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人该留下些什么
2015-05-30吴培华
出版广角 2015年1期
吴培华
千百年来,人们为什么喜爱图书,是因为图书能够给予,是因为我们总能在阅读中获得些什么。作为传播知识载体的图书,只有它具备了优良的品质和健康的品位,才有可能向社会、向读者传播正能量。
笔者以为,评价一部图书的标准,我们应该把“文化品位”的问题作为一个核心的评价标准。出版实践告诉我们,一本好书,一本符合人们生活、生产、工作、精神需求的图书,无论是有社会效益,还是有经济效益,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必须具有文化品位。文化品位是出版物和出版业效益核心价值的体现,这应该是一个不争的评判标准。
所谓“文化品位”,一定包括了内容的创新性、价值的积极性、形式的健康性三个方面。自主创新,是出版物的灵魂,原创是出版物文化品位衡量标准的重要内涵;而社会价值的积极性,则是文化品位评判标准的基础条件,那种低俗的文化垃圾、庸俗的迎合之作,是没有“品位”之说的;形式的健康性是“文化品位”的外在标志,我们的出版物应该是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而不是跟风出版、机械模仿的应景之作,哗众取宠、庸俗作秀的低俗之作,也不是空洞说教、重复出版的文化垃圾。
作为一个出版社、一个出版人,我们应该记住这样一个事实:读者是不会记得你出版了多少部图书,他们只会记住你出版过多少部能让他们记得住的好书。在这个意义上,出版的历史就是出版社出版好书的历史。我们应该经常反思:我将为社会、为历史、为人们留下些什么?“书比人长寿”应该成为每一个出版人职业生涯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