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伊斯兰教对东乡族的影响
2015-05-30刘永强贾玉娟李波
刘永强 贾玉娟 李波
【摘要】东乡族自称“撒尔塔”(Sarta),泛指13世纪左右居住在中亚一带信仰伊斯兰教的各种人,主要是波斯人、色目人以及少部分突厥人。[1]。本文分析了伊斯兰教在东乡族的形成、发展与传播,并结合《古兰经》和实地调查资料,从东乡族的姓名、服饰、饮食习惯、传统节日等四个方面阐述了伊斯兰教对东乡族的影响。
【关键词】伊斯兰教;东乡族;影响
1伊斯兰教在东乡族的形成、发展與传播
伊斯兰教是7世纪中叶由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岛创建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根据清代蓝煦甫译著《天方正学》卷七中“宛嘎斯大人墓志”中的记载:“大人道号宛嘎斯,天方人也,西方至圣之母舅也,奉使护送天经而来,于唐贞观六年行抵长安,唐太宗见其为人耿介,讲经论道,有实学也,再三留驻长安,因敕建大清真寺,迎使率随从居之。……”。故认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最可能在唐贞观六年,即公元六三二年。
宋代时期,中西之间的海上交通大为发展。这时从西亚、中亚来华经商的穆斯林人数比唐朝增加了几十倍,而且保持他们的宗教信仰与生活方式,他们与当地人通婚,安居乐业,繁衍子孙,由侨民而演变为“土生蕃客”,成为中国穆斯林的先民。
元朝时期,蒙古军队三次西征使大批阿拉伯、中亚各国穆斯林东来。东来的穆斯林,后来不仅成为中国穆斯林少数民族形成的主要来源,而且以后成为一种独立的宗教信仰。另一方面,许多蒙古族的宗王、埃米尔和汗王皈依伊斯兰教,加速了伊斯兰教的传播,导致其辖区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各族人民纷纷改奉伊斯兰教。[2]
在明代,相传曾从中亚来了一个叫哈木则的西域人,带领40个传教人到甘肃、青海、宁夏和陕西云游宣教,其中就有十多个到过东乡。东乡地区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接受伊斯兰教的。哈木则选择龙家山建立了一座清真寺作为传教基地,并将自己的五个孩子分散到各地建寺传教,扩大宗教影响。哈木则去世后,东乡族人民为纪念他,将龙家山岭改为哈木则岭,流传至今。此后,还有八个赛义德(传教者)也到东乡各地传教,部分人在当地安家落户。[3]
清王朝建立之初,从顺治至乾隆前期(1644年至1781年),清廷在宗教方面则采取了允许存在,适当利用的宽容政策。自康熙后期伊斯兰教中的不同教派及门宦传入和建立起来以后,伊斯兰教进一步与当地的政治斗争与经济生活结合起来了,遂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了重大影响和作用,这方面的记载也就多了起来。”[4]
2伊斯兰教对东乡族的影响
2.1东乡族的姓名(经名),带有浓郁的伊斯兰教色彩,这与东乡族的族源、形成和发展有着直接关系。
起初东乡族的先民撒尔塔人是没有姓的,自十三世纪来到河州后,因受汉族文化的影响,遂有用姓之习。现代的东乡族人一般都有两个名字,汉名和经名。有些只有经名而无汉名。经名就是伊斯兰教教名,请阿訇取经名的时间,一般是在婴儿出生后七天。取名时阿訇不进产房,由家人将婴儿抱出,阿訇对着婴儿先低声念大宣礼词,再念小宣礼词,念毕,从《古兰经》中取名时随便翻开一页,阿訇从所翻到的页数的第一行起开始诵读,在诵读过程中最先读的伊斯兰教先知的名字便成为男婴儿的经名,而最先读到的众先知的母亲、妻子、女儿之名则成为女婴儿的经名,并告知家人。婴儿所取经名,不得与婴儿的父母或兄姊重名,否则,必另起一个。东乡族人的汉名在本民族外部,或与别的民族交往中使用。今天使用汉名者较为普遍。
2.2 东乡族的服饰受宗教影响,具有鲜明的宗教特色,尤其体现在头部。
东乡族妇女因受宗教影响,女子都要戴丝绸质地的盖头遮住头发,长至腰际,头发全被遮住,只露出脸颊。如果谁把头面露在外面就被认为失去 “伊玛尼”(信仰)。《古兰经》说:“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5]
伊斯兰社会妇女戴盖头习俗蕴含有文化意识与审美价值观念。东乡族妇女所戴盖头依年龄不同而分为绿、黑、白等不同颜色。一般情况下,少女和新婚女子戴绿绸缎,意喻生命源泉;中年妇女戴黑色盖头,显得庄重高雅;老年妇女戴白色盖头,显得干净持重,象征圣洁阪依。
东乡族男子喜欢头戴号帽。号帽是一种平顶软帽,有黑、白两色,多用布缝制。黑色多是夹帽,白色是单帽。伊斯兰教的“拜功”,要求礼拜者的头部不能暴露,必须遮严,磕头时前额和鼻尖还要着地以示对真主安拉的无限虔诚,根据此要求,不戴帽子礼拜不符合教义,戴有檐的帽子前额和鼻尖又无法着地,只有无檐小帽才能兼顾两方面的要求。这样既遵守了教义的规定,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服饰。
2.3 东乡族人们的饮食习惯也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
《古兰经》 第二章219条:他们问你饮酒和赌博(的律例),你说:“这两件事都包含着大罪,对于世人都有许多利益,而其罪过比利益还大。”他们问你他们应该施舍甚么,你说:“你们施舍剩余的吧。”所以,东乡族人民反对饮酒。
东乡族饮食以净洁的为相宜,污浊的受禁止。《古兰经》第五章“宴席”第三条:“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
2.4伊斯兰教对东乡族民间传统节日的影响
东乡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以及“圣纪节”这三个节日都与宗教有关。开斋节的日期为伊斯兰教历十月一日,伊斯兰教规定,每个穆斯林每年必须封一个月的斋。在每天封斋的时间要求在每天太阳出来至太阳落山之前,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一切非礼的行为。斋戒可以使口不道邪,耳不听邪,眼不观邪,脑不思邪等。“古尔邦节” 称之为“阿也”,一般在开斋节后70天举行。节日这天早晨,男人们都穿着干净整齐要在清真寺里做礼拜,听阿訇讲《古兰经》等。礼拜之后,便回到家里开始宰牛宰羊,煮肉做饭,招待来宾,互致问候。“圣纪节”,为每年教历三月十二日。一般的纪念方式是举行各种形式的聚会,诵读《古兰经》,有的高声赞念穆罕默德,大家赞圣,祈求平安,风调雨顺。
参考文献:
[1]李秋杉.东乡族的宗教信仰[J],时代报告(学术版)2012(2):344-345.
[2]姜歆.试论元代伊斯兰教的传播与发展[J]宁夏社会科学,2009(6):90-91.
[3]马国忠,马自祥.关于东乡族族源问题[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3):
[4]杨建新.东乡族简史[M],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
[5]马坚译.古兰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