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采掘活动会计处理探析
2015-06-10徐华新博士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北京100045
□徐华新(博士)(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北京100045)
一、背景介绍
能源是各国家或地区最为关注的战略资源,能源问题一直是制约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在全球资本市场上,从事矿产和石油天然气相关活动的企业已经构成其重要组成部分。世界500强企业中与煤炭、石油、天然气勘探、评价、开发和生产相关的企业将近70家,约占总市值的20%。与其他行业相比,采掘业蕴含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例如在勘探过程中,企业不具备充分的资料和数据,以判断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储备是否能够顺利开采,并且也不清楚是否能够在开采和销售过程中产生未来现金流量净流入。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
根据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采掘活动相关的资产或负债未能得到合理体现。例如,关于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勘探、评估、开发以及生产方面的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其排除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之外,尽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明确了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费用的会计处理,但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仅仅是一个过渡性的准则,该准则允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使用其现行的会计政策对这些费用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这些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现行会计处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本原则之间存在差异,而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缺乏相应指南,这些因素导致采掘活动相关会计处理在实务中存在较多不一致,使得采掘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降低了这些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为分析、解决采掘活动中存在的财务报告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4年成立了采掘活动会计处理研究小组,成员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挪威、南非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该研究小组在研究过程中得到了来自采掘业企业、审计师、监管机构、分析师等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帮助,并获得了矿产储量国际报告标准委员会、石油工程师协会、石油天然气储备委员会以及联合国关于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协调特设小组等行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如何估计已探明的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源数量及其分类;矿产和石油天然气不动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矿产和石油天然气不动产如何计量;应当披露采掘活动的哪些信息等。
2010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基于采掘活动会计处理研究小组的研究成果和建议,发布了讨论稿《采掘活动》。该讨论稿的意见征求期截止于2010年7月30日。2010年10月,IASB在理事会会议上结合收到的反馈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讨论,但未做出任何决议。
2011年10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发布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第20号——露天矿产在生产阶段的剥离成本》,用于解决剥离成本的会计处理问题,但是对于一般采掘业企业在生产前的采掘活动会计处理无太大帮助。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计划将采掘活动项目纳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议程,并为采掘活动制定一项全面综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替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但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为全力应对此次金融危机,而延缓了采掘活动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将采掘活动项目作为一项长期项目,与无形资产准则项目共同研究。
二、采掘活动会计处理主要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希望通过制定一项独立的财务报告准则,为采掘活动提供统一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模式。
(一)关于采掘活动项目的范围和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0年讨论稿中确定了采掘活动项目的范围,即考虑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行业采掘活动相关的财务报告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确定财务报告模式的基础。
关于如何开展采掘活动项目的研究,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进行一项单独的采掘活动项目;二是将采掘活动并入其他行业的相关活动中一起研究,例如医药或高科技行业的研究开发活动等。
支持第一种观点的人士对于采掘活动项目的范围有两种意见,一是将矿产的采掘活动与石油天然气的采掘活动放在单独一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予以规范。他们认为,矿产与石油天然气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即使矿产与石油天然气之间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也不是关键性的;并且,矿产与石油天然气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规定,能够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比的会计信息,这有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二是将矿产的采掘活动与石油天然气的采掘活动分开在不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予以规范。持该意见的人士认为,矿产与石油天然气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是不同的,例如两者特性不同而对两者的价值评估有不同影响,进而风险和不确定性也不同。因此,他们认为不能对矿产与石油天然气 “一概而论”。
支持第二种观点的人士认为,采掘活动与其他行业的活动具有相似性,尤其是医药行业或高科技行业的研发活动,而且单独为采掘活动制定一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前制定准则的思路不一致,因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一项准则的依据是原则导向,而不是针对具体行业。为此,支持第二种观点的人士提出了两种建议。一是对无形资产指南进行更大范围的审议,使其能够对采掘活动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进行考虑;二是对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有限修订,使其能够适用于采掘活动,并考虑与概念框架可能存在的不一致之处。
(二)关于资产确认
采掘活动会计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是否应当确认一项与采掘活动相关的资产以及何时确认该项资产。如果与采掘活动相关的支出符合资产确认标准,则相应资产应当在财务状况表上有所体现,并通过逐期摊销或减值的方式影响当期损益;反之,相关支出则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这对当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采掘活动相关资产的确认,对企业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的考量影响较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是一个过渡性的准则,该准则允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使用其现行的会计政策对这些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中对采掘业财务报告缺乏统一指南的情况下,实务中存在许多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一些企业将勘探和评价支出在发生当年全部费用化。有些企业获得勘探权后,将相关的直接费用(材料费、调研费、钻井费、合同订立费、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等)资本化。有些企业在项目早期阶段除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以外的勘探和评价成本在发生当期费用化。还有些企业仅当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才将勘探和评价支出资本化,否则全部费用化。
在2010年讨论稿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工作人员建议根据当时概念框架中资产定义要素 (由过去事项导致的、预期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企业控制的资源)和确认标准对采掘活动中涉及的资产进行确认。根据这一思路,在勘探和评价阶段所发生的所有成本应当在无形资产 (矿产许可证)中予以资本化。但有研究者反对该建议,因为未来经济利益不能确定,所以不能满足资产的定义。
