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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中的浙江商人形象

2015-06-28朱永香

关键词:商人浙江

朱永香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241;浙江农林大学文化学院,浙江 临安 311300)

明清小说中的浙江商人形象

朱永香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241;浙江农林大学文化学院,浙江 临安 311300)

明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的浙江一带,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滋生了城市和商业文化,明清小说中的浙江商人形象,即是这一情形的反映。这些商人的商业活动、精神特质、生存状态不仅体现了较为鲜明的地域特质,也生动展现了彼时浙江工商业社会环境和文化状况。

明清小说;浙江;商人形象;价值

浙江“右联圻辅,左邻江右,南入闽关,遂达瓯越”[1]85,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物产丰饶,生理亦繁。绵长的海岸线不仅使浙江人视野开阔、胸襟博大,同时也赐予他们不尚虚功、惟求实利的独有品性,让他们始终成为中国商品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佼佼者。中国最早的大商人,后代商人的鼻祖“陶朱公”范蠡(公元前473年)就是战国时期越国的名臣。明清时期,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更是为浙江商人①本文的“浙江商人”是指浙江籍和长期在浙江从事商业活动的外籍商人。“浙江”,是指明洪武十四年(1381)后基本固定的下辖11府76县的浙江疆域。提供了广阔的历史舞台,他们在魅惑无限的商海中乘风破浪、大显身手,并渐次形成其独特的精神品格和从商特性。文学作为历史的生动而客观的见证者,亦责无旁贷地对此作了历史封存。明清小说多以繁华富庶、商业活动频繁的杭州、嘉兴、绍兴等城市作为事件背景,而浙江商人的文学影像,则或隐或显,以不同的形态方式参与了这些文学情节的构建。这些数量可观的商人形象以及他们的商业活动,是明清时期浙江商业经济相对繁荣的有力证明。透过他们,我们也可以管窥彼时浙江的商业环境,以及浙江商人的商业活动、精神品格和生存状态等。

一、浙江商人的商业活动

笔者根据孙楷第先生的《明清小说书目》对明清小说进行了大量搜检式阅读,同时以邵毅平先生的《中国文学中的商人世界》和邱绍雄先生的《中囯古代白话商贾小说精选》所提供的有关商人的明清小说篇幅作为补充,得描写或涉及浙江商人的作品45篇(长篇小说不同回目涉及到不同商人的,一回(章)算一篇),商人69人(见表1)。这70位商人,就地域分布而言,几乎遍及浙江各府县,其中尤以杭州府(又称临安、钱塘,故事涉及的时代不同,称谓亦不一样)为最多(26人)。在他们的商业活动中,涉及的商品种类有丝织品、油、漆、姜、酒、药材、书籍及笔墨、木材、米、盐、水果、毡货、布、枣、胡桃、日用杂货,以及典铺、钱庄、放债、客行生意等几乎各个门类。其中尤以丝织品为最多,有16人或开店、或贩卖、或开绸绫牙行,从事这类买卖。

表1 明清小说中描写/涉及浙江商人一览表

续上表

傅衣凌先生在论及各地域商人主要从事的商业类型中,认为“浙江多丝商”。其主要原因应该是浙江为当时全国丝织品生产和交易的主要阵地,如杭州“桑麻遍野,茧丝绵苎之所出,四方咸取给焉”;“虽秦、晋、燕、周大贾,不远数千里而求罗绮缯帛者,必走浙之东也。”[1]83又如位于浙江秀水、桐乡交界的嘉兴小镇濮院镇,至明清时期因织绢帛而迅速兴起。明嘉靖时,因“机杼之利,日生万金,四方商贾,负赀云集”。竟至号称“烟火万家”,“日出万绸”,“于是绸无花素,各直省客商,熙熙攘攘,按期采买,而可以衣被海内矣”[2]。因为丝织品原料丰富加上丝织技术的进步,贸易频繁,使得一个小小濮院镇成为客商云集的嘉禾巨镇。

