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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背景、现状和机制研究

2015-06-01李红

文教资料 2015年5期
关键词:闽台办学机制

李红

(泉州师范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背景、现状和机制研究

李红

(泉州师范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福建省与台湾省积极展开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学习台湾省高等职业教育的丰富经验,更新办学理念,充分利用台湾先进的职业教育资源,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有效地服务地方经济。闽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需要搭建顺畅的合作机制,形成有效的评价机制。

闽台职业教育 合作办学 背景 现状 机制

一、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背景

闽台在职业教育领域均有自身的优势,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开展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是两岸高校的共同利益诉求。一方面福建省自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缓慢,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办学条件及其薄弱;专业教师的数量、素质都偏低……因此,福建省的职业教育迫切要投入资金、引进专业教师、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和教学管理模式、提高职业教育的层次。另一方面台湾的职业教育发展较早,职业教育院校多,职业教育理念国际化,管理模式先进,为台湾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台湾职业教育有许多值得福建省高校借鉴的地方,因此,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办学势在必行。

二、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现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福建省借助和台湾的“五缘”优势,率先与台湾进行职业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协议合作

闽台高职院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泉州、厦门等地部分高职院校与台湾闽台签订协议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但缺乏实质性合作。二十一世纪,闽台高职院校之间的协议合作绝大多数有实质性的合作,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付诸实施。到2010年,全省参与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院校共有23所,与台湾40余所高校确立合作关系,某些高职院校同时与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式培养等。

(二)签署备忘录

2007年8月,福建省政府将闽台教育交流合作作为与教育部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教育发展备忘录》的重大事项之一。

(三)举办论坛、研讨会等

2007年12月至2009年11月29日,首届海峡两岸职业院校校长论坛、首届海峡两岸职业教育研讨会、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分别在福州、厦门、漳州举行。在漳州举行的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以“职业教育与漳台经济”为主题,邀请两岸院校和职教机构的100多名专家参与,就共同面临的教育创新与发展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推动两岸职教交流合作向多领域、高层次发展。2013年11月16日,海峡两岸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论坛在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行,来自台湾的18位嘉宾和来自中国内地各省的160余位眼视光领域的专家、学者及高等职业院校负责人参加会议。此次论坛的主题,为“眼视光领域——新视界”,与会嘉宾围绕眼视光领域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进行深入探讨。

(四)设立“两岸教育合作试验园区”

福建省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两岸教育合作试验园区”,鼓励支持台湾知名高校与省重点建设高校合作举办二级学院[1]。目前已有四个合作项目顺利落地,这四个项目分别是福建师范大学与台湾世新大学合作创办的“海峡旅游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与台湾元培科技大学、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合作创办的“健康学院”,福州大学与东吴大学、东海大学、铭传大学合作创办的“海峡理工学院”,福建工程学院与台湾逢甲大学合作创办的“海峡工程学院”。

(五)成立“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训师资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闽教高〔2009〕91号),成立七个分专业的“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聘请两岸知名专家联合培训高职师资;建立“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合作开发高职课程与教材、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实施专业技能鉴定等。现已在七个两岸高职师资培训中心开展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训师资工作,举办10期培训班,培训597人。其中电子信息类等四个培训中心通过与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举办,培训省外学员64人,把培训工作向省外辐射,扩大影响,实现新突破。

(六)推出“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

2009 年,福建在大陆率先推出“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截至2011年11月,福建已遴选3批27所福建高校与37所台湾高校和75家台资企业,在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械设计与制造、光电技术、园艺技术等97个专业联合培养人才,办学规模达14000余人,其中确认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等13所院校的41个项目专业为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2]。

(七)启动闽台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项目

2011年5月启动闽台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项目,3所福建中高职院校、4所台湾中高职院校、4家台湾企业将积极探索闽台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和模式,树立闽台职教合作先行先试的品牌。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为了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更好地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开展船舶工业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厦门地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等八个改革试点,推进船舶工业类、林业类、药学类、茶业类、医学类、民办信息类等6个行业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八)建立闽台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

2011年5月12日,我省高校首个闽台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在福建农林大学大学生创业园揭牌。闽台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福建农林大学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闽台高层次人才培养公共体系与若干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依托闽台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广阔平台,建立研究生到台湾农民创业园挂职服务,以及本科生到创业园社会实践的机制,提高闽台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效。

