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2015-06-15胡洪彬
胡洪彬
摘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推进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障。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了持续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目前研究进程中也存在实证分析缺乏、比较借鉴不到位以及学科交叉研究不足等现实,今后学界应整合研究力量,强化对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理论深度,并做好比较、实证和多学科交叉视角的分析。
关键词:依法治国;研究回顾;定量分析;定性分析;研究展望
中图分类号:D9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5)03-0104-08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1]。在党的历史上,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六大则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提出了“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的策略方针,十七大和十八大进一步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并确立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学术界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了长期不间断的学术探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推进国家法治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撑。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国内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科学发展,本文从定量和定性分析两个视角出发,对国内该领域的研究状况进行回顾,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对比提出研究中客观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对如何继续深化该领域研究提出一些想法。
二、样本与分析方法
(一)样本数据来源
为把握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概况,笔者以CNKI期刊数据库为平台,以“依法治国”、“法治”等为关键词分别展开检索,把时间段设定为1997年10月至2014年10月,通过数据整合与分析,剔除“报道”、“文摘”等无效样本后,最后共选择相关论文22418篇。CNKI期刊数据库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首批批准的互联网出版平台,也是目前全球信息量最大的中文网络平台,期刊收全率和完整性达到99.9%[3]。因此,以CNKI为平台进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学术史研究可以有效减少分析误差,准确把握国内该领域研究的总体性概况。
(二)分析评价方法
在分析过程中,主要从定量和定性分析两个视角出发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学术评价,其中定量分析主要从研究成果的年度分布、关键词分布、学科分布、研究层次分布和机构分布五大角度分别展开进行调查统计,以便得出国内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总体性概况。定性分析则主要从依法治国的构成要素、现实意义、客观状况及发展路径等视角展开,总结样本文献的学术观点,以形成国内该领域研究的具体思路动态。由此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统计,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进一步推进该领域研究科学发展的路径。
三、十五大以来有关依法治国方略
研究成果的基本量化统计 (一)成果发表的时间分布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的重要理念,“依法治国”由此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党中央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首次对依法治国进行阐述,无论对学术界还是实务界都具有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以此为起点,国内学界在中央相关政策的指引下,对依法治国方略也进行了持续不间断的学术探索。从1997年10月至2014年10月的十余年间,根据对样本文献的统计,可以得出国内学界相关成果的总体变化趋势(参见图1)。图1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成果分布
可见,这些年间我国学术界对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学术研究成果整体上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按照中央相关政策的历史演进,并结合成果曲线的变化特征,我们大致可将这些年来国内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研究起步期(1997年~2001年)。事实上,国内学界有关法治和依法治国的研究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已出现,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则为学界研究开辟了新路。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依法治国方略由此转化为国家意志,其重要性进一步得到彰显。学界在这期间主要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内涵、意义以及策略等领域进行了初步分析,这一期间可视为该领域研究的起步期。
2.稳步发展期(2002年~2006年)。2002年,党的十六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进行有机统一,为学界进行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建构了基本框架。这期间学界成果实现了稳步提升,从2002年的941篇提升至2006年的1470篇,年均增长率为14.05%。
3.理性思考期(2007年~2011年)。党的十七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学界将此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进行了深层次的理性思考,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分析开始审慎化,这期间成果量保持了整体平衡的状态。
4.走向成熟期(2012年以来)。党的十八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并进行了重要部署,把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明确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执行路线图。党中央的最新政策推动了理论研究的快速发展,其中仅2013年就有相关研究成果2101篇,占全部样本量的9.4%,预示着学界对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开始步入成熟期。
(二)关键词分布
关键词是从论文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对表述论文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作为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关键词的合理使用有助于读者快速对文献的研究主题作出判断[5]。在全部样本文献内部,依据CNKI数据平台的统计和分析,最后共得出关键词有千余个,为把握该领域研究精确度,以下选取排名前20位的核心关键词加以分析(参见表1)。表1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endprint
