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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会管理能力的理论思考

2015-06-01赵旭之

文教资料 2015年5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群众能力

赵旭之

(河南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关于推进社会管理能力的理论思考

赵旭之

(河南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对社会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要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证改革开放稳中求进,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促进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才能将以上重大任务落到实处。它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社会管理 依法治国 和谐社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明确,对社会管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做指导,推进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显得尤为必要。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实质,就是在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在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对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们正在构建中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发展中的和谐,二是矛盾中的和谐,三是各项制度体制和机制在不断完善中的和谐。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个特点相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能力,二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三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能力,四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五是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这五方面能力,更是依法治国理念得以实现的必备能力。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矛盾,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指导我们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推进法制化国家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

一、关于增强社会管理创造力的哲学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1]胡锦涛同志在阐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时指出:“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2]

第一,要有对和谐社会的认识能力。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朝气蓬勃的团结向上的社会;是一个后劲赶先进,先进更先进并不断追求进步的社会。因此在这个社会里一切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劳动,知识,资本,创造都应该有发挥所长的环境,一切有利于人民富裕国家强盛民族团结的力量都应该有用武之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的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

第二,要有调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的能力。要通过制定科学的社会政策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投身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政策的制定要有一定的适应新的实践的需要,破旧立新,与时俱进。依法治国正是为了适应当今社会发展需要提出来的战略思想。制定这样政策的宗旨在于鼓励人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干事业,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利用。

二、关于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力的哲学思考

第一,建立社会稳定新机制的能力。稳定压倒一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经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单位人”日益向“社会人”转化的同时以利益为纽带形成的利益群体数量在增加,变动性在增大,分析舆情发展趋势和寻找解决办法,就很难保证及时客观准确,容易出现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梗阻,最终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采取法制手段,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建立新的社会舆情会情和分析机制,是我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一项紧迫任务。

第二,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依法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当今无论从国际、国内的形势看,还是从我们的应急管理工作看,提高领导干部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努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都是当务之急。从国际来看,各类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风险相互交织,重大疫情传播、恐怖主义活动、民族宗教矛盾和地区冲突,呈现范围扩大、程度加剧、连锁反应等世界性特点。实践证明,提高实际工作中对各种突发问题判断处置的敏锐性至关重要。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发展趋势、社会影响等作出准确及时的判断和评估,并迅速作出敏锐的反应,是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从最坏处着眼争取最好结果的根本前提。

第三,有效发挥法律和司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律和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一是党在执政理念上要有根本转变,从过去的依靠政策进行管理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从过去主要依靠自身的直接管理转变到主要通过发挥国家政权机关的作用进行管理,从人制到法制管理转变。二是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三是要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防止和纠正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现象,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关于推进社会管理能力的哲学思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应从统筹协调社会群体的利益、构造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积极扩大就业和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纠纷的机制等方面作出努力。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健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纠纷的机制。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與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时,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3]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应该体现在以下方面:不断加强公共政策的规范性,提高政府引导和控制社会的行政管理效率,并加强对公共政策决策的约束与控制,以政策与规则保证社会管理中的秩序,尽快完成社会管理中由个人信任向制度、政策信任的转型;加快社会管理部门的法制化、专业化建设,合理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协作;明确与强化政府功能,建立国家与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模式。因此,应该“不断加强与推进社区建设,促进社团、公共组织的良性发展;加强对社会公共管理机构的宏观监督,以公正、公平、公开的理念促进社会公共管理的和谐发展;推动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完善如听证制度、招标制度、专家参与等较为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措施,减少公共决策的失误;完善公共管理的应急能力和应急处理机制,增强社会管理中的风险预警系统。”[4]

四、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的哲学思考

第一,运用道德手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伦理道德不像法律一样有强制性,但通过强大的社会舆论,典型示范和个人内省作用对于形成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仅包括依法治国的能力,而且包括以德治国的能力。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睦的人际环境。

第二,统筹兼顾、公平公正地制定政策能力和开展工作的能力。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但是,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还存在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具体利益的差异决定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还广泛存在。要正确处理广泛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就必须不断提高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的制定政策能力和开展工作能力。党在制定政策和展开工作时,首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地让广大人民都能从政策和工作中受益;其次要坚持“公心”,杜绝从部门和行业利益出发制定政策现象,防止因为部门政策互相扯皮打架或者前后不一致,导致部分群众享受不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引起社会矛盾,产生社会的不和谐。

五、关于增强新时期协调党群关系能力的哲学思考

第一,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能力。我们党要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办事情都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的源泉,是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第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在改革中下降的群体的利益。还要加大利益调节力度,认真解决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悬殊的问题,不能引起社会断层,不能搞平均主义,保证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第三,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的能力。我们党一项重视群众工作,并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围绕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掌握的群众工作的要领。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实施“换位”思考,切实为群众着想,不断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协调好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继续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就必须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5]我们在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有依法治国理念作指导和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满信心。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2月23日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辽宁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辽宁日报,2005.

[3]唐铁汉.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http://news.xinhuanet.com/,2006.

[4]王建平.南方日报创新社会管理体制,2004-09-30.

[5]习近平2013年6月1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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