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耀非法捕鸟 行政拘留5天
2015-06-25
林业与生态 2015年1期
2014年8月29日,接到新浪博友举报,在蓝山县竹市镇成家村有村民用猎枪在湿地和山上打鸟“练习枪法”,不仅在微信朋友圈炫耀,还准备实施更大的打鸟活动。照片上的打鸟者手持白鹭和枪支、得意洋洋。
经对照微博发布的照片很快查实,打鸟者黄某海、成某双系蓝山县竹市镇五坊塘村、成家村人。黄某海是90后人,见竹市镇红旗水库有成群白鹭栖息,就起心打几只白鹭玩。于是到邻村借来一把鸟铳并装填好火药,约上成某双一起,以到红旗水库游泳洗澡为名准备非法猎捕白鹭。不料借来的鸟铳锈迹斑斑,枪托也开裂了,他们担心炸膛不敢击发。回家路上看见渔网上挂着一只受伤的白鹭,于是就取下白鹭挎着鸟铳四处炫耀,遇见同村的好友就拍了照片发微博微信,当即引起新浪微博一些“志愿者”的评论和转发,并引起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打黑除恶办公室、国家森林公安局官方微博的高度重视。国家林业局和湖南省林业厅立即严令督办、迅速查处。
接到举报和湖南省林业厅督办通知后,永州市林业局、蓝山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永州市林业局派专人迅速赶赴蓝山县督办,蓝山县公安局、林业局成立专案组,8月30日上午立即进村入户排查收缴非法枪支和其它猎具。9月1日,在强大的行政和舆论压力下,两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海、成某双主动向蓝山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黄某海受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由于成某双没有借枪和持枪捕猎,对其进行训诫教育后释放。黄某海炫耀非法捕鸟换来5天牢狱,悔之不及,但也得到了对他终生有益的警示教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