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时期党对工业化道路的探索
2015-06-25王红
王红
没有强大的工业,是国家落后挨打根源之一。鸦片战争后,中国在西方先进工业下的坚船利炮中,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37年,在强大的工业后盾下,日本以弹丸之地悍然进攻数倍于其的中国。事实说明,摆脱落后挨打的现实,就必须从落后农业国走向现代化的工业国。西柏坡时期,中国革命即将走向胜利,新中国即将成立,中国共产党自然地担当起了工业建国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第一,确立工业化建设目标
西柏坡时期,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规划新中国的蓝图中,明确地将落后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作为执政的奋斗目标,这为新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早在1945年,毛泽东就提出“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以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1947年12月,毛泽东再次提出:“中国人民的任务,是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帝国主义被打倒之后,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完成新民主主义的改革,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独立,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又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共中央不仅明确制定未来工业化蓝图,并且在当时革命还未结束的情况下,就强调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形势,立即适时恢复工业生产。1948年4月1日,毛泽东指出,“在任何地区,一经消灭了封建制度,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农村党的精力最大部分,必须放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和市镇上的工业生产上面。”5月11日,中共中央指示晋绥分局等,“分局应将工业生产问题放在领导工作的重要位置。有了工业生产条件,党如果不注意恢复及发展工业,……那就会要犯错误。”5月25日,中共中央指出:“我们现在已经有了许多大中小城市和广大的工矿交通企业”,再次强调“必须将城市工作和农村工作,将工业生产任务和农业生产任务,放在各中央局、分局、区党委、省委、地委和市委的领导工作的适当位置。即是说,不要因为领导土地改革工作和农业生产工作,而忽视或放松对于城市工作和工业生产工作的领导。如果各有关领导机关忽视或放松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就要犯错误。”
第二,多方奠定物质基础
进行工业化建设,须具备必要的物质基础,包括资金支持、原料供应、采购或旧有的机器设备、工业设施等等。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努力进行多方面探索,积极为实现工业化建设的目标进行最基本的物质准备。
其一,农业发展。“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就给发展工业生产,变农业国为工业国奠定了基础。”从物质准备上来看,广大农村的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主要在原料供应和资金支持上为国家工业发展奠定基础。工业化发展需要充足的原料,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迅速发展的轻工业,其原料基本都来源于农业生产,如棉花、粮食、油料等。土改后,压在农民身上的枷锁被解除,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也因此带来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这无疑为工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原料供应。至于积累资金,在中国,农业生产的恢复及生产率的提高,对于积累工业资金的意义非常重大。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前后,农业是中国最主要的国民经济生产部门,也因此,农业生产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基础。西柏坡时期的土改运动,消除了存在中国农村几千年的封建地租,加上生产率的提高,这使得农村可以游离出来一大部分的闲余资金,这部分资金就成为新中国工业建设的很大一部分资金来源。
其二,没收官僚资本及保护民族工商业。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关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问题,必须确定:第一是国营工业的生产,第二是私营工业的生产……”国营工业的最主要来源即接收以蒋介石为首的四大家族所控制的官僚资本。
