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迎风启航
2015-06-15王宇
王宇
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2015年4月,国家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在早春灿烂的阳光下,中国的“一带一路”扬帆启航。
政治互信、政策沟通。“一带一路”贯穿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圈。无论是政治共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还是应对危机、深化改革、加快调整,许多沿线国家同我国有着共同利益。
以政治互信和政策沟通为基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类规则,与沿线国家达成合作新共识。同时,加强沿线政府之间互利合作,构建多层次的宏观政策交流机制,共同打造新时期的政治和安全新秩序。
“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封闭的,不是空洞的,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举措;不是要替代现有的地区合作机制,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作为大国,意味着对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更大责任,而不是对地区和国际事务的更大垄断。要摒弃零和游戏、你输我赢的旧思维,树立双赢、共赢的新理念”。
坚持包容发展,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荣。坚持互利共赢,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经济开放、优势互补。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促进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打造开放和包容的双边、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新机制。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通过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是通往政治认同与实现地区稳定的重要条件。
一方面本着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同沿线国家开展经济合作,加快实现我国经济从“引进来”到“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转变,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安全高效的陆海空通道网络,使互联互通达到新的更高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程度,努力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网络。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同时发挥好政府作用。
金融合作、共同发展。深化金融改革,推动亚欧金融市场发展。充分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的作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丝路基金与其他全球和区域多边开发银行的关系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替代的。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扩大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双边本币互换、结算规模和范围。支持沿线国家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中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
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一带一路”金融稳定合作机制。加强与沿线国家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和沟通,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