关于这69位商人的从商原因,大致可以分为承祖业经商、弃农经商、弃儒经商等。明代初年,出于政治原因,洪武皇帝曾经对江浙地区进行全面整顿,他力图铲除这一地区由于工商业而带来的社会繁华与富庶,其手段之酷烈前所未有。在这种严酷打击之下,宋元以来已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的工商业迅速陷入低迷,商业地位亦急转直下。但是,自嘉靖后期至清代,由于农业的恢复与人口的增加等各种因素的刺激,曾经遭到封建统治者有意抑制的商业又有了较迅速的发展,商品交易已非常活跃,浙江也成为当时最为主要的交易市场,如当时的杭州城(钱塘)“城内外列肆几四十里,无咫尺瓯脱,若穷天罄地无不有也”[3]。其他市镇几乎随处可见“做买做卖的,挨挤不开,十分热闹”[4]的繁荣景象。而且人们不仅能够逐渐宽容那些“穷日夜之力,以逐锱铢之利”的商人,甚而能为他们辩护了,如明代著名哲学家王阳明曾说:“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5]从尽心的角度肯定士、农、工、商都有益于生人之道,四者处于平等的地位,这种评价对于商人来说,不可谓不高了。

优渥的利润回报、本地区浓郁的商业氛围,再加上社会的普遍认同使得浙江地区的人们在选择从商作为自己的职业时,多了几分勇气,如,当老仆人阿寄知道分家时自己被徐氏兄弟当作无用之人拨在只有孤儿寡母的三房时,便立下“偏要争口气,挣个事业起来,也不被人耻笑”的宏愿,并当即在主人徐氏面前拍下胸脯,“若论老奴,年纪虽有,精力未衰,路还走得,苦也受得。那经商道业,虽不曾做,也都明白。三娘急急收拾些本钱,待老奴出去做些生意,一年几转,其利岂不胜似马牛数倍!”[6]阿寄此举,岂止没有任何顾虑,可谓豪气干云了。而廖良辅、茹光先、倪硕臣三结义兄弟在灾疫横生、田地没有收成,度日渐感艰难之时,眼见“临安府内改作皇都,非常兴旺”“上下经商,过往仕客,捱挤满路,实是气色。两边铺面做买卖的,亦捱房叠背”,又听说“客行一事,赚钱甚好”[7],三人便齐心合力,“均平凑出本银”,顶了别人的客行,认真做起买卖来。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相当一部分人还是只有当生活遇到困境时,才会选择或弃农经商(如上面提到的茹光先三结义兄弟,周尚质、周尚文兄弟,伍星、伍云兄弟等),或弃儒从商(如刘贵、王文甫等),只是他们在选择这条道路时,不再有那么多的心理包袱罢了。

二、浙江商人形象的典型特征

由于一直以来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再加上商人这一职业本身面临着许多相似的问题和困境,在激烈的竞争中,为求得生存,商人们需要具备被社会所广泛认同的职业道德,诸如“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勤俭戒奢”等历来被研究者搬用较多的这些道德评价,其实既是中国人所普遍尊崇的为人规范,也是绝大多数商人奉为圭臬的不二准则,因而它们也并不为某一地域之人所独有。毫无疑问,本文所涉及到的浙江商人,如阿寄、程翁(《醉醒石》第四回)、浦其仁(《醉醒石》第十回)、王太和(《济公全传》第一百五十七回)等,这些道德评价统统用在他们身上也毫不为过。但是,地域环境对于文化积淀和性格形成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正如著名学者钱穆先生所说:“各地文化精神之不同究其根源,最先还是由于自然环境有分别,而影响其生活方式,再由生活方式影响到文化精神。”[8]浙江商人在经商活动中,确实体现了较为典型的带有地域烙印的性格特征。

如《醒世恒言》卷三十五“徐老仆义愤成家”中生动丰满的商人形象阿寄,在历史上实有其人。身份低贱的年老奴仆阿寄,通过经商使主母一家财雄一邑,而自己则始终不忘奴仆本分,且至死“无寸丝粒粟之储”。阿寄作为弘扬儒家文化之“忠”的典范被载入了正史[9]。才气横溢的文学家冯梦龙将348字的正史文字,扩展为一万余字的小说,以生活的真实为基础,艺术地再现了阿寄充满传奇色彩的从商之路。在这篇作品中,冯梦龙极为细致地描述了商人阿寄的经商过程。

当主人颜氏对已年届五十的仆人阿寄提出要外出经商表示犹疑不决,并问他打算作何生意时,阿寄道:“大凡经商,本钱多便大做,本钱少便小做。须到外边去,看临期着便,见景生情,只拣有利息的就做,不是在家论得定的。”虽从未做过生意,阿寄即懂得“本钱少便少做”的道理,考虑非常实际。

