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冲突关系研究
2015-06-01周为琴
周为琴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独立学院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冲突关系研究
周为琴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教师和学生事务工作者是独立院校中的两大主体,因各种原因,使得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之间存在不可忽视的矛盾冲突,独立学院作为管理部门理应重视两者间的矛盾冲突,对其进行分析研究,进而解决冲突,保证独立学院和谐有序地发展。
独立学院教师 学生事务工作者 冲突
高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由各种具体任务、具体目标各不相同的团体组成,是一个充满多种矛盾和冲突的领域,而高教改革产物的独立学院因特殊的原因,教师和学生事务工作者作为这一组织中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冲突。在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冲突后,正确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对于创造良好的服务学生环境,实现组织目标等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两者冲突的现状
独立学院的教师和学生事务工作者是独立学院中两个主要构成群体,高校发展和独立学院发展的过程表明,教师和学生事务工作者共同决定独立院校的发展目标、资源分配等重大事项。教师是指专门从事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学术工作人员;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是指通过从事规范、指导和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非学术性事务管理工作人员,一般包括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学生指导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人员。
在高等院校改革过程中,高等学校已经从以前的传统教师治理学校逐渐转变为教师与行政人员共同治理。随着高等教育的进一步改革,独立院校的诞生和发展,学生事务工作者是继教师与行政人员后的又一主要组织管理群体,在学生工作中,教师和学生事务工作者无疑成了两大主要群体,而这两者作为相互依赖的双方,学生教学等工作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其共同协作。这两个团体在完成组织目标责任制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利益需求、期望、价值观、情感、意识等的不同,由此便会在两者的互动过程中产生多种冲突。因独立学院教师队伍的缺乏,只能从母体学校中聘请,这就导致教师和学生事务工作者沟通和交流不便,产生很多分歧和误解;因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的不同,在价值观上存在冲突;因缺乏充足的沟通和交流,加上各自的工作压力,会使两者在心理方面产生冲突;学院内部资源分配不均等引发的冲突等。
二、两者产生冲突的原因
(一)文化背景差异。
文化差异是导致独立院校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二者之间产生冲突的一个主要原因。个体因在观念、道德规范等方面受不同文化的熏陶,会使个体带上传统文化的烙印。作为专业教师,追求学术自由,期望在一种相对自由和轻松的学术环境中开展学术工作,对学生其他相关事务的参与度很低;而学生事务工作者,依赖院校等级组织的构建,规章制度的制定,强调秩序与合作,追求管理的高效性。而在实际学生教育管理过程当中,教师与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因价值观念的不同,会表现出各自的思维结构和处事方式,这就会使他们对具体学生情况处理时产生冲突或不和谐的情况。
(二)认知构成不同。
由于两者在知识结构与背景、专业文化、地域资源、组织地位、社会观及价值观等上存在差异,对事物理解存在不同的意见,甚至是背道而驰的认识。教师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主要强调育人价值,学生事务工作者为了维护学校的发展,在进行学生事务管理时除了强调育人价值外,还要致力满足社会的需要,主要强调他的社会价值。由于两者对教育认知的侧重点不同,因此会在工作中产生冲突。
(三)工作任务差异。
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把教学和科研作为自己的首要工作任务,主要负责教学、科研,这一职业目标要求他们将自己的全部精力用于学科知识的传播和探索,而将学生事务工作放在从属地位,甚至弃之不顾。而学生事务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强调秩序和合作,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教师和学生工作者在处理学生相关问题时难免会从各自利益出发,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冲突。
(四)组织体制机制不完善。
独立院校作为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产物,是政府机构的附属,对学生的管理方式是高等院校管理方式的延伸。教师和学生事务工作者作为院校教育的两大主体,其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并且随时间、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而组织体制和机制相对是稳定和少变的,这会使他们在组织群体中产生对立与冲突。
三、两者冲突的功能
冲突没有正反之分,冲突并不会一味地对学校各项工作产生消极影响,不可否认,两者的冲突会对学生工作产生一定的破坏作用,影响组织发展,表现为破坏性功能;但还有一些冲突能积极推动院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体现积极的建设性功能。