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前20位关键词
序号关键词次数序号关键词次数1法治472311法治国家2472法治化91112人治2323和谐社会60713行政法治2294法治建设54714法治文化2195依法治国49115法治社会2086德治46616市场经济2047法治政府44617法治思维1988民主33918法制1979法治理念31219法治思想18710依法行政26420高校183从表1可以看出,在前20位的热门关键词中,“法治”一词处于绝对领先地位,被使用达到4723次之多,若加上其他关联关键词,如“法治化”、“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等,总标引达到六千余次,这类抽象关键词虽不直接指引研究的具体坐标,但可见有关依法治国研究的热门程度。“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等关键词的高频使用表明学界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法治与社会发展的视角展开相关论述的;“德治”、“人治”、“民主”、“法制”等关键词的使用表明学界对依法治国方略的适应性和基础性问题进行了学理思考;“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文化、”“法治思想”等关键词揭示了依法治国研究的理念建构问题;“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行政法治”以及“市场经济”和“高校”这类关键词的高频化表明政府治理领域、经济发展领域和高等教育领域是学界展开相关分析的三大具体领域。以上这些关键词构成了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基本图景。
(三)学科类别的分布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通过统筹兼顾的方法,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来。因此,完整地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显然涉及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方方面面[6]。通过上文对关键词的分析,也可看出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具有多学科参与特性。以下根据CNKI期刊数据平台对样本文献学科类别的甄别分析,进一步得出该领域研究的学科类别分布状况(参见表2)。
表2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学科类别分布
学科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传播学哲学社会学历史学其他合计篇数12359802545240729327124922613622418比例/%55.1335.802.021.821.301.201.111.010.61100
由表2可见,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涉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多个学科,但起主导作用的还是在法学和政治学一级学科范围内,二者的样本文献量占全部文献总量的90.93%,这说明国内学界对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主要是基于法学和政治学的学科视角进行的阐释。经济学、教育学、传播学、哲学、社会学和历史学分别排在第2至第7位上,但该六个学科参与量相对不足,其总量只占到了全部样本量的8.46%,此外一些其他学科如文化学、军事学也参与其中,总共占到0.61%。可以看出,这些年来国内有关依法治国的研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多学科参与,但在参与的全面性上有待提升。
(四)研究层次的分布
基于CNKI数据平台的归类统计,十五大以来国内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在研究层次上大致可以分为基础研究、经验研究、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四大类别。基础研究是指认识和揭示研究现象及其内在规律,并由此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动。政策研究与理论研究相对,是直接立足于政策运行过程而展开的相关阐述。实证调查研究是通过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进而归纳出事物本质属性和规律的研究过程。比较研究是对研究对象之间的相似性或相异程度进行比较判断的研究方法[7]。通过对样本文献的统计分析,得出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层次(参见表3)。表3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
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层次分布
研究
层次理论
研究政策
研究实证
调查比较
研究合计论文篇数12923822867958822418所占比重/%57.6536.703.032.62100
数据统计显示,党的十五大以来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分析,主要以理论研究为主,占全部样本总量的57.65%,这些成果主要从体系建构、理论依据等方面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阐释。政策研究成果排在第二位,占全部样本量的36.70%,主要立足于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环境和发展实践,从经验研究视角对依法治国的现实价值、发展现状和具体领域的政策走向进行探讨。这两方面的成果构成了国内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主体地位,为推进国家法治化的实践发展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学理支撑。相比而言,有确切数据来源或案例供给的实证调查分析和国内不同区域、领域乃至境外发展模式的比较研究和借鉴研究相对要低很多,二者总共才占到全部样本量的5.65%,这说明该领域的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还不是很普遍,有待继续提升,应当引起学界重视。
(五)发文机构的空间分布
对发文机构的分析可以了解十五大以来国内有关依法治国研究领域的空间分布状况,从而在空间场域内对学界相关研究作出进一步评析。通过CNKI期刊数据平台对该领域全部样本文献第一作者单位的统计归类,其中发现涉及相关机构有两千余个(参见表4)。表4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
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机构分布
发文机构各类高
等院校党校系统与
各级社科院各级党
政机构其他合计论文篇数19016284839515922418所占比重/%84.8212.711.760.71100
由表4可见,高等院校是国内开展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主体力量,其总发文量占到全部样本总量的84.82%,构成了国内该领域研究的“第一梯队”。从这些高等院校的性质看,主要以法学类专业见长的高校为主。如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排在了高校相关研究机构的前列。这些机构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研究领域起到引领作用。党校系统和各级社科院的专家和学者排在了相关研究领域的“第二梯队”,总发文量为2848篇,占全部样本量的12.71%。其中,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机构较为突出。各级党政机构如国务院及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机构、司法实践机构也参与其中,发文占到全部样本量的1.76%,可视为“第三梯队”。其他一些机构如期刊报社、社会组织机构以及自由撰稿人,占到0.71%。以上表明国内该领域研究尽管参与机构众多,但“一、二、三梯队”之间力量过于悬殊,不利于推进该领域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多元化。endprint
四、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
