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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秀传统文化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

2015-06-15李梓烽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培养

李梓烽

[摘要]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全面把握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发展脉络,理清传统价值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通过对传统价值理念的吸收与扬弃,形成强大的推动力。

[关键词]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

[中图分类号]D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01-0052-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1-027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世界各地,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我国的传统文化就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中华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

文化的内核是价值观。作为新时期民族文化的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割不断传统文化这个根。必须全面把握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发展脉络,理清传统价值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辩证吸收传统价值理念的养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

一、三纲与五常——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核心价值观

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儒家为内核。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着正统地位,对中国文化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儒学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主流。

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名教观念,名即名分,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分来教化天下,以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政治制度。纲常,则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架构。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可以概括为“三纲五常”。

“三纲五常”思想萌芽于先秦时期。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初步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一整套伦理,为“三纲”思想的提出打下基础。孟子第一次把“仁义礼智”四德作为一个整体,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

到西汉时期,董仲舒总结发展“三纲五常”,确立了“纲常”理论,提出“君权神授”、大一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等思想,奠定儒学思想统治地位。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也就是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之道”实际上是“三纲”的具体化。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

唐宋时期,“三纲五常”思想体系终于发展成熟,成为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韩愈提出“天命论”鼓吹封建纲常,朱熹提出“五常之性”说,讲“存天理、灭人欲”,奉“三纲五常之理”为“天理”,都是其中的标志性表现。

明清时期,“三纲五常”思想体系更是根深蒂固,浸入骨髓。这个时期的统治者把“礼”转化为政治生活的典章制度和人们行动的具体规范。

“三纲五常”思想是我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的精神支撑,对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精神产生过重要影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

二、源泉与超越——传统价值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这实际上阐明了传统价值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一)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从历史发展的维度看,核心价值观是在一个国家、民族的长期发展中孕育形成的,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反映着这个国家、民族的文化积淀和精神基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时期,中国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不能,也不可能砍断深埋于两千多年土壤底下的文化根源,也不可能从人们的骨髓神经中把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传统价值理念剔除干净。

传统文化是历代中华儿女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其中所蕴含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既具有强烈的历史性、遗传性,又具有鲜活的现实性、变异性,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为开创新文化提供历史的根据和现实的基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升华和创新

重拾传统并不等于简单复古。传统,即“传而统之”,其“神”在于传递,其“魂”在于统摄人心,反映的是一种承前启后的文化自觉。每一代人都生活在传统之中,同时,又从现实出发对传统进行不断的修正、更新和扬弃。

每一种价值观都有其形成的时代背景。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社会价值体系是封闭的生态环境条件下,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的产物。作为意识形态,它是与封建专制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儒家文化长期以来作为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它宣扬和维护的是君权、夫权、父权为核心的封建等级制度和人身依附关系,这种区别“上、下”、“贵、贱”的等级思想至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及社会生活中,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现代化进程是一个严重的障碍。

传统价值理念是一个完整而庞大的体系,早已从哲学思想、思维方式到心理倾向,渗透进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还将继续传承下去。但这种传承应该是选择传承,即把优秀部分传承下去。

三、吸收与扬弃——对待传统价值理念的态度

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拿来主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怎样让优秀传统文化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弘扬?也就是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里主要要解决两个问题,即“是什么”、“怎么办”。

(一)是什么——何为精华?何为糟粕?

传统文化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反映时代的内容,即适应当时所处时代的要求并为那个时代的统治阶级服务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在所难免地要打上时代和阶级的烙印,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它与现代化往往是相对立、相矛盾、相冲突的,这就是所谓的糟粕。endprint

而另一部分内容则是反映人民性和科学性的内容,代表了这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方向,它们虽然存在于旧文化当中,却不属于旧质文化,相反,一旦与现代化过程结合起来,就会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发挥巨大的作用,这就是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

精华和糟粕不能简单地一分为二,这些是可以继承的,那些是必须批判的,这样做是形而上学的抽象继承法,而不是辩证法。因为同一种文化遗产可能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因此必须是批判中有继承,继承中有批判。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两千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同时,它的人文主义价值,具有世界性的意义,对于中国的现代化,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又如儒家的“忠”、“孝”观念,其中的“孝”,强调要赡养父母,尊敬、顺从父母,也包括对父母进行“谏挣”,这些都是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方面,也是人类社会普遍应具有的道德义务。但不可否认,孝的观念在封建社会又是和父权乃至专制联系在一起的,“父母在,不远游”、“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甚至“埋儿养老”、“杀子奉君”,传统中的孝是建立在父辈终身享有绝对权力的基础上的,在森严的家长权威之下,子辈的生命价值与社会价值变得无足轻重。

(二)怎么办——怎样取精华?

“取精华”的总方法就是“与时俱进”,即根据时代需要进行合理的吸收、改造、创新和发展。在批判继承传统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的做法,强调对古今中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要采取批判继承、综合创新的态度。在分析传统价值理念时,一方面要把具有人民性、科学性,即有进步意义和富有生命力的内容提炼出来,一方面要把代表旧时代的内容剥离出去。然后,在这一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中国现实,对传统价值理念进行创造性的发展,赋予传统价值理念新的时代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直接或间接地继承了传统价值理念中的思想精华。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借鉴了传统文化中“自强不息”、“以和为贵”等思想。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借鉴了儒家“天人合一”、“隆礼重法”思想。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传承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五常”——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规范也间接得到体现,“仁”的推行表现为善待他人,推己及人,即“友善”。“义”的推行表现为处事得体,办事尽心,即“敬业”。

又如,老人摔倒扶不扶?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必须扶!因为尊老爱幼、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怎么扶?如何在助人的前提下更好地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这也是今天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不能只强调道德的力量,还要讲法治,讲公平、正义,要保护“好人”。这样,才能在时代变迁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优秀传统文化也才能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真正起到精神导航的功能和助推剂的作用。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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