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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高考形势下的中小学家庭教育对策

2015-06-16谢最俊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15年5期
关键词:对策

谢最俊

摘要:家庭是孩子学习的最初的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可以说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虽然不像学校教育那样正规,但家庭教育以其独特的方式和影响,对孩子的成长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在新的高考形势下,家长应重新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掌握家庭教育规律,探索家庭教育对策,促进孩子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高考形势 中小学家庭教育 对策

一、家庭教育的特点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家庭中其它年长者自觉地、有意识地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子女实施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起着奠基作用,能够有力地促进子女非智力等各个因素的发展,促进个体社会化的成长,甚至决定孩子的一生。

1.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关系密切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和子女不仅是教与学的关系,而且两者之间还存在着血缘关系,是最亲密的关系。这是任何教育形式所无法比拟的。一方面,家长和子女朝夕相处,对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以及情感的变化都有较好的掌握,这是家庭教育独有的特点。另一方面,子女在家庭中表现的最为自然,家长在学生良好品质和人格养成方面更具有优势,有利于培养子女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2.教育过程具有渗透性

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教育过程都具有渗透性,但家庭教育的渗透性更强,在家庭中的每一个因素都会对子女起到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一方面,父母的情绪波动会更子女带来较强的情感反应,不管是消极的还是积极地都会影响着孩子,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另一方面,父母的价值观和道德水平以及教育方式等都耳濡目染地渗透到孩子的心灵中,影响着子女的价值取向。

3.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和广泛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们也逐渐地树立起新的家庭教育观,家庭教育的内容也更加的丰富多彩。一方面家庭教育部再是单单地关注子女的学习成绩,更多的是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家长更加注意子女在社会实践中的角色选择,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认识社会。

4.教育者的特殊权威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和子女不仅存在血缘关系,而且在经济和生活方面存在着支持和信赖的关系。这就决定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绝对权威。如果子女能够由衷地尊重和信任自己的父母,就会听从家长的教诲,接受家长的意见。一般来说,父母在子女心中的威望越高,家长的教诲在子女心目中分量就越重。更重要的是,学校教育能否顺利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教育,家长应合理利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关系,促进孩子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新高考形势下浙江省中小学家庭教育的现状

1.对浙江省新高考政策的解读

2014年9月19日,浙江省政府颁布《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高考的内容、形式、录取等环节进行了多方面探索。作为国家首批改革试点省市,浙江省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新高考政策,至2017年全面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和解读:

(1)根据《方案》,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为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在分值上,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

《方案》提出,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方案》还指出,改革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2)对于考生的选考科目成绩,普通高校在录取时,浙江省要求,要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而考生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招生将提前,报考考生可被多所高校拟录取。选拔上,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自主确认1所录取高校。招生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对于“三位一体”招生,高校可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在测试时间上,可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也可以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2.浙江省中小学家庭教育的现状

首先,家庭教育过分依赖学校。据调查,学生家长真正认识到自己对子女教育负有责任,并能较好地担当起这一责任的家庭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的家庭认为只要让孩子衣食不缺就可以了,而教育的责任在老师、在学校。这种教育理念与思想认识,大大增加了学校生教育管理的难度。有的孩子虽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但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和教师的事情,与己无关,家长与教师之间缺乏沟通,不能有效地配合教师对孩子的教育。孩子出问题之后,家长们往往指责学校误人子弟,而没有考虑过自身的问题。

其次,部分家庭环境较差亲情缺失引发孩子心理问题严重,孩子对学习没有兴趣。由于夫妻双方存在的感情问题,造成了家庭环境的不和谐,孩子不敢回家,害怕面对父母的争吵,孩子不能有良好的环境进行学习,这样以来就造成了家庭教育的缺失。根据调查显示,有很多家长表示孩子平时在学校,放学回家的时间跟孩子的交流很少,这样造成了孩子缺少亲情的关怀,成长中的心理需求无法满足,造成不少学生孤独、自卑、封闭、虚荣、过于敏感、盲目交友等,甚至让个别学生产生仇视心理。这部分学生中多数学习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在学习中往往缺乏恒心,逆反心理严重,进取心、上进心不强。

再次,重分数现象严重。由于受传统高考政策的制约,大部分家长只注重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学习成绩,而在他们眼中,分数代表着一切,只关注孩子“成才”,过度看重学习成绩和名次,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不少家长落入“重身体轻心理,重智育轻德育,重物质满足轻精神需求,重智力因素轻非智力因素”的误区。

