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齐鲁文化教育中尚武崇礼思想的形成
2015-06-29王黎明
王黎明
摘要:利用文献资料和逻辑分析的方法,从历史文化的视角,分别梳理了齐文化、鲁文化的文化性格,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齐鲁文化尚武崇礼教育思想的形成过程。旨在挖掘发现齐鲁文化的思想教育优势和魅力,促进齐鲁教育思想的文化自觉,实现齐鲁文化教育事业的腾飞。
关键词:齐鲁文化;教育;尚武;崇礼
中图分类号:G1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4-0183-02
“齐鲁文化”是一个有明显地域特色的独立文化体系,就其地域范围来讲,以今山东地区为主,也就是春秋时期的齐、鲁领地。其中,东临滨海的齐国却吸收并发展了当地土著文化(东夷文化),而鲁国则产生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学说。一般来讲,齐文化尚功利,鲁文化重伦理;齐文化讲求革新,鲁文化尊重传统[1],两种文化又在发展中逐渐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尚武崇礼”的文化教育性格。
1.齐文化中的教育下的“尚武”精神
“齐文化”是西周初年姜太公被封于齐之后,在继承东夷文化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而来的。它以博采众长、融会创新为特征,以实用主义为本质,以富国强兵、召令天下宗旨,与其他区域性文化相比较有着自己明显的“尚武”特征。
首先,齐文化的尚武特性是由其地理环境引起的。地理环境是人类活动的场所,在人类的生存和生活中起着一定的正面或负面的作用,对人类文化必将打下深深的烙印,进而影响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齐国是一个典型的沿海国家,地理状况复杂,海岸线长,平原少,多盐碱地和山丘(《汉书》)。这样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单纯靠发展农业生产难以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所以齐人因地制宜采取了诸如捕渔、煮盐、采矿等多种多样的谋生手段,而这些多样化的生产实践又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齐国的文化性格。故此,齐国就具有了勇于拼搏、锐意进取的海洋文化个性[2]。其次,从齐地土著居民东夷人发明弓箭的史实中,可知齐地先民具有善射、善猎、好战的尚武传统和粗犷强悍、英武刚毅的文化性格,齐人继承了其先民的这种尚武精神,上至国君下到百姓蔚然成风。第三,当时国家选臣用士皆以武功为标准,即便是士卒也要必须达到“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的武技水平(《管子·七法》)。这种自上而下的尚武之风对后世齐人的性格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齐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史记》),成就了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从而从一般的“尊贤尚功”走向了“霸主文化”。
总之,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和国家政治意识的共同作用下,齐文化最终形成了“劲勇而沉静,朴纯而少文”[3]尚武风格,并将这种风格潜移默化到了齐国的教育思想之中。
2.鲁文化教育下的“崇礼”思想
鲁文化起源于西周初年,受封于鲁国的周公旦乃是周武王的兄弟,在那个非常讲究宗法血緣关系的周代,周公旦立国的文化思想路线不能不是西周的礼制,“周公继文王之业,持天子之政,以股肚周室,辅翼成王。……周公受封于鲁,以此移风易俗”(《淮南子》)。从而也决定了鲁文化的教育走向。
首先,从地理环境来讲,鲁国是个适宜农桑的地域,客观上要求推行周代的礼乐制度。鲁国以汉河流域和泗河的中上游地区为中心,境内有大面积的肥沃良田,是一个极其重视农业的国家。而西周所创立的“尊祖”和“敬宗”的宗法制度也只有在稳定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区域才能得以存在,鲁国在承继周人重农传统的同时,客观上就要求其文化必定是崇尚礼仪的,如此一来,就使鲁国成为了西周礼乐文明的传承者和实施者。
其次,鲁文化中的礼乐文明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正统性。姬周在灭商和东征前后,就已经以封邦建国的方式将周文化传播到了各地。在众多诸侯国中,鲁国作为姬周嫡传,不光全盘继承了西周的文化传统,而且还具有优越的地位和享有独特的权力,故此鲁人有一种天生的自豪感和亲切感,在推行周代礼乐制度时,自然也就以正统自居了。
