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投资企业转型发展策略研究
2015-06-23陈志坚
陈志坚
摘要:本文在明确城市建设投资企业的本质和发展现状的前提下,分析了城投企业转型发展的必要性及目标。针对城投企业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城投企业实现转型发展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城投企业转型发展
引言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需要,全国许多大中城市成立了政府性投资公司,即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城投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投资公司,是城市资产市场化的载体,受城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统一负责城市资产投资和经营活动,担负着城市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城投公司的建立有效地缓解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改善了城市投资环境。当前,在经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后,宏观经济正逐步呈现出新常态下的新特征,突出表现为经济增长速度从原来的高速增长进入到中高速增长期,经济发展结构从原来的失衡向再平衡转变,经济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为主导,一些不确定性的风险开始显性。为顺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城投公司必须进行市场化转型,通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创造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分担财政偿债压力,弥补城建资金缺口,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一、城投企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的推进,城投公司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愈来愈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自1992年上海成立全国第一家城投公司,初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新型投融资体制以来,城投公司的数量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重庆、宁波等几十个大中城市成立了城投公司。
由于运营时间、市场化程度以及创新意识的不同,我国城投公司发展运作水平不一。一部分公司已建立多元化融资体制,步入良性循环道路,如宁波城投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已经开始资本化运作。而一部分城投公司则单一地举债建设,入不敷出。对城投公司而言,如何借鉴成功经验,理顺与政府的关系,解决资金矛盾,是发展与转型的关键。
二、城投企业转型发展的目的
城投公司转型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将城市建设,管理和经营中的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行为,结束城建基础设施投资与经营中的权责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真正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必须摈弃旧观念、旧模式,从经营城市的角度,明确城投公司在城市经营中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三、城投企业转型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定位问题
目前诸多城投公司的产权、经营权、收益权的脱节和不统一,导致城投公司运行效率低下。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城投公司应该是“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而城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决策、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又由政府的不同部门来执行,所以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符合风险与收益体化要求的投融资主体。尽管城投公司名义上是国有独资企业,但事实还是介于行政、事业、企业性质之间的混合体。
(二)融资渠道多样化问题
城投公司为城市建设发展融得大量资金,成为政府财政性以外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但很多城市建设资金主要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借款取得的。这种单一的融资渠道、单一的融资模式,形成城投公司还本付息金额逐年增加,抵抗融资风险的能力逐年降低,财务风险难以控制,最终可能转化为政府风险和财政风险。当前的负债结构和融资渠道,使得融资成本通常较高,城投类企业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极大,没有形成良好的外部约束机制,也难以借助公开市场做大做强,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资产盈利能力问题
近年来,各城市政府都通过授权并入城投公司的资产一般主要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盈利能力差,还未能通过市场化经营,形成盈利能力强的资产,而这些资产恰恰又是城建融资的载体,承担着巨额的债务。由于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自身不具备偿债能力,完全依靠政府财政安排的还贷准备金,增加财政还贷压力。这种状况是城投公司发展的巨大障碍,最终将影响城投公司投融资功能的发挥。
(四)政府资源分散问题
很多城投类企业为承接贷款而设立,大多单纯利用政府担保进行银行贷款融资,没有进入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压力。因此,政府在企业建立之初对资源的调配往往缺乏通盘的考虑,优质的国有资产分布在不同的投资公司甚至不同的行政单位中,没有发挥出协同效应。这样建立的城投类企业大多资产规模较小,缺乏经营能力,盈利水平很低甚至长期亏损;同时,由于近年来政府大规模的城建投资计划不断上马,作为融资和项目实施的主要载体,其承载的融资压力巨大,自身资产负债率通常很高,甚至超过财务风险警戒线,资产质量不断下滑,部分开始出现偿债困难。
四、城投企业实现转型发展的策略
(一)明确经营发展方向
从城市的发展方向来看,随着城市经济从要素驱动型向效率驱动型、再到创新驱动型的发展,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总会有饱和的周期,城投类企业应该紧跟城市发展阶段,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硬件开发,逐渐过渡到区域综合开发,再到城市软件配套现代服务业经营开发,从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逐渐演变城市基础设施综合运营服务商,到服务城市竞争力提升的城市发展综合服务商。
(二)创新经营模式
要合理有序的进行城市资源利用开发,通过推动“以项目为载体、以子公司为核心”的融资模式,进而创新企业经营模式和项目运作模式,通过对各类项目分类管理,理顺投入与产出关系,实现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综合平衡,对于基础设施、公共工程以及政府委派的重点项目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模式,以市场化行为规范项目运作,既在定程度上解决了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又确保了企业投资公益性项目的投资收益。对于可为企业带来投资收益的公用项目,建设完成后可积极申请政府特许经营权,探索企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效途径,建立顺畅运行的企业运营模式,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综合运营服务。
(三)优化管理,提升能力
管理能力的提升,是现代企业打造百年基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城投类企业由政府特定目的型公司向一个真正的市场化企业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城投类企业的能力除了与政府的关系、区位发展优势以外,竞争的主要能力还应包括:通过梳理内设部门组织架构,适应发展需要,明确尚不完善的条件下,这些业务发展的条件并不成熟。若想开展这些业务,必须首先解决根源性问题。
(五)反欺诈能力待提高
基于互联网保险并非面对面交易,对于投保人的风险水平,保险公司往往也无法预知其偿还能力。近年来,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保险诈骗保险金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实这也是互联网保险发展不成熟的表现,保险公司必须想方设法提高其反欺诈能力,从而肃清网络保险营销环境。
(六)客户服务能力需完善
我们进行保险营销最重要的一环,保险本来就是服务型产品,无论是传统的保险营销抑或是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最终都要满足消费者方便、快捷的理赔需求。但就实际情况而言,现在互联网保险营销的线下客户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保险公司必须足够重视提高服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留住顾客,形成稳定的消费群,有利于长期发展。
四、结语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保险管辖权属,形成线路清晰、责任明确、专业纯粹的管理脉络,并完善体制机制。
五、结论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层出不穷。面对新常态经济形势,城投类企业如何实现转型,做实做强企业,归根到底还需要自身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和资产架构,创造真正盈利模式来得以实现。城投企业应从环境塑造、战略布局、功能调整、理念创新等多方面,着力解决制约将成为未来一种重要的保险营销模式。目前中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空间还很大,只要能够把握机遇,及时处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好的。中国保险行业应该逐渐将工作重点由传统保险模式逐步转移到互联网保险上来,只有这样才能夺取保险发展的先机,保证国内的保险业能够在不久的将来获得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平台建设和转型发展的根本问题,顺利实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战略转型,探索条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