(一)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之间冲突的破坏性功能。
破坏性冲突常常给组织带来消极的影响,使成员的努力偏离组织目标,组织资源的流向与预期要求相反,冲突容易引起组织系统内耗不断,不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会对两者身心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产生消极的影响。
1.冲突会影响个体身心健康
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的交往是建立在人格基础上的人际交往过程。在交往过程中相互交流信息、思想、情感和共享信息,如果两者交往和谐,则会对身心起积极作用。相反,则会产生不良的情感体验,致使他们情绪波动明显,引发行为失常、关系紧张等消极情绪。此外,由于个体的心理防御机制,冲突发生后,两者相互对抗会引起进一步自我抑制,封闭自我,很容易引发消极的心理障碍,从而引发不良的身心健康。
2.冲突会影响组织工作正常运行
学校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它是否能正常运转、功能是否能正常发挥,是由这个系统中的每一个组成要素能否正常运作和正常发挥功能决定的。教师与学生工作者各项工作处于和谐状态,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完成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相反,两者之间的冲突则会导致双方消积合作,沟通不畅,势必会对学校的正常运行产生恶劣影响。
(二)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人员之间冲突的建设性功能。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勒维斯·科塞在 《社会冲突的功能》一书中指出:一定程度的不一致、内部分歧及外部争论与最终目标的实现有一定的正相关,即在社会的结构划分中,冲突对目标责任制实现具有积极的整合推动作用。
1.适度的冲突可以防止组织停滞不前
很多组织管理专家认为,组织内和谐过头是呆滞、无生气的体现,导致组织缺乏创新精神。相反,一定程度的冲突可以保持组织活力和组织创新能力,业绩目标可以实现。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之间的适度冲突促使两者处于合理的竞争氛围之中,双方实时沟通交流,不断磨合,推动他们克服自身惰性,积极吸取先进的教育理念,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促进个体整体发展和院校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从而保证院校的良性发展。
2.适度的冲突有利于组织问题的解决
冲突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两个主体之间在某一问题上存在相左的意见,冲突双方对冲突进行分析研究,从这些差异和不一致中,发现自身缺陷,从而找到工作和沟通过程中有待改进和提升的地方,并给对方调整完善的机会。
四、如何处理两者的冲突以推进独立院校的组织管理
(一)强化院校整体目标任务,缓解双方矛盾冲突。
不同于其他普通高校,独立院校是以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组织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学术研究上有一定的要求,但与普通高校相比,不是重中之重。根据组织内成员以集体利益为重的这一特征,独立院校的顶层管理者可以引导教师和学生事务工作者关心学院的整体发展,使大家认识到各部门对整体目标实现的重要性,时刻提醒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在思想和行为上要统一到这一目标上,这会使他们产生巨大的凝聚力,从而减少两者矛盾冲突的发生。
(二)创造院校组织交流平台,加强双方沟通交流。
人际间的矛盾冲突最直接的原因要归结到沟通不足或不当。良好的人际沟通是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预防人际冲突、解决人际冲突的有效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良好的沟通是集体整体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可以消除双方误会和心理隔膜,从而可以增进两者的了解信任,减少双方的矛盾冲突。
(三)建立资源合理分配体系,确保双方发展均衡。
随着独立院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在办学经费和办学条件上都有很大改善,很多独立院校忽视独立院校的主要培养目标,而是过于提高经费投入刺激学术研究工作,而对学生事务工作者的投入无明显变化,这就导致学生事务工作者与教师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加剧。因此,建立合理的资源分配体系,兼顾两者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对减轻两者的矛盾冲突有一定的作用。
(四)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双方各自职责。
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两者因承担的职责及扮演的角色不同,相应地各自所拥有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但因院校制定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或比较模糊,从而导致双方责任不清,存在相互推诿,进而导致冲突的产生。院校管理者应不断完善学校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使教师与学生事务工作者之间有清晰的分工,明白各自在学校中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减少双方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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