方略研究内容的总体性概述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有关依法治国的研究,主要是从要素、意义、问题和路径四个维度出发进行的学术阐释。
(一)关于依法治国的构成要素研究
十五大以来,学界对依法治国的构成要素进行了广泛讨论和分析,其观点可归纳为以下三类。一是三要素论。即从人民民主、权力规范、党的领导三层要素对依法治国作出阐释,如张永桃认为,法治与民主互为一体,实行依法治国,内在根本在于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治官”,根本目标在于保障人民民主,更好地实现“民治”,而达到这两方面要素的要求,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要素[8]。二是四要素论。这类观点主要是基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四个实践要素做出解释,如孙国华认为,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作为立法方面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必依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是考量依法治国能否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而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要素,违法必究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9]。三是五要素论。持这类观点的学者尽管各有不同表述,但大体上都将依法治国的内在要素概括为法律至上、依法治权、公民权利保障、司法正义和良法治理五大方面。如蔡定剑认为法律至上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依法治权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点与核心,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价值取向,而以程序性正义和实体性正义为内涵的司法正义和善良正义之法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双重保障,唯有做到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方略才能得以切实贯彻实施[10]。
可见,十五大以来学界在中央政策指引下对依法治国的内在要素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但意见尚未达成一致。作为一个理论与实际相关联的概念,要科学界定依法治国的内在构成,必须紧密结合中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坚持法治建设的历史和现实研究、法治过程的动态研究与法制本身状况的静态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并基于理论体系建构的高度对其进行分析界定,才能全面把握依法治国概念的内在构成,并对法治建设起到推进作用。
(二)关于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意义研究
综合学界观点,可以从以下四重视角作出概述。一是从政治发展维度看,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及其实践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根基。民主的核心在于主权在民,依法治国的推进可以从根本上保证国家范围内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得到巩固[11]。实行依法治国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实现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重要前提,其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和提升执政合法性具有积极意义[12]。不仅如此,践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再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可以说是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伟大成就[13]。二是从经济发展维度看,依法治国的实行极大地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有序运行和效率提升需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和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是法治经济,依法治国方略的践行契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14]。三是从社会发展维度看,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前提。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涉到社会发展领域的各个层面,其必然要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困难,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有助于确保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对各种各样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进行有力打击,使人民内部矛盾得到科学处理[15]。四是从理论建构维度看,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与社会发展规律的有机统一,集中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方略的建构与实践运作,推进国家发展从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的转变,为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根基[16]。
(三)关于实现依法治国的现状及其障碍研究
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客观状况如何,这是国内学界在有关依法治国研究领域着重关注的一个研究问题,尤其在法学界和政治学界争论较多。虽然有少数学者认为近些年来我国“法治面临一个倒退的局面”[17],但大部分学者认为,自十五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我国的法治建设水平是不断得到提高的,“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立法成绩显著,依法行政稳步推开,司法改革初见成效”,“法学教育飞速发展,法律服务不断增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得到弘扬,依法治国方略得到了有效彰显[18]。当然,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还面临诸多阻力和障碍,主要涵盖四个层面。一是在思想文化层面上,受长期封建专制统治的惯性影响,积淀于民众的“义务本位”、“权大于法”等腐朽思想依然难以消除,部分人依然将权力视为目的,法律只不过是为权力服务的工具,对法治的重要性认知存在明显不足[19]。二是在经济层面上,经济水平是制约地方法治水平的基础性因素,目前我国区域之间在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方面的差距,不仅造成了民众法律需求的不足,也阻碍了相关司法救济能力的提升,当前我国相对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构成依法治国的重要制约因素[20]。三是在政治层面上,权力的不受制约,以及由此导致的腐败问题是阻碍依法治国方略得以贯彻实施的体制内因[21]。四是在实践操作层面上,重复立法、越权立法以及部分法律本身缺乏可操作性等依然客观存在,而受一些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司法公正也有待进一步提升[22]。
(四)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性路径研究
