大德的人,才能大德;有大得者,必有大德” 的良好局面,才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
三、切实加强制度伦理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制度是市场经济得以有效运行的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是如此。制度本身并不是一个伦理学的问题,但制度却具有伦理性和伦理功能。契约伦理和制度伦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大根本保障。在此我们主要对制度伦理建设进行一些探讨。
(一)建立符合道德伦理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制度伦理就是指:“制度伦理化,即伦理化了的制度,亦指制度的合伦理性、合道德性,它使人们从既定制度的本质规定和运作框架中引出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或者把伦理道德作为一个尺度和标准,对一定的制度作道德评判。”[2]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社会问题的方法。人们是从自己的生产和交换关系中汲取自己的道德观念,一定制度一旦形成,它就构成蕴含着道德价值和人们的道德评价的有机系统,人们把这一道德系统蕴含的道德价值牵引出来,就形成了道德伦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定伦理制度实际上是让人们从制度系统中汲取道德观念和伦理意识。比如,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有迎合了中国实际情况;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应首先考虑它的合伦理性和道德性,让道德转化为制度,让制度蕴含着道德伦理;还有正在积极培育和正在形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在进行各项制度建设时必须考虑该制度是否符合伦理道德,是否有利于唤醒人们的良知,是否有利于培养人们的道德性。也只有合乎伦理的制度才能真正行之有效,也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有意义的。
(二)建立“德与得”相统一的符合市场经济的制度伦理
《礼记》云:“德者,得也。”意谓有“德”之做官之人,必然会有所得。因“德”而彪炳史册、千古流芳者,不胜枚举。古有包拯、海瑞等就是我国历史上典型的清官忠臣。今有焦裕禄、孔繁森等优秀党员干部,则是千万个人民公仆的杰出代表。相反,身居高位、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因贪“得”而身败名裂、遗臭万年者,也不乏其人。由此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面对“德”与“得”,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与贪、进与退、荣与耻的“德得观”。
“德与得”的原意是专指当官之人,但在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者,得也”已具有现代寓意:第一种含义是有“德”的执政者,必得天下人的拥护;第二种含义是有“德”的商人,必会得到其该得的利益。[4]因此,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以“德者,得也”的现代寓意为基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障有“德”者必“得”,无“德”者必无“得”。比如,建立企业道德电子档案。让有“德”的企业切实“得”到切实的优惠待遇;而对偷工减料、制假卖假、承诺失信的企业在进行严厉惩罚的的基础上,将其列入企业道德电子黑名单,以便在其以后的项目立项、信用贷款、产品上市时起到进一步的教育警示作用,以促其向“德”。单个经济人也应建立个人道德电子档案。[5]以制度促道德建设,以道德人(或理性经济人)促经济发展,以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以社会进步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三)建立以制度伦理为基础的人格教育
众所周知,人格的基本词义是个人在一定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是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格的总和。人格的基本含义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规格、底线。伦理教育是人格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在市场经济中,“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我们常为他人的悲哀而感伤,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不需要用什么实例来证明。”[3]人是具有理性的经济人。也就是说,参与市场的主体,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利己)的同时还要考虑其他参与人利益(利他)。事实上,市场经济是追求自由、平等和效率的经济体制。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中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而且还需要别人的帮助,要利他,成为一种互利的行为。因此,我们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大背景,进一步探索和发展以制度伦理为基础的人格教育,通过大力发展人格研究与教育来带动制度伦理的构建和发展。
四、结语
随着社会实践和研究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制度建设在伦理道德建设中的根本性作用,“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对社会思想道德的根本性影响日益突显,在新形势下仅仅依靠传统的道德说教和引导很难起到道德教育和整合的作用” [6],要杜绝或减少一系列的道德问题,不断提升我国的伦理道德水平,制度伦理的建设至关重要。伦理制度化和制度符合伦理,对我们进一步研究制度“度”人和制度“为”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海英,道德力量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J],科技咨讯2006,5
[2]http://baike.baidu.com/link?url=JxS5fl59NAp1isyudaKv4GypmwP9o-d-p_IZu8Uz672KqeSrzCcAZWZ2Nk7-KDD3XAmAnzN10G43S9PSGXbLga
[3] 袁小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研究[J],东北大学硕士论文 2006,1
[4] 杜灵来,当代中国道德建设实效性研究[J],华中师大博士论文 2007,4
[5]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商务印刷馆,1997年版,第5页
[6] 刘春滚,制度伦理视域中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研究[J],南昌大学博士论文 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