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钧论写作创新之法
2015-05-30王茂华
王茂华
长期以来,缺乏创新性,模仿因袭、胡编乱造、程式老套俨然成了中学生写作的标签。写作贵乎创新,最忌因袭与守旧。关键是如何才能创新,有没有方法可资借鉴?同仁为此进行了一些研究,不过都是一些“立意要新”、“命题要新”、“角度要新”之类司空见惯的隔靴搔痒,缺乏方法论上的实际指导。台湾散文家王鼎钧曾著文探讨写作创新之法,虽然其指涉的是小说与散文,不过,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一、何谓创新
创新是写作的基本特征之一。李渔《闲情偶寄》中说:“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而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写作就是要避开前人窠臼,另辟蹊径,运用创造性的思维表达独特的情思与心志。这里的“新”,在王鼎钧看来,既不能说“写出来的东西都是旧的”,也不能言“没有模仿过的东西才是新的”。尚未创造出来的东西,自然没有新旧之说,写出的东西若能“左右文风”、“冠领风骚”同样是创新。对于学生而言,有创新性思维只能表明具备了写作转化的思维能力,其不过是写作这一系统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而非全部。只有在其作用下,借助独特的表现方式,将独到的情感体验与生活体验以成品的形式呈现,创新性作品才能说完工。所以说,尚未写出来的作品不能等值创新。同理,写出来的作品若能“脱套去陈”,说他人未说之话,发他人未发之声,用他人未用之法,这照样是创新。
王鼎钧所论述的“新”,前提是指业已创作完成的作品。没有作品,无从比较;空口创新,无异于纸上谈兵。我们说王鼎钧的散文“完成对现代散文传统的革新”,是基于其创作成品中出现的文体互涉与技法混搭。所以,王鼎钧认为考辨作品之新,不在于别人是否模仿了它,而在于它是否模仿了别人。就作品来说,与之比较的只能是前人之作,而非后来之作。正是因为不断有后来者与前人比较,创新才会犹如河流,绵远不绝。对于写作者而言,就会“努力摆脱因袭,跳出模仿”,在旧作品的参照下推陈出新。当然,写作者心中已有作品作为参照,不能胸中无墨、脑中无物。另外,创新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总有失败的可能。失败有助于写作者从中获得经验教训,从不成熟的写作中得到启发,进而走向成功,王鼎钧称之为“因新得新”。
无论是推陈出新,还是因新得新,都有可能造成写作时的混乱。肆意求新,可能让学生和老师陷入学与教的迷茫困境中。所以,王鼎钧认为,写作是创新的活动,确是有法可依的创新活动。并非天马行空,胡编乱造。
二、创新之法
王鼎钧说过,写作要“尽人之性和尽物之性”。“尽人之性”指内容题材,“尽物之性”指媒介工具和形式结构。什么样的内容题材用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关键在一个“尽”字。这里的“尽”依凭的就是摈弃了“依傍与模仿”的写作之法,因为马克思说过,专事模仿的诗人们除了形式上的光泽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了。
一是增加法 王鼎钧的“增加法”,实际上包括纯粹意义上添加,以及他所谓的“延长法”与“合并法”。“增加法”的前提条件是写作者熟知已有的作品或事例,然后经过作者的加工成为新作品。“添加”法,是写作者在原有的故事或事例基础上,平添新的故事元素,丰富了原有的故事内容,成为新的故事。为此,王鼎钧举了《十日谈》中“善意杀鹰”的故事与欧·亨利《圣诞礼物》,前者的善意的单方面的,后者的善意是双向的,对于前者而言,后者添加了一个善意行为。“延长法”依照原文进行改写,有意去掉原文结束方式,另外加续一段,使之具有画龙点睛之效,原文也就有了新的生命。“合并法”实则是从两种及两种以上的作品各抽取一部分,“加以融合”,写成新的作品。当然,能够“合并”的作品,必然在形式或内容方面具有共通性,这样接榫起来也就容易一些。对于中学生而言,“增加法”的优势在于大量的课文阅读,积累了相当多的故事和事例,这样能有效解决学生社会体验不足之弊端;关键在于,写作时,能够准确定位,信手拈来,拈之能用。
二是变造法 “增加法”是依据旧作的躯体进行的改造,通过增加或归并,形成新的作品,新旧作品依然可以清晰分辨。“变造法”在王鼎钧看来,“特别偏重旧有作品的‘神,所以说更接近创造。”也就是说,在原有主题框架下,运用新的故事或事件来演绎,彻底更换原有故事形骸。这种创造性写作转化,实际上就是文学理论上所说的“置换”——作家“为使故事令人信服、契机合乎情理或道德上为人接受——总之,为求栩栩如生,所运用的创作技巧”。“置换”的新意在于,原有主题内涵可能是多元的,经过“置换”编造后的作品可能只会承继其中某一方面。寻求不同主题内涵的演绎,写出来的文章不应千人一面、众口一词。这对于写作者而言,需要强调的是写自己能适应、驾驭的主题之一方面,否则,就容易文不对题。
三是倒置法 所谓“倒置”,即为改变业已形成的顺序。其实,就叙述方法而言,古人已有顺序、倒叙、插叙、补叙等方法总结,关键是在写作中要灵活运用,调换叙述之法,给人新奇错位的感觉。时空不可倒置,本是自然铁律。写作确是可以充分发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进行时间颠倒、空间挪移,打破思维定势与阅读常规。只有突破僵化的思维定势,创新写作才有可能。
四是荒谬法 荒谬就是离谱,突破惯性。王鼎钧认为“荒谬法”可能创新,在于日常写作过于要求“入情入理”,以致于“受情理局限,难免演为陈套”。“荒谬法”运用于写作中,可作两个方面的处理:一为“作品内容超出日常行为规范”。这里并非否定“日常行为规范”与道德底线,而是用一种陌生化的处理,以此获得新的阅读震撼。加缪《局外人》可谓典型,作品中主人公的行径与常理常态大相径庭,却最为准确地诠释了“人与世界的分离”。二为“手法超出自然律”。自然界万事万物都有其演进规律,人类是不可能执拗自然律。王鼎钧认为写作可以超越自然律,让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生。中学生喜欢看的玄怪、穿越、神话等故事,皆是此种类型。当然,对于中学生写作来说,无论内容上的“荒谬”,还是“手法”上的荒谬,其根本红线在于不脱离主旨范畴。
五是新解释 王鼎钧认为作家取材于人生,经过加工,又还之于人生。初级写作涉及的是个体的问题,中级写作涉及的是群体的问题,高级写作涉及的是人类的问题。人生中的现象总有类似之处,写作者的不同解释,必然能产生不同的文章。这里所谓的新解释,实则是充分考虑到写作者的个人性,限于学识素养、知识水平、民族文化、社会阅历等方面的差异,写作者解释人生、表达人生的路径不尽相同。所以,写出来的文章也可能面貌各异,姿态万千。其对于中学生而言,价值很大,可以超越既定思维的局限,发散想象,多面开花,写作出形式新颖的作品来。
写作千变万化,创新之法,惟有付诸于实践方能经得起检验。并且,写作的创新之法亦可能在具体写作中不断被总结出来,这符合写作的规律,也符合现实生活的复杂与丰腴。
人生丰富,丰富人生,创新的写作自然会喷薄而出。
作者单位:湖北黄冈市黄州中学。