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使人类从蒙昧混乱走向现代文明
2015-05-30郑壹升
郑壹升
摘要:在读过约翰·麦·赞恩的著作《法律的故事》后,大有一種想要感概此书甚好的冲动,书中所体现的主题非常的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不读则罢,越读越认同书中说的“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它与我们同在,从摇篮到坟墓”。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一部好戏不需要什么华丽的开场白,因此一本好书也自然有其精彩的理由。
关键词:法律发展;法理学;人类历史
一、约翰·麦·赞恩和他的《法律的故事》
《法律的故事》作者约翰·麦·赞恩,是美国的一名律师,同时也是一位伟大又深沉的思想者。他的职业生涯是从犹他州法庭学习研究法律的十一个年头之后,定在芝加哥从事了法律的行业,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赞恩在书中提到过:“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它与我们密切到不可分离。书中主要阐述了人类在探索法律的道路中所遇到的艰难困苦。人类用沾满鲜血的双脚在充满泥泞与坎坷的探索之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前行着。这本著作简直可以堪称当今法学界乃至于文学界的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二、发人深省的思考
1.法律与我们
读过此书后,会引起一个思考,法律究竟是如何演变而来的,究竟是如何发展到当今的地步的。法律的发展史就好比一棵树的年轮,是悠长的日日夜夜,是人们点点滴滴的劳作使其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由此造就出了法律的过去。圣人们万万没有想到从对蚂蚁这一低级昆虫的研究中可以获得法律诞生的智慧。在古老的时候,人类还没有成为一种具备理性的动物。沟通交流之中产生了语言和文字,原始社会正向着文明化逐步前进着。经过了石器时代,人与人之间产生了生产关系,伴随着人类社会最初的制度形成,第一个家庭出现了。由此而引发的人们对于财产的概念也越发的清晰了起来。部落财产也逐渐的被家庭财产、个人财产等名词所取代,产生了私有制。之后又逐步完善起了对婚姻继承等方面的规定。由于暴力行为,流血事件,斗争杀人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出现了解决这类争端的赔偿制度。法律就这样产生了。
法律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从诞生那一刻起,我们就被法律这个金钟罩保护起来了,直到我们生命走向尽头,我们才从法律的象牙塔中走出,并且还有遗嘱等法律形式帮助我们处置死后的一些是由。因此,法律是我们终生的朋友,但是作者赞恩却提出了:虽说法律对我们而言并不陌生,但想要给法律下一个明确又精准的定义却是困难重重,棘手之举。
法律伴随着的不仅是生产方式,还有人们的精神世界。从道德到宗教,从宗教又到习俗。法律的重要根基就是道德。正义的核心就是要每个公民都要有平等的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它更要求社会的各种标准都能适用于一切人。正义的理论来自原始人,但正义理论的发展及对它与法律关系的探讨从不间断。人类也不断地发现、探索并宣布了检验正义的标准,不断修改着现在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一种正义的法律。法律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并且为经济基础所服务的一种上层建筑。她的目的在于维护当代的统治阶级的利益以及在统治范畴内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的一把“利剑”。所以法律的发展才一直伴随着阶级斗争在演变着,并最终也会因为阶级斗争的消失而消失。因此,法律与阶级斗争共存亡。在不同的时代也好,不同的国度也好,法律的含义被赋予了多种多样的解释,但有一点是不可改变的:法律是一种被国家赋予的具有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从古希腊到中世纪
职业律师所展现出的正义的力量、雄辩的语言、优雅的仪态,都炫耀着法律的尊严和骄傲。罗马的法律机器得以完美运行,得益于程序完备的罗马法庭和专业律师阶层的出现。罗马人还为人类文明的发展献上了最宝贵的礼物——《查士丁尼法典》。罗马法之所以成功,是由于它的体系非常完善,在当时就存在具有法定资格的管辖法院的存在,并且还有人专门从事着法律的职业。而恰恰相反的例子就是失败的希腊法律,其失败的原因有二,一是根本没有一个有法定资格的并且高于市民大会的法院存在,二就是也没有专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赞恩在书中对于希腊法也有着独特的见解,与其他人不同的是,赞恩对于我们一直忽略的希腊私法的初步发展问题讲解的也做出了相应的提示。首先,在古希腊时期,城邦内的发展非常迅速,私有制的产生,财产观念的形成以及经济的发展等一系列的因素都为古希腊人塑造西方私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经济基础和先决条件。其次,就是本着两个原则的私生活,即诚实地生活的行为原则和各得其所的秩序原则。这两方面就奠定了西方私法传统形成的坚实基础。随即,我们便得出了一个结论:早在古希腊时期就以及存在了我们大陆法系发展中所谓的精神家园,而罗马人的私法体系又远远超出了古希腊法。
3.英美法律的分析
赞恩几乎用了本书一半的篇幅来叙述的英美法律部分。主要是自从衡平法和普通法两方面来研究了英国的法律。最早确定司法权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制度的就是英国。一直坚持陪审团制度和普通法是非常明智的,因为这才能让英国避免了重走专制体制的弯路。从历史上的英国许多出名的案件审理当中,就可看出英国的法律特点以及发展的进程。普通法的精髓就在于要遵循“三大原则”,即“法律至上原则”,“遵循判例原则”,“陪审团审判原则”。对限制王权功不可没的当属法律至上原则,这个原则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在世界法制史上,民法典的三次编纂热潮后,中国法学界也对于民法越来越热衷,成为了许多法学大家难以释怀的研究题目。
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发展长河,在我们成功的足迹中总是能够找到前人为我们开拓好的道路的影子在。回顾我们的历史,总能从今日引以为自豪的观点和制度中找到先人带个我们的经验。我们现如今创造出的东西还是占少数的,大部分还是继承了过去的传统经验。美国人虽然推翻了英国的压迫统治,但还是沿用了传统的普通法,法律至上原则,陪审制度、判例体系、律师制度都在英国开花结果了。虽然建立起了美利坚合众国,却还是沿用着早期的普通法的传统,带着那“三大原则”开辟了新的篇章。
三、启示
法律,确定了人类社会的秩序,使人类从蒙昧混乱走向了现代文明,它能约束强者,能保护弱者。在独裁者手中它是一把钳制民众的枷锁,但是在自由者手中却是一件反抗暴政的利器。法律,对于人类的贡献,简直超过了其他一切人类的活动。单凭一个人的见解不足以改变世界,但是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当代能够吸总结前人的经验,吸取前辈的教训,在保留传统文化与习俗的基础之上再加以创新,最终创造一个更适合后代可持续发展的世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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