怀揣十二两银子的阿寄打算做“颇有利息”的贩漆生意,却因贩漆的商人过多,牙行要“挨次儿打发”,做小本买卖的阿寄觉得自己耽搁不起,于是心生一计,“捉个空扯主人家到一村店中,买三杯请他,说道:‘我是个小贩子,本钱短少,守日子不起的。望主人家看乡里分上,怎地设法先打发我去。那一次来,大大再整个东道请你!’”吃了他的软口汤的主人于是暗暗地先为阿寄打点好货物,打发他起身。阿寄又果断地决定放弃“离此不远,定卖不起价钱”的杭州,而是将苏州作为销售地,雇船到苏州后,正遇上苏州缺漆,他的货不到三天即卖得干干净净,并且“一色都是见银,并无一毫赊帐。除去盘缠使用,足足赚对合有馀。”因想到返程是空船,身边带着银两也不安全,于是籴了六十多担籼米,载到杭州出脱,又遇上杭州旱灾,米价疯涨,又赚了十多两银子。一来二去,阿寄已经赚了五六倍利息。在趁着看望主人,以免其悬念的空档,阿寄又将银两全付与牙行主人先行收货,这样就节省了排队等货的时间。当资本逐渐雄厚,其经营种类也多起来,“但闻有利息的便做”,十年之后,终至家私巨富。

在整个经商过程中,阿寄都表现得非常务实,且敏锐而果敢。当然,文学作品有其虚构性,所谓“无巧不成书”,一般不能作为总结地域特征的有力论据,但任何文学皆来源于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当阿寄不想按次序等候,为插队要货物而请牙行主人喝酒,“正撞着是个贪杯的,吃了他的软口汤,不好回得,一口应承。”货物运到苏州后,“正遇在缺漆之时,见他的货到,犹如宝贝一般,不勾三日,卖个干净。”回程时阿寄籴了六十多担籼米到杭州,又遇着“乃七月中旬,杭州有一个月不下雨,稻苗都干坏了,米价腾涌。”这些“正好”,与阿寄敏锐地捕捉有利的商业信息,获得信息后又能做出果敢而正确的判断是分不开的,现实生活中的商业活动,也需要具备对商业信息的敏锐感知力,才能牢牢把握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从而成功的。阿寄辗转贩漆、返程贩米,牙行老板要依次打发客商等经营细节并非冯梦龙天马行空的臆造,而是源于生活真实的信手拈来。

不独是阿寄,其他浙江商人也突出地体现了不尚虚功而求实务、经营伶俐而机敏的个性特征。又如茹光先、倪硕臣、廖良辅三结义兄弟能从经商人士挨肩满路的繁华之地临安敏锐嗅知到商业机遇,而选择牙行作为经营项目,并且能意识到名气招牌即是无形资产。又如被养父朱十老赶出店门的秦重,只有三两银子的本钱,在左思右想之后,选择了熟悉的油行买卖,因为,“这些油坊多曾与他熟识”,“是个稳足的道路”。当油坊将上好的净油足称给他,秦重便知“转卖与人时,也放宽些”,从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固定主顾,生意也一日好似一日了,(《醒世恒言》卷三“卖油郎独占花魁”)等等。

王孝通先生在《中国商业史》中曾论及浙江商人带有地域印记的个性特征:“浙人性机警,有胆识,具敏活之手腕,特别之眼光。其经营商业也,不墨守成规,而能临机应变”[10]。浙江自古临海而居,交通便利,生于斯长于斯的浙江人因而会显得个性机敏而少守成规。以阿寄为代表的浙江商人形象确实对此做了恰当的注脚和佐证。

三、浙江商人的生存状态

如前所述,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商人地位确已较从前有了很大的提升,甚至一直以来壁垒森严的士商关系此时也出现了饶有兴味的逆转,“曩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见有拥厚资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父,或结婚姻之雅。”①《三吴风俗》、董含《三冈识略》卷六、《申报馆丛书续集》本,转引自陈锋:《明清以来长江流域社会发展史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674。那些富裕的商人们,凭借着雄厚的经济实力,已经成为市民社会中引人注目的角色。但是,长久以来在政治措施、社会地位等层面对于商人的过度压迫和轻视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以扭转,再加上当时交通不便等现实环境的阻隔,商人的生存状态并不尽如人意。相较于其他职业,他们要面临着如商途风险、情感危机等更多的生存压力。

