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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研究

2015-06-12张慧颖

对外经贸 2015年5期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天津

[摘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与自由贸易区的建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金融自由是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制度要件之一。天津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和离岸金融市场的现状决定了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应采取以分离型为基础的部分渗透型模式。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初期,应采取绝对分离型的离岸金融业务模式,在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营后,逐步放宽至内外渗透模式。提出天津自由贸易区发展离岸金融的路径应为确定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战略实施步骤;明确离岸市场模式,优化政策环境;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关键词]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05-0082-03

[作者简介]张慧颖(1979-),女,汉族,天津人,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实务。

2014年12月28日,我国正式划定广东、天津、福建、上海四个自由贸易区范围,自贸区扩围如期落地。自由贸易区被视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制度要件之一就是金融自由,自由贸易区内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具备离岸金融的性质。本文重点围绕天津自由贸易区的离岸金融市场进行研究。

一、自由贸易园区与离岸金融市场概念

本文所指的自由贸易区为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指在某一国或地区境内建立的实行特殊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就其突出特点而言,自由贸易园区不需要与相关国家和单独关税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定,是自主性的开放措施,是单方自主给予优惠政策。

自由贸易园区按照不同功能可分为5种类型:第一种是以我国香港、新加坡为代表的零关税自由港型,这种类型的自贸区对进口商品、当地消费和转口输出都不征收关税;第二种是转口集散型,这种自由贸易区主要利用区位优势进行港口装卸、货物储运、货物商业性加工和货物转运等业务,典型代表是德国港口汉堡和西班牙的巴塞罗那;第三种是以菲律宾马里莱斯为代表的贸工型,集加工贸易与转口贸易于一身;第四种是出口加工型自贸区,以出口加工为主,如我国台湾地区的出口加工区;第五种是保税仓库型,可不办理进口手续、连续长时间处于保税状态,以意大利罗马的免税仓库为代表。

我国的经济特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经济技术开放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都具有自由贸易园区的某些或全部特征,属于自由贸易园区的范畴。

离岸金融市场(OFF 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离岸金融市场是在高度自由化和国际化的金融管理体制和优惠的税收制度下发展起来的。

自由贸易区具有贸易自由、运输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等特征,必然吸引大量非居民企业落户,这些企业具有两头在外的离岸公司特点,离岸资金流的进出和沉淀导致离岸金融业务得到快速发展。由此可以看出,自由贸易区和离岸金融市场具有共性特征和天然联系。自由贸易区的设立在于最大限度地获取自由贸易给国家经济带来的好处,攸关我国核心经济利益,在自由贸易区内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根据国际经验,发达的离岸金融市场对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已经提出“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带动天津经济发展”的建议;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天津滨海新区开始了离岸金融业务先行先试的探索。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当前,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业务的主要特点是难以形成较大的现实离岸资金供给以满足现实的离岸资金需求。

离岸资金需求包括:1具有非居民性质的单机单船项目融资需求;2融资租赁公司潜在的离岸信贷资金融资需求;3国际结算业务形成的潜在离岸资金需求;4东疆保税港区内从事仓储、出口加工和转口贸易企业的离岸金融需求;5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离岸金融需求。

离岸资金供给包括:1融资租赁机构形成的现实离岸融资租赁供给;2招商、平安、交通、浦发4家银行的现实离岸信贷供给;3潜在的离岸金融供给。

从现实情况分析,随着天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离岸资金需求量会越来越大,而现实的离岸资金供给受到当前政策框架的限制,增长缓慢。目前能够提供现实离岸信贷供给的4家银行只有总部获准在其总部所在地经营离岸业务,其分支机构不能向跨国经营客户提供离岸业务,分行只是窗口单位和营销前段,只能进行简单的资料审查、客户资质调查等工作,限制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导致离岸资金供给增长缓慢,离岸资金供需不平衡。离岸资金供需不平衡是当前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严重影响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同时对天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起到了阻滞作用。

三、天津自由贸易区发展离岸金融的模式选择

1按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过程分类。离岸金融模式包括自然形成型和政府推动型,自然形成型是指一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的水平和高度自然形成的,是经济自由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不需要人为的力量强力推动。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市场是指受一国的对外经济贸易水平发展的限制,资本流动自由化程度有限,但是为了促进对外经济的发展,由政府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人为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