(九)成立闽台校企合作职教联盟

2009年12月21日上午,闽台校企合作职教联盟揭牌仪式暨闽台校企合作职教联盟成立大会在福建理工学校举行。职教联盟的成立是推动校企合作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进程的必然要求,是满足闽台企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服务海峡两岸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企业与学校、学校与学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开创互利互惠、两岸双赢的局面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可以让学生提早步入社会、走进企业,使学生更早、更快地适应社会,更早服务社会、实现价值,创造教育、企业和学生的多赢格局。

此外,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还包括闽台高校互派教师、学生,闽台高校、政府机关合作成立“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开展海峡两岸职业培训交流合作,筹办大陆“海峡社区大学”,开展闽台高职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研究等方式,拓展海峡两岸职业合作办学的方式和途径,为海峡两岸的教育文化交流提供切实可行的范例,促进两岸的职业教育交流及教育资源整合,实现两岸教育、经济、文化双赢。

三、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机制研究

2008 年以来,开展海峡两岸职业培训交流合作取得长足的进展,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模式不断创新,为福建省培养不少产业急需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有效地服务海西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因此,如何让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持续健康发展,建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长效机制,是我们必须研究的课题。

(一)确定明确的合作目标

首先应确定明确的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目标:以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专业为抓手,借鉴、吸收台湾高校先进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卓有成效的职业教育办学经验,引进台湾高校优质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以服务地方为基点,闽台合作培养服务地方经济文化的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充分利用台湾的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协调管理为方式,学习台湾社会、企业参与评价技职院校办学效益并进行定期公示以此促进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模式。

(二)构建规范的管理机制

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需要规范的管理,从管理中求得效果,因此构建规范的管理机制尤为重要。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应当有专门的层级机构管理,专职的人员运作,专项的资金投入,特定的管理办法约束,这样才能使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规范有序,从而得到有效保障。

(三)搭建顺畅的合作机制

闽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是否合作顺畅,需要两岸政府的政策构建和支持,因此需要搭建顺畅的合作机制。比如两岸政府合力搭建两岸学生、教师交流往来便捷的绿色通道,制订激励高校、企业、行业参与闽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的配套政策,打破现有人事政策的束缚,努力促进两岸学制学分无障碍、无分别的互认等。

顺畅的合作机制需要闽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双方重视契约的构拟和自觉遵守,将双方的合作合法化、制度化、常规化,从而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四)建立有效的合作反馈互动机制

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双方应当建立有效的合作反馈、互动机制。两岸合作的高校、企业应当定期总结交流在合作办学过程中遭遇的问题及取得的成效,大家共同携手,与时俱进,积极、及时地解决合作办学中的问题,推广通过合作办学取得的成绩,以此扬长避短,让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得以良性运作。

(五)形成有效的综合评价机制

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是否成功,需要得到各方的认可,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综合评价机制。综合评价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评价、社会评价、用人单位评价等,通过多方评价建立起学生、教师、社会及行业企业参与的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评价机制和监控机制,由此引领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提高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质量。

(六)确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为了让闽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能顺畅地实施,不断深入拓展,从而有效地为两岸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为两岸的社会、经济、文化及教育发展作出贡献,两岸的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确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那些实施效果优秀的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给予奖励,对一些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因实施不当而未果并且终产生不良影响的项目要有一定的惩罚,追究责任,以表警示。

(七)建设周密的应急机制

在闽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过程中,因为两岸体制、管理等不同,可能会遭遇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很好地应对这些突发事件,两岸教育管理机构及高校应当为应付一些突发事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安排和制度,以此防患未然,让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顺利地实施。

[1]我省提出将在福州设立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2009--08—14.http://www.fjedu.gov.cn/html/ 2009/08/387_53932.html.

[2]闽台高校和企业联合办学培养人才规模已达14000余人_地方联播_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1-11/09/c_111156448.htm.

本文系福建省教育厅2012年A类第二批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两岸职业教育专项)《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制研究》(编号:JA12570S)、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 《闽台高职教育交流合作创新模式研究》(立项批准号:FJJKCG13-146)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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