在本文列表的69位商人中,有9位商人(崔宁、夏主簿、王文甫、龚十三、童十八、程翁、浦其仁、王可久、王可久的伙计)因为各种人为原因而吃了官司,这其中除了王可久的伙计是因为违反海禁被捕下狱,不算冤枉外,其他8人都是被人陷害而下狱,甚至于丢了性命(崔宁、夏主簿、程翁)。另外,有2人(韩掌柜、洪二)在经商途中被人劫财害命,2人(高广端、柴胜)途中被劫财,1人(南少营)托人代管钱财,却被霸占,死后投胎追讨前债。也即是,仅本文收集到的这些有限的资料中,就有近五分之一的商人在从商过程中遭遇了不测。有一首名为《商船》的诗就形象地描述了商人转徙谋利的种种艰辛:“行人原爱住家乡,不为名催为利忙。价贱切勿去,勿去反恐无买处。价贵闻皆来,皆来转恐难卖回。价贵价贱不可必,孰善陶朱致富术。持筹握算竟登舟,别离父母妻孥出。风波险阻慎途程,水火盗贼时心惊。心惊倍欲途程速,朝朝暮暮催船行。暮行行至朝,朝行行至暮。行至不复行,羁旅年年住。”①道光《浒墅关志》卷1.“建制沿革引”,转引自龙登高:《江南市场史——十一至十九世纪的变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42。

另外,浙江临海,所谓“浙海距倭,盈盈一水,片帆乘风,指日可到”②(明)王在晋:越镌》卷二一《杂著·通番》),转引自谢国桢选编《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60。。而且,海上贸易疯狂的暴利也无时无刻不在诱使惟利是求的浙江商人们为之赴汤蹈火,虽然明清两朝,私人海上贸易一直是一块被严密防范的禁区,朝廷不允许任何人越雷池半步。早在明太祖肇建明朝政权的初期,就严禁私人对外贸易,之后各个时期,都将这种做法尊为祖制和国策而无条件地加以施行。但是,秘密的海上贸易从来没有止歇过。据《明实录》云:“(浙)抚臣以盘获通倭船犯,并擒海洋巨盗奏言,防海以禁通倭为先,……臣檄行文武官密为缉访。无何,金齿门、定海、短沽、普陀等处,屡以擒获报至。杭之惯犯日本渠魁如赵子明辈,亦并捕而置之。”[11]大概因为极其严厉的处罚,加之私人海上贸易一般都是秘密进行,在这45篇作品中,仅有一篇涉及到海外贸易,即《西湖二集》第三十三回中的浙江金华人王可久的一位伙计,因为“贪图海外利息,指望一倍趁十倍”,不料“正到海边,不期被巡兵拿住,下在狱中。”连王可久也受诈累,被“监禁在狱中受苦,一连七年不得回来。”以明代“奸豪势要军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③(明)熊鸣岐:《昭代王章》卷二,转引自谢国桢选编:《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51。的法律而论,这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在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歌中,商人往往以重利寡情的形象出现,如“商人重利轻别离”(白居易《琵琶行》)、“情少利心多”(江开《菩萨蛮》)等,这些诗歌往往以商妇为视角,满含着对为逐利而经年在外的无情商人的怨恨。然而,正如王阳明所说:商人“终岁弃离家室,辛苦道途,以营什一之利,良亦可悯”(《禁约榷商官吏》),在“安土重迁”的传统文化背景之下,常年奔波为利忙的商人,除了要独自承受为养家糊口而背井离乡的凄苦,而且要面临“朝朝误妾期”(《江南曲》)可能带来的情感危机。如《欢喜冤家》第三回“李月仙割爱救亲夫”中的安吉商人王文甫,为图生计,新婚不久即到川广去贩卖药材。待一年光景回家,妻子月仙早已和从前好心收留在家的章必英打得火热。必英为独占月仙,几次对文甫痛下毒手,最后用计将文甫诬成强盗,定罪下牢,家中钱财被全部抢尽[12]。又如杭州商人乔俊,长往长安、崇德收丝,卖至东京,再贩枣子、胡桃、杂货回家来卖,因而一年有半年不在家。妾周氏难耐寂寞,趁乔俊外出买卖与雇佣董小二勾搭成奸。之后小二又诱奸乔俊女玉秀,事泄后正妻高氏逼迫周氏一起将小二致死。高氏、周氏、玉秀皆下狱死。乔俊回家后见妻女俱亡,亦投身河中。[13]另外,杭州行商张二官(《清平山堂话本·刎颈鸳鸯会》)、湖州商人赵城甫(《珍珠舶》),皆是因常年在外经商,妻子难耐寂寞而与人通奸,最后酿成惨案。

由此可见,在商人地位尚不被认可的社会,即使通过艰难的经营而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实力的商人,其生存与从商环境依然是较为恶劣的。

四、浙江商人文学形象的价值

张翰在《松窗梦语》卷四《商贾纪》中,曾经描述了浙江各地物产丰饶、商贾发达的盛况:

嘉禾边海,东有鱼盐之饶;吴兴边湖,西有五湖之利。杭州其都会也,山川秀丽,人慧俗奢,米资于北,薪资于南,其地实啬而文侈。然而桑麻遍野,茧丝绵苎之所出,四方咸取给焉。虽秦、晋、燕、周大贾,不远数千里而求罗绮缯币者,必走浙之东也。宁、绍、温、台,并海而南,跨引汀漳,估客往来,人获其利。严、衢、金华,郛郭徽饶,生理亦繁。[1]83

尽管这些材料只是对历史情境进行了粗线条的勾勒,若要具体了解明清时期浙江无比丰富而鲜活的商业活动,以及商贾势力的迅速膨胀,明清小说里那些满蕴着时代气息和社会风貌的小商贾形象及其买卖经营,则不失为一条有趣的途径。倘使我们能从文学作品中吹沙滤金地选取那些即使“文人面壁九年,呕血十担,亦何能至此”(叶昼《水浒传一百回文字优劣》)的生活真实,小说便可以“广泛地、几乎是全方位地同时又相当细致地反映社会生活,而且它向人们展现的,又往往是蕴含着各种有机联系的浑然一体的生活画面”。[14]3明清小说中这些浙江商人形象的出现,以及他们几乎涉及到各个门类、足迹踏遍全国各地的商业活动,是浙江商品经济彼时开始繁盛,商人从此在社会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的直接反映。而那些特征鲜明的商人形象,如机敏灵活、经商有道的阿寄、秦重、茹光先三结义兄弟、王太和等,也体现了具有明显地域特征的精神品格。当然,作家笔下那些生存之路满是荆棘的商人形象,如以卖丝为业,只因讨账路上遇一女子正好同行而无端惹上麻烦,最后竟被冤屈致死的小商人崔宁(《醒世恒言》卷三十三);因奸人构陷,轻易就被官府之人诬成强盗而下狱,钱财被抢劫一空的药材商人王文甫(《欢喜冤家》第三回);讲究节操,不畏势家官府逼迫,用自己和女儿的生命捍卫了商人的尊严和理想的衢州木商程翁(《醉醒石》第四回),也让我们真正读懂了商人“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着重,所得者末”[15]的艰辛。不管怎样,在商品经济已渐显繁荣,商人数量开始明显增多的明清时期,那些以描摹人情世态为己任的小说家们已无法回避这些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被狠狠地踩在脚底之下的配角们“传奇般的发家历程、机智或奸诈的经营手段、吝啬或骄奢的生活方式、悖于封建礼法的思想感情以及他们的扎根于商品经济的价值观念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了[14]13。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就地域的商人数量而论,近代以前的浙江商人还不能与徽州商人、山西商人比肩并论,当这些商人活跃于繁华富庶的浙江各地时,作为“地主”的浙江商人这时候还只能算是为他们提供周到服务、具有无限潜力的小跟班,他们甚至还不曾奢望过将来自己也会坐上“带头大哥”的交椅。但是,此时他们的确已显现出非凡的商业才能,独特的气质秉性也已形成。这些气质秉性,是近代及以后浙江商人在商业界独领风骚的坚实基础。

[1]张瀚.松窗梦语:卷四.商贾纪[M].北京:中华书局,1985:85.

[2]乾隆.嘉庆.濮院琐志:卷一.地宇、机杼[M].

[3]聂心汤.钱塘县志:纪疆·物产[M].清光绪十九年刊本:98.

[4]天然痴叟.石点头[M].第四卷“瞿凤奴情愆死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92.

[5]王守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五 节庵方公墓表[M].浙江书局,清同治光绪间(1862-1908):103.

[6]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三十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746.

[7]江木点校.西冷狂者著.载花船[M]//中国话本大系之珍珠舶等四种.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38.

[8]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4,牟言:2.

[9]万斯同.明史.卷二百九十七.列传第一百八十五孝义二[M].

[10]王孝通.中国商业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211.

[11]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九十六.“万历四十年六月戊辰条”[M]//《明实录》一一八.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民国56年:9340-9341.

[12]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9:43.

[13]洪楩编,王一工标校.清平山堂话本·错认尸[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112.

[14]陈大康.明代商贾与世风[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

[15]李贽.焚书卷二《书答·又与焦弱侯》[M].长沙:岳麓书社,1990:84.

(责任编辑:李金龙)

I 207.41

A

1001-4225(2015)02-0032-07

2014-10-02

朱永香(1976-),女,湖南湘潭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博士生,浙江农林大学文化学院讲师。

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研究课题“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浙商形象研究”(2011N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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