我国经济自由化和资本流动自由化远远没有达到自然形成型离岸金融市场所需要的水平。在金融领域我国一直采取的是传统的金融抑制政策,并不完全具备自然形成型离岸金融中心的条件。而天津经济发展的侧重点是发展制造业,服务业基础薄弱,经济政策尤其是金融政策保守,天津的离岸金融发展一直比较滞后。因此,随着天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金融自由化势在必行。在天津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必然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强力推动和引导下形成的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市场。endprint

2以离岸金融市场与国内市场的业务联系为标准分类。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内金融市场发达程度、自由化程度、监管环境都会影响到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选择。离岸金融市场可以分为内外混合型、内外分离型、内外渗透型。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离岸机构申请程序不严格,离岸账户不单独设立,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在管理上比较统一,采取并账运作的方式,对于资金的出入没有严格限制,以伦敦、香港为代表;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需要当局审核、批准才可以设立离岸机构,有专门的账户对离岸业务进行管理,严格分开离岸交易和在岸交易,严禁离岸资金与在案资金渗透,以美国IBF、日本JOM为代表;内外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是内外分离型向内外混合型的过渡形式,以雅加达、曼谷为代表。

内外混合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属于自然形成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内外分离型和内外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属于政府推动型的离岸金融市场。

就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看,因为一直采取的是传统的金融抑制政策,导致天津的金融自由化程度和监管水平较低,而且离岸金融供给、需求不均衡。鉴于此,天津的离岸金融市场应采取以分离为基础的部分渗透型模式。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初期,应采取绝对分离型的离岸金融业务模式,严格账户管理,在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营后,特别是实现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和监管手段成熟时,逐步放宽至内外渗透模式。

四、天津自由贸易区发展离岸金融的路径

(一)科学确定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实施步骤

天津一直以来都重点发展制造业,服务业发展远远落后于上海。虽然天津对离岸金融市场的研究较早,但是离岸金融的发展滞后。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要采取逐步发展的策略,先以实体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随着服务业在天津的发展,逐步将服务对象转换为服务业经济。因此,在天津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初期,为实体经济服务是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可以将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将融资、保险、国际结算等基础性的离岸金融业务作为重点发展。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阶段后,可以重点发展以银行间批发交易为主的离岸金融业务。

(二)选择切实可行的离岸市场运行模式,优化政策环境

天津自由贸易区的离岸金融市场应采取以分离型为基础的部分渗透型模式。因此,要实现国内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就需要利用自由贸易区内的政策,同时也要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步推进、调整自由贸易区内的政策。目前,天津自由贸易区内的政策制定还是在起步阶段,不成熟也不完善,政策环境还没有达到真正促进自由贸易区内经济实体发展所需要的水平。目前采取的办法是,逐步改革现行的离岸金融机构准入管理办法,在自由贸易区内允许设立离岸金融机构,允许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在资本金数量、来源地和股权比例等方面取消差别性政策待遇,给予各类企业充分竞争的机会,促进自由贸易区内离岸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三)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

目前天津自由贸易区内的管理环境、法律环境和税收环境都存在较大不足,远远落后自由贸易区本身发展

的需求。要较好地发展天津自由贸易区的离岸金融市场,创建良好的金融自由的环境,必然要立法先行,创造符合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国际金融自由的环境体系。

与离岸金融市场有关系的立法主要是涉外经济法规,比如外汇管理法、外资银行法、外资保险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不能是僵化、一成不变的。要符合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发展要求,要达到构建良好的金融自由的法律环境这一目的,不仅要从国家的层面推进,进行立法、修订和完善,也要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和阶段,向国家争取拟定具有地方法规效力的法律规定或暂行条例,灵活地吸引非居民性质的金融业务发展,满足具有离岸性质的交易需求,促进具有离岸性质的企业在自由贸易区内的发展和经营,灵活、高效、全面推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

(四)积极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在人民币国际化速度加快的背景下,在天津自由贸易区内大力推动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是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可以非居民离岸人民币结算业务为切入点,逐步推进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内金融机构向离岸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开展境外人民币项目融资业务,开办针对离岸客户的结售汇和投资理财等业务,促进自由贸易区内的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天津市自贸区战略研究课题组东疆港保税区与天津港保税区共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4(3):3-7

[2]邵四华推进天津离岸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J]天津经济,2014(1):33-37

[3]李文增突破政策框架,促进东疆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业务向纵深发展[J]港口经济,2013(10):17-19

(责任编辑:张彤彤)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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