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楼造价司法鉴定一些问题的探讨
2015-05-30韦佐军
韦佐军
摘要:造价司法鉴定中牵涉的问题较复杂,原告、被告提供的结算资料比较多,进一步增加了司法鉴定难度。根据本人经历的某商城的司法鉴定项目,就鉴定中常见的造价问题作如下的探讨。
关键词: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 诉讼
某商城X#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26348m2,地上32层,地下1层。遵循国家司法部第107号令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执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等进行鉴定。
1 鉴定情况说明
1.1 采用的定额及信息价。按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土建采用1998年版《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去》(以下简称98定额),安装采用2002年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XX单位估价表》,地下室及地上结构材料信息价按2007年6月至2008年1月XX市工程造价信息价取加权平均值。
1.2 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商城3#楼施工蓝图(含建施、结施、水施、电施),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2 鉴定过程说明
2.1 由于在98XX定额中无电梯井脚手架定额,电梯井脚手架项目参照XX区定额站类似解释,套用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量按长边的长度*高度*1.2计算。
2.2 鋼筋总量5535T原来是被告方代表与施工方代表签字认可的,现被告方另一名代表表示异议,要重新核实,经三方再次核对钢筋文件,确定钢筋总量为5253T。
2.3 原、被告方关于二布七涂防水层问题因设计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单价不及时确定,造成后面的互相扯皮。
2.4 2004年8月原、被告方签订的《施工补充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定额直接费的0.5%,而根据2007年5月17日签订《施工补充协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本地2006年的66号文规定的直接费的3.5%计算(安装的费率按人工费的13.9%计算)。
2.5 关于地上部分脚手架选择定额的问题,该工程为地上32层工程,虽然2008年1月只建到3层,由于2009年4月由新的建设方接手后在原来三层得基础继续施工,按层数划分费用比例。
2.6 原告方提出的后浇带签证中的梳子板模板,由于所套的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中已包含有该部分的模板,不应该另外计取。
2.7 被告方对原告方提出的临时安全通道签证有异议,认为该项费用应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中,根据98定额临时安全通道未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此项签证应该另外计取。
2.8 被告方认为《四方交接记录》没有搭设防护棚内容,所以138号签证的费用不能计算。
2.9 被告方的一名代表反复纠缠抽水台班的签证,被告方的工地代表已经签字认可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但被告方代表认为该签证按实际要套潜水泵子目,人工费已包含在机械台班内,属于重复计算。
2.10 被告方代表提出土方实际运距是12公里,按98定额规定套20公里的定额子目,该名代表明显不是做土建专业的,反复在此问题纠缠,也许是想借此拖延法院的判决。
2.11 被告方代表提出有一部分土方是2006年5月份前施工的,材料差价要考虑该时间段,被告方未能提供相关依据,无法准确计算出该项土方的工程量,因挖土方涉及的信息价变化不大,而且依据补充协议,新的开工时间是从2007年6月1日计算。
2.12 被告方提出原告方入场的材料及设备未按合同约定报甲方审定并封存,未报甲方确认的材料和设备,按甲方掌握价格的90%进行结算。
2.13 商城X#楼工程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停工引发相关赔偿金额因责任尚未确定,属哪一方责任还需要法院判定,索赔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鉴定的总造价中;
2.14 如法院判定造成索赔的责任是由于被告方造成的,要计算人工窝工费及机械窝工费,需要弄清楚人员的数量及机械的种类及数量。
3 应注意的问题
①接受法院委托后,应尽量从原告处要齐送审资料的电子版,如算量文件及套价文件,并弄清文件适用的软件及版本号,这样可以减少审核时间;②确定工程后,应让法院通知组织三方对数,尽快把工程量确定下来;③召开三方会议时,把能确定的数据打印出来,并把每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各方人员进行签字确认;④在鉴定报告中要把确定事项及未定事项一一列举,并叙述相关各方意见情况,以便产生争议时法院能弄清情况;⑤应该会议的签字资料作为鉴定报告的附件,这样才算做到资料齐全,构成完整的证据链;⑥做出鉴定报告初稿后,应组织原、被告方开碰头会,在会上与各方协商,尽量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⑦如司法鉴定的工程时间比较早,使用的软件版本比较旧,对鉴定人员的要求就比较高,软件里出现的一个小问题都会成为障碍,拿旧的软件问题去问现在的软件服务人员,不一定能解决问题;⑧造价咨询公司安排人员来做司法鉴定项目时,应安排一名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来牵头组织开三方会议,以免被告方对鉴定人员的资质有异议,拿这一点来生事,拖延时间;⑨鉴定报告初稿提供给原、被告方时,应书面明确原、被告方提出异议的时间及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后果;⑩司法鉴定报告应自行检查2~3遍,以防出现文字错漏问题,段落编排问题,盖章错漏问题,数据应与定案表、汇总表一致,各结算文件内容是否打印有错漏,单价数据是否有离谱的数据,以防有恶意方拿此生事,要求法院重新鉴定。
参考文献:
[1]李素英.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研究[D].山东大学,2010(09).
[2]周丽霞,边青青.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法律+鉴定=公正吗?”[J].中国司法鉴定,2007(04).
[3]林明.我国海事鉴定法律问题的探讨[D].大连海事大学,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