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建筑如何“涅槃重生”的探讨研究
——以保定为例
2015-06-27李奇功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李奇功(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文物古建筑如何“涅槃重生”的探讨研究
——以保定为例
李奇功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摘要:本文通过对保定古建筑的现状的调查,了解到现存的危机,得出保定古建筑迫切需要“涅槃重生”。那么对如何“重生”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涅槃重生;研究探讨
古建筑顾名思义是指古代(包括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民用建筑、古文化遗址、石窟寺、壁画和古墓葬。是不是所有的古建筑都是文物?似乎这一概念难以确定,但一般的把具有历史意义、史料价值、观赏艺术和科研价值的古建筑作为文物古建筑,也可以称之为建筑遗产或建筑文物。而这一界定要从发展的角度去看待,既能做到保护古建筑留存于世,又要做到使这些遗产产生利用价值。
保定市作为文化古城,遗留下来许多明清时期的古建筑文物,这些古建筑的有效保护和利用是保定经济发展的一份宝贵财富。它不仅反应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而且可以为城市开发旅游资源带来可观收入,因此古建筑的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十分重要。虽然保定市政府对古建筑开发和利用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和方案,但经过实地的调查,对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并不尽人意,比如人们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薄弱,部分文物古建筑年久失修,破烂不堪,认为破坏也时有发生[1]。本文从保定古建筑保护现状出发,着重探讨如何保护和利用文物古建筑、如何使文物古建筑涅槃重生。
1保定文物古建筑的现状分析
1986年12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保定市属于国家第二批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老保定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声众所周知,但其文物古建筑破坏的程度也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近年来房地产的发展,不仅没有带动古建筑的修复和利用,反而遭到更严重的破坏。比如光园楼前本来是很漂亮的花园。城市的建设,房地产商的介入把漂亮的花园变成了一座商业楼,使光园失去了美丽的环境,成为孤立的单体。西大街位于老城区中心地带,本来是一条古老的街道,历史悠久,充满了人文气息,彰显着历史积淀的文化魅力,而如今随着城市的发展,呈现出潮流的面貌,成为一条商业街,变成了自行车、摩托车市场,使西大街的古老韵味荡然无存。淮军公所就是李鸿章祠堂,在1888年正式为直隶总督李鸿章所建,当时作为淮军的公祭和驻防机关。至李鸿章死后于1902年重建李文忠公祠保留至今,目前看李鸿章祠堂是具有徽派建筑设计,成为南北风貌混合的古建筑群,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和史料价值,于1991年被文化部列为“中国近现代优秀建筑”的称号。但观察淮军公所的侧门墙上却挂着“此墙危险、请勿靠近”的牌子。
古建筑年久失修是文物古建筑存在的普遍问题,很多的文物古建筑都存在危墙、危楼等通病。对古建筑的保护流于形式化,表面化。保定的东大街两旁的建筑属于清末民初的风格,其部分建筑如西大街一样作为门脸出租,成为商业街,而个别建筑已破烂不堪,残垣断壁,甚至还堆满了垃圾。东大街年久失修,因此有一处特别危险的古建筑不得不被拆除。这一情况虽报道过多次,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注意,但是提到古建筑的保护、安全和利用的问题则显出一脸的茫然和无奈。东大街有价值的古建筑相对较少,而且没有定级成文物,加上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长期的保护,因此,有些古建筑变成了垃圾聚集地,进而成了危房,成了今天的这个局面。保定市区的古建筑如总督府、莲花池、大慈阁等被迅速崛起的大商场如北国商城、裕华小商品城等商业门脸包围起来,而成为商海环保的孤岛。这些承载着厚重历史文化的古建筑的辅助建筑基本拆除殆尽,取而代之的则是商业门脸。再如保定一些古民居和祠堂的文物古迹,如贤良祠、冷公祠、忠烈祠、杨公祠等,虽然都标有市级重点保护文物,由于维修资金和产权问题,长期得不到维护,政府也并未像保护国家级文物一样重视和支持。如处在皇华馆街的杨公祠已经残垣破壁,破烂不堪,虽自2013年政府已经启动修缮工程,但结果如何有待考证。由于城市新建设的发展,保定的古城街道和胡同已经被拓宽或者由弯变直,成了现代新型街道,而且有的老胡同也改了名号,承载的历史文化积淀已消失。谈到古建筑的自然破损和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要对此进行保护和维修,就涉及到危房或危楼的产权和维修资金问题,这又给文物古建筑的修葺带来很大的难题。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保护历史建筑已成为全民事业,如拥有产权的居民想要对古建筑进行修葺,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对于保护古建筑者政府让其享受免税待遇。我们应该吸取西方的好的经验,对古建筑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
