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法治视域下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路径

2015-06-11王娇佼

2015年38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治理法治

王娇佼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做了系统部署,并提升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过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关键词:法治;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治理与法治的关系

“治理”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公共管理概念,治理指的是管理的过程,包括政治权威的规范基础、处理政治事务的方式和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它特别关注在一个限定的领域内维持社会秩序所需要的政治权威的作用和对行政权力的运用。[1]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将“治理”定义为“是对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法治是一种理性的、现代化的治国方略和治理工具,“法治”是对治理功能的释放,通过法治可以创造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并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路径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家的各个领域,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处理好一系列重要关系,诸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关系,社会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处理各种社会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途径,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走法治化道路,形成法治为先、法律至上、依法治国理政的新局面。

(一)依章治党、加强党内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加强党内法治建设,健全党内法规体系进而构建党内法治体系,是完善党的制度体系,提升党的制度建设水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治理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增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将党内行为“党内权力行为纳入法规轨道,构建党内法治体系,对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规范党内权力和保障党员权利,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与水平,推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党内法治,能保障和实现党内民主,党内民主与法治相结合,能更加保证党内治理的方向和质量。加强党内法治建设,有利于规范权力和保障权利,发挥党内法治控制权力和保障权利的功效,促进改革和完善党内治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依法确保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才能真正把党内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笼子里的权力在党内法规轨道上运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从严必需法治。加强党内法治建设,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在党内事务管理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运用党内法管党治党,有助于实现党内有效治理。党内法治实践有助于更新治理理念和思维方式,在党内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中逐步形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习惯!形成党内按法规办事的倾向和惯性,通过党内法治建设,促进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并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合力,以法治方式推进党和国家关系改革和党政关系转型。加强党内法治建设是党依法执政,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重大命题,是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的必由之路。党内治理与国家治理联动,才能不断推进国家法治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加强依法行政,以法治权,以法治化促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方式的法治化,就是多层级、全方位地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区域法治化、各领域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导原则。法律的规制能力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指标。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建设是实现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和有效途径。只有采用依法治理这种现代模式,才能节省国家和社会的力量,从而把这些力量运用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与权威,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特别是依法规范政府行使公权力,打造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增强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协调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有效保障司法权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打造服务型廉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执法公信力。通过推进执政方式现代化,实现民主法治的国家治理。因此,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构建法治秩序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完善立法体制建设,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发展、从而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使执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推动改革发展,做到政治决策和立法决策协调同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则,真正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关键时期,问题复杂、矛盾突显、机遇与挑战并存,迫切需要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通过立法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通过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始终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各项改革,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协调推进。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措施,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定程序进行。开展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上进行。要从国家和人民根本的、长远的利益出发,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权衡,从立法上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法律法规需要立改废的,应及时启动立法程序;立改废的条件暂不成熟而实践又迫切需要的,可以考虑通过特别授权的方式允许先行先试。实践证明可行的,就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就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立法工作,尤其要抓住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以法律规定的内容科学合理协调利益关系,真正解决问题,增强立法针对性。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在立法时效上,针对实践对法律提出的迫切需要,及时启动立法程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理清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科学严密地设计法律规范,确保法律规范严谨周密、可靠管用。要综合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系统性,做到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统筹协调,切实提高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成效。(作者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5

猜你喜欢

国家治理现代化治理法治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思想重要意义的政治学分析
试析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建设
治理背景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发展
浅析网络舆情治理
数据+舆情:南方报业创新转型提高服务能力的探索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路径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与现实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