1947年十二月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三大纲领,其中包括“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并具体解释了官僚资本。“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在他们当权的二十年中,已经集中了价值一百万万至二百万万美元的巨大财产,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这个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它替新民主主义革命准备了充分了物质条件。这个资本,在中国的通俗名称,叫做官僚资本。”据1949年统计,中国的官僚资本约占全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左右,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掌握全国90%的铁路、67%的电力以及全部石油和有色金属的生产。经没收和接管后的官僚资本,也成为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主要资本,在没收官僚资本的过程中,中央也指出了具体的办法,原则上由民主政府接管,方针上是主张不要打乱原有的组织机构:“对于国民党中央政府等经营的官办工商业和著名的国民党大官僚所经营的企业,应归民主政府接管营业,如民主政府一时来不及接管或一时尚无能力接管,则应该暂时委托原管理人负责管理,照常营业,直至民主政府派人接管为止。”“必须严格地注意到不要打乱企业组织的原来的机构。对于接收来的工厂、矿山、铁路、邮政、电报及银行等,如果原来的厂长、矿长、局长及工程师和其他职员没有逃跑,并愿意继续服务者,只要不是破坏分子,应令其担负原来职务,继续工作,军管会只派军事代表去监督其工作,而不应派人去代替他们当厂长、局长、监工等。……对于企业中的各种组织及制度,亦应照旧保持,不应任意改革及宣布废除”。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积极实行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这对于推动私营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47年10月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就提出了“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的经营不受侵犯。”同年,12月,毛泽东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破坏工商业的“左”倾偏向进行了批评。其后,中央强调要“避免对中小工商业者采取任何冒险的政策。……保护并奖励一切于国民经济有益的私人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是正确的。”“对于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工商业征收营业税,必须以不妨碍其发展为限度” 2月27日,毛泽东专门为党内起草了关于工商业的政策指示,再次要求对于破坏工商业的现象迅速纠正,并要求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在领导方针上要严格地将“消灭地主富农的封建剥削和保护地主富农经营的工商业”“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正确方针同片面的、狭隘的、实际上破坏工商业的、损害人民革命事业的所谓拥护工人福利所谓救济方针”进行区别,在领导方法上要贯彻上述方针,并“随时掌握工作进程”,进行总结。
其三,保护外资,进行对外贸易。毛泽东曾指出:“为了发展工业,需要大批资金。”,我们在主要依靠自身积累的同时,也可以“借助于外援”。并指出:“有益于中国经济的条件下下,外国的投资我们是欢迎的。”这包括保护在华外资和进行对外贸易两个方面。1949年2月,中共中央专门做出了关于对外贸易的指示和决定,指出主要和苏联及东欧各新民主国家进行,另外,“为了我们经济上的需要,和日本的商业机关进行某些临时性的贸易,是可以允许的。”同时,中央又做出《对外贸易的决定》,包括同外商的接洽办法、商务代表出入境、贸易项目、税率、外汇管理等十一项专门规定。随后,华北区也做出了对外贸易办法的暂行办法。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进一步指出:“关于同外国人做生意,那是没有问题的,有生意就得做,并且现在已经开始做,几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人正在互相竞争。我们必须尽可能地首先同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民主国家做生意。”
第三,积极为工业化道路储备人才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离不开专业的技术人员。西柏坡时期,中共中央主要采取自我培训、选拔和就地利用两种方式来大量贮备工业建设所需人才。
关于从解放区选拔工业人才,在1948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号召:我党必须立即训练和准备大批接管全国各大城市及大工商业的干部,否则,决不能应付迅速发展的客观形势。……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大批的培养、训练和提拔产业工人和职员干部,已成为目前全党性的迫切的中心任务之一。为督促此项工作的进行,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又专门致电各中央局、分局提拔培养工人和职员干部事宜,并指出:“我们觉得这个工作比提拔培养青年学生干部的工作更须特别加以重视,必须派更强的干部建立更健全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一工作,望加以注意。”
另外,中共中央考虑到由于长期的革命斗争,加上我党一直长期处于农村环境中,对城市工业建设缺乏经验,对管理企业和发展工业等具体问题不熟悉等问题,因此大力提倡要向所接管的企业中旧有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学习,并进一步提出就地利用旧有人才资源的主张。中央一再号召各地,在接管旧有的工企业中,要向资产阶级有经验的人学习,“做他们的小学生,才能避免盲目性。……绝对不能割断他们过去的经验,凭自己主观的空想随便另制一套。”除了学习外,“还要大量任用国民党的老的工厂干部,可以任用他们做厂长,比我们派去的厂长还要好一些,因为他们有管理经验,又有工业知识与技术,可以争取改造他们为人民服务。……”如接收北平时,中央军委指示:要“充分注意保护工业。其办法是一切原封不动,用原来的工人、职员、厂长、经理办事,我军只派员监督,派兵保护”等。在就地利用旧有工企业职员过程,我党还非常注意保护其实际利益,强调“必要时,不惜付出高薪。” “只要他们能答应搞好工厂工作,工资高一些都可以”,反对“平均主义”工资思想,“必须反对那种无原则的过分压低工资,反对那种抹杀工程师、技师、及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之间的差别,而主张平均主义的待遇,因为这种办法必然阻碍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力不得进步,而且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