2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2.1缺乏合理的规划
虽然保定市政府对古建筑文物的重视已经引起了注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把古建筑的保护纳入到建设规划中,而且对于古建筑如何进行建设和规划缺乏相应的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在如何保护的各个环节缺乏先进的经验与合理的衔接,各部门之间不能有效的配合,对恢复和保护古建筑的面貌极为不利。有些部门在古建筑周边大兴仿古建筑,本是好意,本是对历史文化的重述,但是由于古建筑材质,设计以及工艺的不了解,使得仿古建筑粗制乱造,完全不同于古建筑存在的美感和意义,歪曲了古建筑的历史价值,显得不伦不类。而有的为了模仿古建筑的“旧”,把仿古建筑刻意的打造成“旧建筑”,使之与古建筑融为一体,这样做本是无可厚非,但在视觉和意义上有着明显的差异,只能作为古建筑的陪衬,而不能成为古建筑中的一部分。
2.2职能部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
在一个城市中对古建筑的管理存在多个部门,如文物局、建设局、规划局、旅游局等,其职权均或多或少的涉及到对古建筑的管理。因此,对于同一个古建筑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政策或措施,造成局面混乱,步调不一,难以管理。各部门中真正懂得保护的技术人员比较缺乏,缺乏对古建筑的统一规划,科学的措施。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建立法律条文,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职权明确,可能对古建筑的保护和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2.3全民保护意识薄弱
由于部分文物古建筑得不到重视,而成为时代发展的牺牲品,其具有的历史文化积淀韵味消失,其具有的建筑形体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淡然无存。市民受教育的程度总体不高,还没有很高的素质,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淡薄及对古建筑存在的意义不甚了解,至于古建筑存留下来的科研价值和历史价值更是知之甚少,群众不了解古建筑文物的珍贵和存在的意义,因此在某些时候可能会对古建筑做出破坏行为,更别提参与保护工作了。当地居民随着社会潮流的发展,一些文化遗俗也在逐渐的消失,这均对古建筑保护和开发带来了难题。不光管理部门在如何保护文物古建筑的意识上有待提高,而且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力度,让全民增强对古建筑文化的保护意识。
2.4技术人员和启动资金的缺乏
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是一门多学科相互融合的边缘学科,这方面的技术人才较为稀缺,真正懂得古建筑如何保护和修缮的少之又少,相应的管理部门没有人才制度培养,人才的知识面缺乏。因此对古建筑的修复造成了不恰当的翻新和修复,反而造成了对古建筑的破坏。也正是技术人员的缺乏,对用料的不了解,对古建筑修缮的研究的不彻底、不深入,仅追求古建筑的外观和形式的统一,却造成了新式“古建筑”,使建筑失去了原有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另外对于古建筑的修缮需要的资金很多,甚至于超过新建筑建设所用资金,因此,即使有技术人员支撑,却没有大量资金的支持,古建筑也是难以维护和修缮的。
3古建筑“涅槃重生”的主要原则和方法
(1)文物古建筑对传承历史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如何使古建筑很好的保留和传承下来,既是将历史和文化保留和传承下来,在此,笔者为古建筑的饿修缮提出几项原则:
̓1)不改变原状原则:不改变原状指的是不改变原来的建制或历代重修的原状,修缮时应遵循建筑物原有的特征、风格、文体记载以及建筑材料等,通过研究建筑物的材质,风格和建筑的历史遗构特点,对古建筑进行恰当的修缮和保护,尽量的使修缮部位与原有的建筑风格特征保持一致。尽量做到修旧如旧,能小修得不大修,以保养为主,保持原有的真面目。
̓2)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修缮前要仔细研究和分析古建筑破坏的根源,以在修缮时排除这些不安全的因素,如房顶经常性漏水,会造成屋顶木质结构腐朽,老化,断裂,造成屋顶坍塌带来危险。再如地下管道对墙基的侵蚀,树根对墙基的破坏,雨水渗漏造成的墙体腐蚀。再如火灾、地震引来的自然灾害。因此,在古建筑修缮的同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破坏因素考虑进去,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标本兼治”[2]。
