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权”也需监督
2015-06-19唐剑锋
党建 2015年3期
唐剑锋
有人说起腐败,义愤填膺,大骂腐败、痛骂贪官,可是,一旦轮到自己就是另一回事。我就碰到过这样一件事:前不久,我有事外出,顺便搭朋友的车,车子就停在路边。我们要走时,过来一个看车人,要收20块钱。我的朋友很有经验,给他10块钱,说不要发票。那个看车人什么也没说,很平静地就把钱揣到自己兜儿里。
想来,“看车人”不是一回两回做这种事了。这10块钱十有八九装进了自己腰包。为什么“看车人”这么胆大,一点都没有顾忌?说到底,一是法治意识淡薄,认为10元钱又不是1万、10万的,这点钱算不得什么;二是缺乏相应的监督,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治和惩罚。没人监督,别人也不会因为这点“小钱”举报他。“看车人”的胆子,就是这样一天天变大的,把手中“小权力”变成了敛财的渠道。
“小权力”看起来小,但造成的危害并不小。它损害的是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扰乱的是社会秩序和法治权威。不管权力大小,一旦离开有效监督,就会变得肆无忌惮,变成牟取私利、中饱私囊的“工具”。
群众期待“依法治国”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小权力也要规范,大到党的高级干部,小到“看车人”,都要敬畏法律,都要自觉遵守法律,不触碰法律底线,不敢也不能把国家的财产心安理得地装进自己口袋。
(责任编辑: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