此外,采掘活动相关资产的确认还应当考虑选择恰当的计量单元 (unit of account)。计量单元确定了相关资产或负债在财务报表中单独或组合确认和列报的水平。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0年讨论稿认为,在选择采掘活动计量单元时应当考虑的两个因素,一是地理界限,如单独的矿区、单独的地质区域、单独的国家等;二是可被确认为单独一项资产的组成部分,如法律权利、涵盖储量和经济价值的产权信息等。
(三)关于资产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行的概念框架中提供了四种类型的计量基础,即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以及现值,但是概念框架并未提供如何在这些计量基础中进行选择的指南。
财务报告中计量基础可以广义地划分为现行价值(current value)和历史成本两类。资产的现行价值基于出售或者继续使用该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财务报表使用者,例如证券分析师、贷款人等,需要评价企业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现行价值满足了其投资决策的信息需求。但财务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同时也都很关注现行价值对矿产和石油天然气的估计,是否能够满足如实反映的要求。因为在确定矿产和石油天然气的现行价值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至关重要,而这些方法和假设的确定存在较大主观性。
尽管按照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在非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可以成本计量,后续计量时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重估模式,但实务中非金融资产很少采用重估模式。现行采掘活动实务中,企业应用的历史成本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成功法,另一类是完全成本法。由于历史成本被认为是可验证、客观的计量,采掘业企业在采掘活动中最常用的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包括取得勘探、采掘权利的成本,与评估采掘可行性和商业价值相关活动有关的支出等。历史成本如实反映了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在取得、勘探和开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较好地体现了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但是历史成本却难以合理衡量企业经营业绩,因为收益是通过按照当前价格计算的收入与按照历史价格计算的成本配比之后得到的结果,只有当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相等时,矿产和石油天然气的历史成本才能提供对评估矿产和石油天然气未来现金流量有用的相关信息。
针对现行价值和历史成本自身存在的不足,有反馈意见者建议采用混合计量的模式,当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时,企业采用现行价值来计量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否则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但该建议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资产性质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前后采用了不同的计量属性;二是容易引起盈余管理,企业存在利润操纵的空间。
(四)关于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通过调查发现,关于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的披露主要集中于附注、管理层评论以及监管机构的披露要求,而未体现在财务状况表、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0年讨论稿中提出,应当明确采掘活动的披露目标以及基于该目标所必要的披露要求,除重大会计政策的披露、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之外,还应当披露企业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价值增量信息、对当期业绩的影响、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性质以及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程度。
三、采掘活动项目评述和相关建议
2011年7月,为响应二十国集团(G20)峰会的要求,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过程中进一步增加新兴市场经济体参与度,并进一步增强新兴经济体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了新兴经济体工作组。新兴经济体工作组通过积极整合全球新兴经济体的会计资源,实现主要新兴市场经济体之间以及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沟通的定期化、制度化,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的成立和运行将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更加关注新兴经济体特有的会计问题。这将有助于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新兴经济体的广泛应用和一致执行,提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全球公认性,进而促进实现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
2014年,考虑到采掘活动在新兴经济体国家或地区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对该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中国、俄罗斯、南非、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沙特、土耳其等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或地区希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能够尽快将采掘活动从研究项目转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议程项目,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加快采掘活动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负责采掘活动项目的理事进行了沟通交流,对采掘活动会计处理中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关于采掘活动项目的范围和研究方法
矿产行业与石油天然气行业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即使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也不是关键性的;矿产行业与石油天然气行业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规定,能够提供更加可比的会计信息,这有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而且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过程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不会根据每一个行业制定相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是综合考虑相同业务的会计处理。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较优的做法是通过一项单独的采掘活动项目,规范矿产行业和石油天然气行业的会计处理。
(二)关于资产确认
根据2015年最新工作计划,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即将发布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调整资产定义——资产是因过去的事项而由企业控制的现时经济资源。其中,经济资源是能够给企业带来潜在经济利益的权利。新的资产定义中涉及四个关键因素:一是权利;二是潜在经济利益;三是过去的事项;四是控制。上述四个因素中,最为核心的是权利,即资产应当是企业所拥有的一项权利。笔者建议,根据2015年新发布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中修订的资产定义,综合考虑新的资产定义对采掘活动相关资产确认的影响,并与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保持一致。
(三)关于采掘活动相关资产的计量
如果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就会产生首日利得或损失,即交易价格与初始计量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问题。即使企业不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而使用其他现行价值计量基础,也会产生首日利得或损失的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0年讨论稿并未倾向于历史成本模式还是现行价值模式。因为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现行价值中较多主观判断因素,因此,结合各国家或地区现行实务做法,笔者建议采用历史成本模式对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即将发布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中专门研究了计量单元。该征求意见稿将计量单元视作适用确认和计量要求的一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每一项权利或义务都应当作为单独一项资产或负债。但出于会计核算目的,有可能将相关的资产和相关的负债作为单独一项资产或负债,即计量单元。这些新的界定将对采掘活动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产生影响。考虑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将计量单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概念框架的研究范围,笔者建议,应当全面考虑计量单元的问题,而不是对于每一项准则中涉及的计量单元问题单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