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创新的探讨
2015-06-24靳晓虎
靳晓虎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我国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为了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则不断扩大企业的集中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就对企业集团内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要求,所以建立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还在确保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更好的确保企业集团的健康、有序发展。文中分析了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的创新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关键词: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创新
前言
在当前企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企业集团属于一个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其主要是以母子公司作为主体,通过产权关系及生产经营协作关系将众多的企业组织联合起来组成的利益联合体。在企业集团内部,其内部组织机构具有复杂性和多层次性,这就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具体审计工作中,不仅需要对集团本身进行审计,同时还要对各分支机构、控股和参股企业、关不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范围较为广泛。同时当前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更趋向于多元化,在经营上跨越了多个行业,这也给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为了更好的利用审计资源,并更好的监督和控制企业集团经营活动,则需要构建一个企业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从而实现审计资源的节约,确保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1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1 审计机构组织设置单一
目前我国很大一部分企业集团往往只在集团本部进行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没有派出机构,这就在具体审计业务开展过程中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由于子公司没有相应的审计部门,这就导致集团审计部门在对其他成员企业进行审计过程中缺乏统一协调性,不能及时获取对成员企业审计的具体资料。同时集团审计部门对于成员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并不了解,这就导致在具体评价工作中依据缺乏全面性,判断的准确性受到较大的影响,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大的制约作用。集团审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由于与成员企业之间的沟通较少,这也给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不能有效的发挥出审计的服务咨询和桥梁纽带作用。
1.2 内部审计机构地位不明确,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到限制
在当前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内部审计工作缺乏权威性,审计人员地位也较低,这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由于当前法律法规对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对隶属关系进行统一。这就导致当前企业经营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财务总监、总经理及监事会及董事会负责。再加之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都是在企业内部产生的,而且直接受本部门及本单位的直接领导,这就导致企业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特别是在当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董事会和经理层无论是在高度上还是职能上都存在重合及混淆不清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由企业董事会还是由经理层来对内部审计部门进行领导,都会导致企业执行、监督及决策职能集于一体的情况存在,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较大的制约作用。
2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的创新
2.1 提升内部审计组织地位,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企业集团认识到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要作用,并通过组织设置及制度设计来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这样不仅有利于审计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还能够确保内部审计结果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企业集团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确保企业集团审计部门要独立于各管理层,直接向董事长负责,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进行工作。审计委员会属于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系统,为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和监督。另外对于企业集团审计部门,需要对部门和个人的审计权限进行明确,并确保内部审计结论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在当前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组成中,需要注重人员结构比例的合理笥,不仅需要具有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同时还要根据集团业务的需要配置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从而更好的强化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咨询服务能力的提升,为企业的各项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强化企业的日常管理水平和质量。
2.2 重塑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选择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是,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模式,在选择过程中确保做到能够灵活运用。对于不同层面,在選择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时也具有差异性,对于企业集团总部层面,则宜以董事会负责制作为内部审计机构组织模式。同时还需要根据企业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地域及业务分布情况来下派审计中心,所下派的审计中心需要对所负责的辖区内的集团分公司或是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业务的开展,同时还要确保各下派机构内的负责人要定期进行轮换。
在企业集团的分(子)公司层面,不具法人资格但属于集团核心分公司的,应派专职审计人员或设立审计派出机构,对分公司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否则接受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直接监督。对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因其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有义务视自己的经营规模考虑是否单独设立审计机构。若设立审计机构,子公司审计机构应向集团审计委员会负责;若子公司不单独设立审计机构,则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在子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派出机构,但需经子公司董事会同意。
2.3 确定企业集团审计部及其派出机构的管理职责及业务衔接
集团审计部的职责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其所包括的内容较多。下派审计中心则属于企业集团审计部的直属审计机构,其不仅需要完成企业集团下达的内部工作任务,同时还对具体的审计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其不仅需要完成本中心的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内容,同时还要更好的完成企业集团下达的内部审计工作任务,做好配合和协助工作。对于下派审计中心的业务则由集团审计部门实施归口管理,下派审计中心需要向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下派审计中心的绩效考核由集团审计部门进行负责,同时下派审计中心的负责人需要由各审计中心负责人轮换任职,其薪酬和职权等同于集团审计部门的副职。对于下派审计中心人员的薪酬、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等都需要按照企业集团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方法进行执行。下派的审计中心与集团子公司或是公司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这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便利性。
3 结束语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企业集团内部监督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合理的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不仅可以优化企业集团治理结构,而且还能够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在科学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下,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则会被充分的调动起来,有利于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的加强,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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