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十五大以来国内学界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一是着力强化法治文化教育,提升公民法治意识。通过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传播,促进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得到适时更新,尤其是要着力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积极的守法意识和正确的权力与权利意识,并使这些法治意识内化为普遍信念,为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观念支持[23]。二是改革与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着力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主导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就要改善自身的领导方式,通过健全民主集中制、多元监督机制和推进党政分开,确保党在法律框架内不断提升执政能力[24]。同时要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奠定坚实的物质根基[25]。三是完善国家法制体系,维护司法公正。依法治国离不开国家法制体系的现代化,这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推进依法治国在法制体系内部首要的就是要确立宪法权威,并基于国家发展实践,完善和更新国家各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26]。同时,积极推进司法改革,通过明确司法机关的职能定位和强化公民参与等途径,确保司法公正得到切实实现[27]。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呼唤依法行政的切实实现,某种程度上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只有严格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各级政府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法律制度的权威性[28]。五是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法治与德治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紧密统一体。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搞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坚持依法治国奠定思想根基[29]。endprint
五、问题与前瞻
通过对样本文献定量和定性两方面的分析,发现研究中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对依法治国问题的研究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定性分析显示,学界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要素构成、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界定尽管成果丰富,但学者们看法各异,一些更为深入且各方广泛认同的观点有待厘定。二是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有待深化。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展开和实践运行不仅是个理论问题,而且需要立足本国实践,其科学发展需要学界积极做好有关国家法治实践的实证调查分析,在区域和国家间做好经验借鉴和比较分析工作。而定量分析显示,在所有样本文献中,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总共只占到样本总量的5.65%,显然过于稀少。这对于全面认识和把握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走向是不利的。三是学科视角亟需多元化。法学和政治学构成了该领域研究的主流,因而,亟需经济学、教育学、传播学、哲学和社会学等其他学科视角的介入分析。四是参与力量过于单一,亟需形成全方位的研究团队。目前该领域的研究力量主要来自于高等院校内部,来自党校系统尤其是实务界的相关研究占比不多,这使得目前的研究中“学院派”色彩过于浓厚,不能很好地与国家法治实践实现对接。
基于以上分析,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基本精神,学界应进一步做好四方面的研究工作。
(一)强化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研究力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积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同时又指出要切实“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1]。这一理念为今后我国学界推进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在研究实践中应树立高度的问题意识,既要强化对国家法治状况整体发展的宏观研究,又要善于基于某一具体领域作出有关法治建设的微观分析;既要立足于国家法治发展的规律性探讨,也需要强化对中国模式下“法治中国”理论体系的建构,在此基础上着力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化理论体系与学说,为推进该领域研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拓展有关国家法治实践的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范围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时要积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1]。这一精神恰好揭示了国内学界有关依法治国方略研究之问题所在,也为学界进一步做好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提出了要求。只有通过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获得更为扎实的客观材料,才能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起到指引作用。当前学界一方面要乐于走入实践,对国家法治建设的现实状况,如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践行的阻碍因素等进行调研分析,另一方面要积极借鉴域外优秀的法治建设经验,并基于国情进行转化吸收,以拓宽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研究的学术视野。
(三)整合研究力量,形成科学全面的学术研究梯队
对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高等院校、党校机构、社会科院和政法部门各有优势,高等院校、社科院系统强势在于学理分析,但党校系统及政法实务界的经验研究亦不可或缺。因此,当前各级党政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要积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1]。而国家主管科研机构也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通过专项课题立项和必要研究经费供给等手段,做好各类研究力量间的资源调配和均衡发展工作,在建构全方位学术梯队的基础上对依法治国研究形成坚实支撑。
(四)推进学科交叉研究,形成多学科多视角研究的良好氛围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1],都要依赖于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因此学界对依法治国方略的研究就不应仅限于法治本身,而更“应该涉及依法治国的外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作出分析”[30]。在研究实践中,今后学界除了要做好该领域的法学和政治学的相关研究外,还应格外重视借鉴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传播学等学科的视野和方法进行分析和探讨,全方位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研究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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