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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角度谈我国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2015-06-16宜梦婕

经济研究导刊 2015年13期
关键词:中等收入陷阱

宜梦婕

摘 要:目前我国已脱离低收入国家行列,正处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过渡的关键时期。收入分配不公是陷入“中等性收入陷阱”国家的一大特点,试图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角度出发来解决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实现“中等收入陷阱”跨越。

关键词:中等收入陷阱;收入分配不公;财产性收入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3-0022-02

世界银行(2006)提出“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概念: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进入中等收入行列,中长期地处于增长缓慢甚至停滞状态,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1万美元。我国2009年人均GDP 3 735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2011年人均GDP超1 000美元,进入中低收入国家行列[1]。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中等收入陷阱”困境。从中国自身的角度出发,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促使中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收入分配不公对“中等收入陷阱”的影响

尽管不同国家具体情况不同,但是对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来说,都存在着收入分配不公。20世纪70年代,拉美国家基尼系数高达0.44~0.66,巴西在20世纪90年代末仍高达0.64;目前,拉美仍被视为全球收入分配最不公地区。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如日本和韩国基尼系数均为0.3左右。

世界银行(2006)强调不平等对经济增长负面影响: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市场失灵和市场缺失的领域,财富和权力的分配影响投资机会分配;强调经济不平等对制度形成的重要影响[2]。国内学者也有相关方面的研究,如刘方棫和李振明强调收入分配不平等对“中等收入陷阱”的影响[3]。王一鸣认为,公平发展不仅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还能够减缓社会矛盾冲突,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4]。

二、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不公平现状分析

(一)从基尼系数看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现状

我国经济虽然一直处于高速增长,但基尼系数也在不断增长,中国国家统计局自2000年公布中国基尼系数0.412之后,就再也没有对这项统计公布过具体数字。中国社科院居民收入分配研究课题组在过去二十多年间进行了4次关于基尼系数的大型调查和测算得出:1995年基尼系数为0.455,2002年为0.454,2007年为0.480。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我国近几年的基尼系数都处于0.4以上,收入分配不公现象较为严重。

(二)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城乡收入差距

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现象主要体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上,从收入比的角度可以直观地分析城乡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程度。分析2000—2012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分布(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自2002年以后,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差距逐步扩大。本文着重从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角度讨论如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更好地解决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三、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低现状及原因

(一)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现状

1.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处于绝对较低和相对较低。农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从2000年的45元增长至2010年的2 012元,十年的时间虽然增长了近5倍,但是增长的额度却很小。而且2000年财产性收入占年收入1.43%,2008年财产性收入占年收入2.20%,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增大,但是相对于其他收入来说,占比仍然很小。一方面说明农村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较困难,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空间较大。

2.相比较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得出,2000—2001年、2002—2007年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比都是呈增产趋势,2007—2010年呈下降趋势。但是从总体来看,虽然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都不是很高,但是相比较而言,城市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都要远高于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低的原因分析

1.对于财产性收入认识不充分,思想保守。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和发展,市场经济已经被人们所接受和熟知。农村居民观念比较保守,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财产性收入没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缺乏理财观念,即使有闲置资金,大都也选择存到银行,这样就只能得到很小一部分的利息收入。

2.农村居民总收入较小,直接影响财产性收入的增加。财产性收入是由农民拥有的资本和资金衍生出来的。一般人们用于投资的钱,都是一部分闲置资本,只有在满足了自身基本生活需要后,才会有进一步投资的需要。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和房屋,就是他们最大的资本;相比较而言,城市里资本流动较快,如果居民拥有土地和房屋可能很快地就会租出去,从而带来一部分的财产性收入,而对于农民来说,这从出租者方面获得财产性收入是很难的。再加上农民从土地上所能获得的收入是有限的,除去基本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这就使得可用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可支配收入较少。

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措施

(一)政府加强对农村的基础教育,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让农村的居民能够接受与城镇同等的教育,使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政府和有关金融部门大力普及有关金融知识,让农民意识到财产性收入的可发展性,对其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一些现代知识技能的培训,如电脑知识、投资理财的知识等,增强农民投资理财技能,从而增加其财产性收入。

(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创造适合农村居民的金融产品

通过健全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丰富和发展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等方面来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广大农村地区金融市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兼有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金融部门,结构非常单调。现在新生的农村金融机构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产生,农村金融机构的定位就是服务于三农。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针对农村居民设计一些金融产品和存贷模式,为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建立农产品保护机制,增加农村居民总收入。

要设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要承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政府应设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维持农产品价格平稳,帮助农民应对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农民的利润一般都少,如能建立完整的供应链系统,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模式,农民就可能获得较大利润,这就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更多拥有专业知识人才配合。

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就代表着社会收入分配更加公平,而又由于收入分配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从而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但是,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只是缩小城乡差距的一个方面,要做到最终消除差距,我们还需要从其他方面入手,避免我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也需要我们从其他各个方面配合,从提高全民收入的角度来实现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从而真正地实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参考文献:

[1] 马晓河.迈过“中等收入陷阱”的结构转型——国际经验教训与中国挑战[J].农村经济,2011,(4).

[2] 世界银行.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公平与发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 刘方棫,李振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促进收入可持续性增长[J].消费经济,2010,(6).

[4] 王一鸣.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选择(连载之一)[J].中国投资,2011,(3).

Abstract:At present,our country had been out of the ranks of low-income countries,in a period that transform middle-income countries to high income countries.Income distribution unfair is a big characteristic in“medium-income trap”country,through improving farmers property income to reduce income gap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so as to realize“middle-income trap”leap.

Key words:Middle-income trap;unfair distribution;property income [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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