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来规避风险
2015-06-18
中国德育 2015年11期
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一些地方和学校特别是中小学,为避免发生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而采取的“减少或取消体育活动、降低体育项目难度”做法,今后将行不通了。
据了解,学校开展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伤害事件。既往学校安全相关政策文件中,没有针对学校体育运动安全风险管理的专门性文件,对如何防范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以及发生伤害事故后如何厘清职责、如何处理等也不够清晰。
对此,《办法》明确了学校体育运动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责任,为学校和体育工作者“松绑”,使他们放开手脚,按要求开展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等体育活动。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