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常态 推动海南金融业先行发展
2015-06-23吴盼文
□吴盼文
现代金融业
把握新常态 推动海南金融业先行发展
□吴盼文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系统掌握着庞大的经济资源,在市场配置资源中起着核心作用。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将金融业确定为海南省支柱产业,对“十三五”时期提高我省资源配置效率,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金融业发展现状
过去五年,全省金融部门开拓进取,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努力推进全省金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一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陆续进驻。目前,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二级分行以上中资银行机构27家,外资机构1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40家。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出现。全省新增农村资金互助社3家,村镇银行14家。三是证券期货类机构逐步增多。目前,全省共有法人证券公司2家、分公司5家和证券营业部42家,法人期货公司3家和期货营业部15家。四是保险机构继续壮大。目前,全省共有1家法人保险公司和保险省级分公司23家。
二、存贷款快速增长。2014年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5391.5亿元,是2009年末的2.8倍,年均增长22.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各项存款余额6427.9亿元,是2009年末的2倍,年均增长15.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三、金融业资产快速增加。目前海南金融业总资产已突破1万亿元。2014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9430.6亿元,是2009年末的2.2倍;法人证券公司资产总额146.4亿元,是2009年末的2.4倍;保险业机构总资产185.1亿元,是2009年末的2.9倍。
四、金融业对GDP贡献不断提升。2014年,全省金融业完成增加值210.1亿元,是2009年的3.4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比2009年提升2.3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11.6%,比2009年提升3.3个百分点。
存在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金融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目前,我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财产保险公司等地方性金融机构仍缺位,3家信托投资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薄弱,金融控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机构匮乏。
二、金融业总体规模偏小,运行效率不高。近年来,我省金融业发展速度较快,但总体上盘子仍然较小。2014年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5391.5亿元,仅占全国贷款余额的0.62%。金融业运行效率不高,2014年全省金融业人均产出仅为上海、广东的60%左右。
三、信贷结构不甚合理。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导致贷款集中投放在少数行业。其中,全省第三产业贷款占比为78.2%,且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2014年末我省房地产贷款在全省贷款中占比为20.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信贷区域结构也不合理,2014年末,海口和三亚集中了全省近65%的存款,两地投放的贷款占全省的比重达85%左右,其他县域金融供给明显不足。
四、融资结构不合理,间接融资占比偏高。全省金融体系存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发展不平衡问题,银行信贷仍是企业融资主渠道,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融资比例偏低。2014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1074.1亿元,间接融资占70.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1个百分点。
综合上述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省现代金融观念落后、金融人才匮乏、创新发展动力不足等因素造成的,主要制约因素有:
一、金融观念落后。第一,全社会金融发展理念落后。对金融工作重视不够,发展金融、科学利用金融的意识不强。第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对金融业缺乏系统性政策支持,已出台的政策缺乏吸引力或未完全贯彻执行。第三,金融部门观念有待革新。由于金融创新意识薄弱,部分已在其他省份推广的创新业务较少在海南开展。
二、金融人才匮乏。第一,专业人才队伍难以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中高级金融专业人才明显短缺。第二,缺乏吸引优秀人才的政策环境。相对于上海、深圳等金融业发达地方,我省目前的优惠政策模糊,优惠力度不够,对高级人才来琼从业、创业的吸引力不大。第三,金融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针对存量金融人才,缺乏有效的培养计划。
三、金融业转型压力大,新业态发展严重滞后。从全国看,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趋缓,一些融合互联网技术与新金融模式的新机构、新模式、新工具等不断涌现,金融业加速转型态势明显,而我省金融体系仍然以传统金融业态为主,与内地发达省份的差距在不断扩大。
未来五年金融业发展建议
当前,全国各地的金融改革正在加快推进,以传统业务为主的我省金融业与内地发达地区的差距呈现扩大趋势。如果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实行错位发展,我省就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越。按照加快创新、超常发展原则,到2020年,预计我省金融业增加值在GDP中占比可以达到9%至9.5%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金融业优先发展理念。一是深刻认识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局皆活”,全省要充分认识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学习金融、研究金融、运用金融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扬勇于创新、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出实招、谋实事,切实推动金融业发展。二是要树立现代金融意识和金融法治观念,自觉按照经济规律、市场规律、金融运行规律办事,做到依法管理金融、科学发展金融,为金融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充分认清我省金融业创新发展水平落后于全国的事实,形成发展共识,树立追赶意识,努力开创海南金融业发展新局面。
二、不断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在办好现有金融机构的前提下,着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努力推动新型金融业态发展。一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和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办好海南银行。明确海南银行的战略定位,突出服务特色,条件成熟时推动海南银行走向全国,使其成为海南集聚全国资金的平台。三是积极支持阳光人寿、金元证券、万和证券、金元期货、农垦集团财务公司和海马财务公司等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优化治理结构,健全资本补充机制,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四是加快推动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法人财产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落地发展。五是整合省内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竞争力。