最后,教育方式不科学。面对日益激烈的高考竞争压力,很多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非常高,对子女严加管教,剥夺了孩子的休息时间,扼杀了孩子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盲目溺爱或疏于管理。据调查了解,大部分家长忙于工作而无暇顾及孩子,更谈不上与孩子一起交流、沟通,疏于对孩子的教育管理,特别有的孩子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溺爱喜爱下,养成了孩子重享受、不学习、不思进取的心理。

三、新高考形势下中小学家庭教育的对策

家庭教育需要学校和社会的配合和指导,在新的高考形势下,必须抓住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探索家庭教育的规律,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合力,达到最优化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家庭方面

1.家长要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

教育孩子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家长必须要重视家庭教育,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不断地学习家教知识,丰富家庭教育内涵,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才能适应新的高考形势。

2.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父母应该为孩子创造一个令孩子身心愉悦的家庭人文环境,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创造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让孩子沐浴在和谐、宽松的气氛中,有助于培养孩子活泼、进取、自信的性格,有助于孩子在舒心的状态下投入到学习中,不必为家庭中的琐事而担忧。

3.家长要认清高考形势,转变教育理念

新的高考政策越来越趋向于公平,缓解了一考定终身的情况,由原来的分数型选拔逐渐转变为综合素质型选拔,选拔的机制发生了变化。家长也要看到政策的变化,转变以往的教育理念,重新认识高考,重新认识教育,在科学的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对孩子进行教育,帮助孩子成人成才。

4.尊重孩子的选择,帮助孩子进行选择

在新的高考政策中,除语数外为必考外,其他的科目由学生自己选三科进行考试,这样就取消了文理的分科,更加尊重学生的选择,确保了学生兴趣的发展。家长应该给孩子更多的选择权,给他们自由选择科目的空间,让他们按照自己的兴趣进行选择,帮助他们发现自己的兴趣,以便他们做出正确的选择。只有孩子选择自己的喜欢科目,孩子才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新高考做好准备。

5.家长要多跟孩子交流,懂得欣赏和信任孩子,多给予孩子鼓励

科学研究证明鼓励式教育更为有效,特别是对于处于中小学时期的孩子,更需要家长的欣赏和信任。家长要多发现孩子的优点,进行优点扩大化教育,让孩子充分发挥长处,不断地给予鼓励。新的高考政策中,不管是科目的选择还是学校和专业的选择,都给了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家长要多跟孩子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真实的想法,尊重过他们的选择,以便孩子进入自己喜欢的大学,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

(二)社会方面

社会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发挥合力,大力宣传新的高考政策,帮助家长和孩子理解高考政策。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新高考政策,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帮助家长、学校和社会重新认识高考,重新树立新的高考观。

1.办好家长学校,大力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

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长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家长学校正常有序的进行教学,要通过聘请教育专家解读新高考政策,帮助家长真正的了解新政策。另一方面,家长学校要帮助家长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帮助家长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孩子的全面成长。

2.加大少年儿童场所建设投入

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较大的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德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图书阅览室等场所建设等,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氛围,帮助孩子去接触社会、认识社会,帮助他们在学习业余之后,有时间参加社会活动和兴趣班,促进孩子全面发展,适应新高考政策的要求。

(三)学校方面

1.家长学校是传播科学教子知识的重要载体

家长学校要根据新高考政策的要求,在教学内容方面做出调整,多帮助家长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有针对性地搞好教学,并通过丰富多彩的家教活动普及家教知识,传授科学教子经验,使家庭、学校形成合力,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2.建立家访制度,发挥家访的作用

家访是教师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依旧有着不可替代作用的。一是学校能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的闪光点,让家长分享孩子成长的快乐;二是学校能及时针对学生的兴趣爱好,与家长配合帮助学生扬长避短,发挥特长,促进学生积极向上;三是能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成长环境,针对学生成长中出现的问题,给家长提出建议,将学校和家庭紧密地联系起来,使教师与家长配合,一同解决孩子身上的问题;四是能让教师更全面地了解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和心理上的障碍,使教育具有针对性。

四、总结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对学生的影响巨大。在新的高考形势下,必须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充分联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合力,培养个体健全的人才,促进孩子快乐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赵忠心.家庭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2]金一鸣.教育原理[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7.

[3]夏扉.论家庭教育的特性及教育对策[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1):18-22.

[4]袁振国.当代教育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5]王婷.考试不分文理,录取不分批次[N].浙江日报,2014-9-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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