̓3)安全为主原则:古建筑由于历史已久,会受到大自然及人为因素的破坏,已经不可能完整如初,因此,在进行修缮前一定要遵循安全的原则,不可造成人身伤亡。另外在修缮前考察古建筑的主题结构是否安全。如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发生裂缝或断裂应该立刻采取有效措施修缮。如果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部件出现问题如踏阶石断裂,风化,少量移位,对于这些问题可进行少修或不修。具体是否修缮也应权衡利弊,不要轻易定案。
̓4)尽可能的利用旧材料:从资金方面考虑,利用旧材料可以节约大量资金。从建筑角度考虑,用旧材料可以保持原有建筑的历史价值。在在修缮过程中,人们对于旧的石料可能进行再利用,而对旧砖可能弃之,其实旧砖也有旧砖的用途,如可以代替简瓦做仰瓦灰梗,也可以用旧砖经过裹垄后以假乱真。而且古建筑修缮要求原状保存,对于旧材料要恰当利用会更好的反应历史信息和美感。
(2)古建筑“涅槃重生”的方法。要进行保护的古建筑类型有很多,主要有文物古建筑、历史遗迹、遗址、祠堂、纪念地和古园林等等。
̓1)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法治制度。古建筑的保护措施应放在第一位,保护是利用的基础,只有有效地保护才能进行再利用,才能创造价值。文物古建筑获得重生的同时,各部门为了利益而争斗,从而又影响到对古建筑的保护,因此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建立机构的管理职能与管理的主要目标相一致,并把保护放于第一位,使各部门分管权责明确,不在混乱。最好成立一个专业机构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指定有效的管理机制,是管理体系朝着有利于保护与利用方面发展。建立法治制度,利用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者和游人行为,减少对文物古建筑的破坏。
̓2)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做好城市规划建设不是忽略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和传承,反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文物古建筑,使之重生。如果城市规划不把古建筑的重生考虑进去,很可能导致的是古建筑的破坏和消失,这种价值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在快速发展的城市中,如何规划城市发展与古建筑重生相适应是一各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政府就要但起第一责任,使古建筑重生关乎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3)加快技术人才培养,提高科技含量。由于古建筑存于历史已久,受到大自然的洗礼,个别部位或有的古建筑架构已经出现问题,要想保护古建筑的原状成为难题,必须有技术支持。古建筑代表着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不同文化,它反映了古建筑对古文化的传承,它的特殊价值都展现于此,因此在古建筑的修缮中要求不改变历史特征显得至关重要。古建筑的每一个小部位的重生都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这就需要具有历史和考古的知识结构,也具有调查和勘测能力为前提,同时会记录分析结果,因而古建筑的重生需要多学科的合作和相互配合,才有助于古建筑的重生利用。在修缮过程中,也可能会用到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持,更深入,彻底的了解古建筑知识,采取更加恰当的,科学的措施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利用现代技术与传统技术的有效结合使古建筑保护的更好。
̓4)增强民众保护意识,加强维护。古建筑一旦消失,就无法再重现,因此,古建筑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只有全民保护意识增强,古建筑才可能永久保存,永久的将历史文化传承下去。因此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古建筑的价和意义,逐渐提高全民对古建筑的认识和保护。另外,对古建筑要进行定期修缮,古建筑的材料一般是木质,木质时间就容易腐烂,定期维护才能保持古建筑的原真性,它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才能再现出来。利用现代科技使古建筑的环境和人为破坏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保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建筑抢救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2-10-24) [2013-05-07].
[2]王玉亮,袁洪生.河北古建筑修缮中的几个问题[J].古建筑修缮与复原,2014:35-37.
作者简介:李奇功(1978-),男,河北保定人,硕士研究生,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艺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