三、着力深化区域金融改革与创新。在用足、用好、用活国家赋予我省优惠金融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我省金融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支持“三农”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等政策落地,努力探索一条可推广、可持续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二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PPP项目运作平台,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PPP平台。三是大力发展创业金融。以政府主导打造创业金融服务平台,整合创业企业的孵化器、科技园区、各类投资机构,联合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完善担保机制,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发展特色金融。以“互联网+”和产业金融为抓手,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蓝色金融、旅游金融、绿色金融和健康金融。一是以“互联网+”为契机,加快形成一批P2P、移动支付、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打造特色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品牌。二是发展服务海洋经济的特色金融。支持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和海事救援基地以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发适合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三是推进旅游业与金融业融合发展。加强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推动游艇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旅行社等加快发展。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特色风情小镇的信贷支持。推动实施“旅游刷卡无障碍示范项目”。四是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引导力度,出台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政策,制定“绿色信贷”目录指引、项目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利用我省生态优势,率先布局“绿色金融”业态。五是积极支持健康产业发展。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整合医保、商业保险、金融支付等渠道资源,为医院、诊所、药房、体检机构等提供支付、理赔等服务。大力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
五、积极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一是加快推动自贸区金融政策在海南落地实施。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工作,放宽省内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有关条件,放宽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省内企业使用境外人民币资金限制,支持省内人民币资金“走出去”。二是支持“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海口、三亚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的电信、道路、能源、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与丝路基金、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沟通协调,争取外部资金支持。建立与东盟国家金融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与东盟国家的金融业务发展。
六、主动对接12个海南特色产业。经济和金融是相互促进、水涨船高的关系,经济兴则金融兴。因此,地方社会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是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2015年,省政府确定了我省未来经济转型升级的12个特色产业,这是我省金融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一是金融部门要依托我省生态立省、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主动对接12个特色产业,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总行信贷盘子,努力转变金融服务理念,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主动适应我省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二是政府部门要建立银企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采取定期会议、建立网络平台等方式,通报重点产业的推进进度、资金到位、产业布局、融资需求等情况,便于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全面、有效的金融服务。
七、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一是积极推动更多企业赴境内外证券交易所IPO上市,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众筹等模式下直接融资。二是健全企业上市培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特别是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12个特色产业中,筛选、支持成长性好的企业上市融资。三是依托12个特色产业,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推动我省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票据、债券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股份制转让系统、港交所等境内外交易所的交流合作,为我省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八、增强保险的风险分担功能。一是加快发展海洋产业保险市场。创新海洋经济风险保障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渔业政策性保险,提高渔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航运保险、船舶保险和海洋环保责任险等险种,为海洋交通运输业、船舶工业和海洋油气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二是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市场。扩大农业生产项目的保险覆盖面,创新发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的保险服务与产品。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完善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三是加快发展旅游业保险市场。鼓励保险公司根据海南旅游特点提供特色保险产品,鼓励旅游企业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分散经营风险。
九、加强金融风险监控和防范。金融牵涉到千家万户,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维护我省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是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一是加强对全省经济金融运行的分析监测。建立跨部门经济运行分析与政策协调机制,及时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对我省经济金融运行产生的影响,加强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及时拟订应对经济波动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对银行、证券、保险业的日常风险监测,对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影子银行、民间融资、跨境资本流动等金融风险易发、频发领域进行定期监测分析,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做好预警和应急预案。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一行三局一办”监管协调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四是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十、落实保障措施,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梳理地方政府支持金融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完善配套措施,为金融业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厉打击金融欺诈等金融犯罪活动及逃废金融债、骗保骗贷等行为,着力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改善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健全信用法规体系,研究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四是强化金融人才支持。健全金融人才引进机制,对引进的人才在落户、住房、小孩入学、家属就业、个人收入所得税减免以及公积金缴存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省金融办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金融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人才使用、评价、奖励机制。五是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综合利用财政、税务、土地、工商等行政手段,加快对企业的上市培育。六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或取消行政收费,为金融机构拓展业务提供优质服务。七是加快建成全省统一规范的抵押品登记平台。针对在建工程特点制定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办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房财产权的确权、登记、流转、评估、仲裁、转让、抵押等环节的制度体系。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