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 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专项巡视制度
2015-06-16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6期
2014年年底,伊春市为加强党建工作的基层导向,出台了《基层党建工作专项巡视制度》。按照该规定,每年从熟悉基层党建工作的退休处级领导干部中选出四名合适人选任巡视组组长,每组抽调两名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干部,按照“一事一授权”的方式,负责专项巡视工作,在基层巡视工作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专项巡视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主,重点巡视各县区党委及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在落实管党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反映的突出问题。 (李铁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