第三,以周礼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儒家思想成为了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周代的礼乐制度内容十分广泛,有所谓的“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记》)之说。虽然繁杂众多,但都是本着孝、忠、信、义等准则推衍而来。春秋晚期孔子将其提升为以“仁”为核心、以“礼”为构架“儒学”,统摄了以“忠信”、“孝悌”、“礼义”、“智勇”、“廉耻”等为主要范畴的伦理道德规定。在百家争鸣的角逐中,儒家思想最终于汉武帝时期上升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思想,从此传承不辍。
总之,由于鲁文化直接传承于西周文明,且具有中华文明的正统性和权威性;再加之,圣人孔子在鲁国把西周礼乐文明发展成了儒家思想,而此思想又在汉武帝之后,成为了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中的主流思想,故此,鲁国人在任何思维和行动中都积极主动地到儒家礼乐思想中去寻找根源、支持和依据,这就直接造成了鲁文化“崇礼”的教育特性。
3.“武礼合一”:齐鲁文化教育思想的形成
齐鲁文化并非齐、鲁两种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两种文化的碰撞、汇合中,互相审视、互相选择、互相渗透、互相交融之后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性文化[4]。在齐鲁文化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实现了尚武与崇礼的有机融合,最终完善为“武礼合一”的文化教育思想。
首先,齐文化的“兼容性”和“变通性”使它很容易就接受了崇尚礼乐的鲁文化。因为齐国是沿海国家,社会开放程度比较高,能够对外来文化兼收并蓄。例如,齐文化就曾先后容纳了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纵横家、阴阳家、兵家、农家、方士、术士等诸子百家之学,成就了“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景象。另外,齐文化具有很强的“变通性”,《管子·正世》中就曾说,齐文化“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这种“变通性”经过长期的积淀之后,最终形成了一种智者型的沿海文化,即朱熹所说的:“知者达于事理而周流无滞,有似于水”(《论语集注·雍也》)。正是齐文化的这种“兼容性”和“变通性”,才促使其把鲁文化中的尚礼思想融会到了自己的文化当中,并以此修正、完善了自己的武术文化体系[5]。
其次,鲁文化之“勇”与齐文化之“尚武”的高度契合,使鲁文化有机的接纳了齐文化的尚武精神。鲁文化中的儒家思想推崇“仁者必有勇”(《论语·宪问》),表述了“仁”与“勇”相结合的辩证关系。一个仁德之人,必定疾恶如仇,具有敢于同一切邪恶之人进行无所畏惧斗争的尚武精神。这种“尚武”,孟子赞之为乃“安天下之民”的“大勇”(《孟子·梁惠王》),所以齐文化中的“尚武”就是“大勇”的一种具体体现。为了彰显“大勇”精神,“尚武”就成为一条必不可少的途径,“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由此可见,崇尚礼乐文明的鲁文化虽然反对滥用武力的“小勇”,但是却极力推崇“见义勇为”的“大勇”。所以,“见义勇为”既是齐文化“尚武”精神的具体显现,也是鲁文化“崇礼”思想的间接体现,更是齐鲁文化教育思想的一种集中表现。
总之,“武”是用于制止暴力冲突的技艺,但是它的使用还必须由“礼”来平衡,即,“以礼统武”、“德武合一”,该出手时才能出手,而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轻易动武[6]。因此,齐鲁文化在强调“尚武”精神的同时还突出了“崇礼”的伦理道德,最终形成了“尚武崇礼”的文化教育思想。
4.结语
“齐鲁文化”作为一个区域文化范畴与“燕赵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等相并提,是一个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独立文化体系。西周初年,姜太公被封于齐以治理夷人,从而产生了齐文化;周公被封于鲁以拱卫周室,进而形成了鲁文化;而齐鲁文化即是齐文化和鲁文化的统称。从文化教育的视角来看,齐文化尚武,鲁文化崇礼,而两种文化在相互交融的发展过程中又逐渐融合并形成了具有豐富内涵的“尚武崇礼”的齐鲁文化教育思想。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第十五中学)
参考文献:
[1]蔡德贵.论齐鲁文化的特点及其诚信传统[J].齐鲁学刊,2006(05):32-37.
[2]梁启超.儒家哲学[M].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0.
[3]陈金川.地缘中国(上)[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8.
[4]张达.论齐鲁文化的形成及其根本特征[J].理论学刊,2003,(06):125-128.
[5]唐韶军.中国武术风格的南北之分与统一[J].中华武术,2004(8):20-21.
[6]唐韶军,戴国斌.梅花拳何以成为“义和拳运动”的主导力量[J].民俗研究,2013(6):10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